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國家規定工傷月薪是多少

發布 社會 2024-03-24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工傷雇員在停工期間原有的工資、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工傷期間稱為停工期間,事故傷害發生前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用人單位應按月支付。

    工傷雇員停薪留職期限,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所在省、市人事部門、衛生部門出具的《工傷停工工資停職期限目錄》確定。 停薪留職期限超過12個月,發生爭議的,由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保險條例》未規定工傷職工停工期間的“原工資”,各地一般規定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指加班費以外的工資;

    2、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 受傷前 12 個月內除加班費外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未依法向工傷職工支付停工期間工資和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以保障其權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由《社會保險》支付 第三十八條 工傷費用按照家庭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工傷醫療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協調本區外籍醫生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能夠自理,經鑑定委員會確認護理費用; (六)享受性殘疾津貼至四級殘疾的職工,按月領取殘疾津貼; (七)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享受性醫療補貼; (8)工人死亡時,遺屬應領取喪葬補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人死亡津貼;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工傷所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家庭規定支付: (**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殘疾員工按月領取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享受性殘疾補助;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應當符合領取基本養恤金的條件,中止領取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工傷保險**補差額;第四十條 職工使用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 第一筆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經紀機構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追繳第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 到期

    喪失權利條件; (二)拒絕接受勞動能力評價的; (3)拒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工傷發生前的平均工資計算。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一般來說,如果被認定為工傷,除了一些保健夜薪和一些環境汙染費用外,還會給你正常的勞動收入,這是勞動法規定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那他應該付給你乙份基本工資,5000元就夠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通常是工作場所給的基本工資,沒有績效工資和補貼之類的東西。 它也是根據當地員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其實這個沒有固定的標準,你要看看你是不是在什麼樣的公司?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工傷期間工資分為兩部分:一是職工因工住院受傷的,單位按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繳納住院伙食補貼; 工傷職工持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經辦機構批准的,在規劃區外就醫的,按單位因公出差的標準報銷所需的交通、伙食、住宿費用。 二是職工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發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薪留職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情節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市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準備工作的人員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和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從法律角度來看,您原來的工資待遇保持不變(即如果您約定的工資補償基數,但超過整體規劃區域內員工平均工資的三倍以上,上述部分將不予支援)。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情節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市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向本單位全體職工支付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個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工傷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 工資高於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如果員工工資低於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則按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包括小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收入計算。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工傷期間,職工工資按原單位按月發放,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按工傷前工資標準發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確定工傷是下降的,原工資金額保持不變,由雇主按月支付。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勞動者在工傷發生前已在用人單位工作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支付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加班工資)計算原工資標準。

    2.勞動者在工傷發生前為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工傷發生前實際工作月數的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3.勞動者在工傷發生前不到乙個月的工作,按照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的工資標準,未約定或者不能確定的,按原工資標準不低於本市職工月平均社會工資的60%計算。前一年。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工資按工傷雇員在受傷前一年應支付的平均月工資支付; 勞動者在受傷前工作不滿一年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在受傷前工作的平均月薪; 工作不足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水平支付; 合同未約定工資總額的,按社會平均工資支付。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按原工資金額,單位按月發放。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工傷月工資的賠償標準是以工傷發生前12個月工傷平均月工資為基準,補償下列專案:一級至四級殘疾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乙個月工資; 5級和6級殘疾的傷殘津貼分別為該人工資的百分比; 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工傷月薪賠償標準以工傷或職業病發生前12個月工傷職工平均月薪為基準,賠償如下:一級至四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乙個月工資; 五年級和六級傷害的傷殘津貼分別為該人工資的百分比; 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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