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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房產繼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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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繼承父母不動產的子女免徵契稅。 印花稅是根據物業的評估價值*支付的。
2.財產繼承的步驟。
1、房屋估價: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估價公司進行估價。 估價公司會根據房屋的路段、坐向、樓層、房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分析和房產價格評估,確定房產的準確市場價值。
2、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證明、法定機關出具的法定繼承人名單以及房屋原所有人立下的遺囑(如有),並應提交遺囑原件。
部分法定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的,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的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向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房屋面積測繪或圖紙轉讓,並收到測繪結果或圖紙,方可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產權屬證明、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繼承登記手續。 辦案人員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後,受理案件並出具回執。
所有資訊核實後,將簽發變更所有者的房地產證明。
5、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如果房屋所有權等事項需要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則必須提交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 經現場測繪發現房屋已改建或有違章施工的,必須報規劃部門進行施工審核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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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辦理房地產繼承公證,否則房地產部門一般不會更名,申請房地產繼承公證的當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口登出卡、死亡登出頁等)。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表。
3、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戶口和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登出卡等相關材料。
5.死者父母的死亡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或者受讓人繼承的方式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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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申請房產繼承公證,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會更名 二、申請房產繼承公證的當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口登出卡、 死亡取消頁面)。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表。 3、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戶口和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碧吵出生證、人口卡、登出卡等相關材料。 5. 死者父母的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死者的遺孀和不再婚證明。
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印發)。7.無序墓葬的證據。 到哈爾濱公證處領取**,填寫死者配偶(含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親生子女、收養子女、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和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的資訊,到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加蓋印章。
8、繼承人或者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者人事檔案影印件(一般是職工登記表或者職工簡歷),影印件應由檔案保管單位在影印件的每一頁加蓋公章或者人事部門印章,檔案內容應當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 確無人事檔案的,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戶口卡,包括死者所有法定繼承人,由派出所蓋章認證。 9、見證人1名(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要求:
沒有親屬關係)。10. 如有遺囑公證書或其他形式的遺囑,請提供遺囑或其他遺囑的公證書 11.公證處要求的其他材料。注意:
所有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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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以繼承或遺贈方式取得不動產的,需要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權屬轉讓登記。 需要提交死亡證明、全體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遺囑或協議書、與被繼承人的親屬資料等,也可以提交公證資料或生效的法律檔案。 提交內容:
1、申請表原件,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有標準化格式; 2、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3、由委託人辦理的,應提供委託書原件和第一人身份證明檔案,並對原出口公司進行公證; 4、房產證原件; 5、房屋平面圖和地籍圖原件,一式兩份; 6、繳納稅款後,應提交契約完稅證明原件(供參考)和契約完稅貼花原件; 7、死者死亡證明; 8、繼承公證書原件或繼承財產協議原件或法院判決調解文書; 9、其他相關檔案。
法律依據]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相關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一)出售;(2)掉期; (3)禮品; (四)繼承或者遺贈; (5)房屋的分割或合併導致輪流關閉的所有權利的轉移; (六)投資有住房資本的股份;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首先要看的是是否有遺囑。 如有,需攜帶遺囑、死亡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轉賬手續; 如果沒有遺囑,其他有繼承權的親屬需要放棄房屋繼承權,必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後憑公證書到房產所在地小區的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死亡證明、不動產證明等 >>>More
新的繼承法規增加了兩種合法有效的立遺囑方式:視訊遺囑和印刷遺囑。 這樣可以減輕老年人的很多煩惱,比如很多老人年紀不識字,不明朗,可以錄製視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