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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扣押工資的情況很多,很難界定乙個標準,我給你乙個建議,撥打114查詢當地勞動局**,然後詳細打電話給你的工資扣押情況**諮詢專業人士,他們會給你最好的處理建議。 這是幫助您解決問題的最有效方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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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公司工作了乙個月,不簽合同,在法律上是無限期的合同,可以說工資超過乙個月不發,乙個月後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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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闆不發工資可以沒收物品嗎?
1、老闆不能扣押不發工資的貨物,明知貨物已售出,處理方法如下:
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2)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申請人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應當在收到仲裁文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 不按時支付工資是否違法?
按時支付工資是否違法,視具體情況而定。 具體如下:
1.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用人單位無故故意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屬違法;
2.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正當理由,則有必要向勞動者說明出行的原因,勞動者同意的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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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未經對方同意,扣押他人財物屬於違法行為,嚴重涉嫌搶劫、盜竊。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無故拖延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留或無理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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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算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 遇法定節假日或法定節假日,應提前繳納; 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工資計算支付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自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起3日內一次性支付。 但是,用人單位因勞動者孝順而遭受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補償金: (一)無故剋扣、拖延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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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扣留乙個月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和遣散費。 根據《勞動法》第50條的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該法第4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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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扣留工資不支付工資是否合法,親愛的,扣留工資是不合法的。 工資應該支付,扣押工資是違法的。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扣留工資不支付工資是否合法,親愛的,扣留工資是不合法的。 工資應該支付,扣押工資是違法的。
工資按合同規定支付,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提成。 如果拖欠或扣留工資是違法的,您可以要求全額支付並支付拖欠工資的 25% 作為經濟補償。 服務員水果的付款日期超過合同約定的15天,將被視為逾期付款。
建議通過談判解決爭議。 協商不成的,可以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向單位登記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 勞動合同關係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支付工資,不得違約。
我拿到月薪,現在工廠沒事了,我是不是覺得這些拿固定工資的人這麼合法。
親愛的,這並不違法,工廠有權解雇工人。
他感受到的是工人的工資,而不是解雇工人。
親愛的,那是非法的,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我現在的固定工資是6000元,現在我在工廠裡無事可做,所以我想感受一下你的2000元工資,然後你有事的時候再拿出6000元。
你還沒有我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冰雹棚的資本問題有異議,有以下幾種維權方式,首先雙方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勞資轉移的仲裁結果不滿意, 他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親愛的,你簽合同了嗎?
有乙份已簽署的合同。
親愛的,如果你籤了合同,你必須像往常一樣支付原來的工資,否則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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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員工工資應按時支付,如無法支付,可提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自離職之日起一年。
2、勞動爭議中,關鍵是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您辦理的臨時居留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有您姓名和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當然,可以申請無證據的勞動仲裁,但存在敗訴的風險; 3、申請勞動仲裁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立案時用人單位的商業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立案後,**,再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在銷售西紅柿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工人的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應到市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監察大隊受理,留下投訴人的相關資料,再聯絡被投訴公司調查了解,如果情況屬實, 勞動監察大隊會出面調解,要求被投訴公司限期改正其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如公司拒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對該單位進行處罰。拖欠工資是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的常見問題: >>>More
一般來說,如果有勞動合同,可以採用一些法律手段,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那麼可以拿著工資檔案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雖然比沒有勞動合同的手續麻煩,但也可以拿回工資。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部門催促構成拒付勞動報酬罪後仍未繳納,才向警方報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