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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將個人所得從xx-xx-xx支付給(身份證號碼),並代表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正因為如此。
原因是無法出具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請稅務主管部門更正個人所得稅繳納資訊,本公司承諾所提供的資訊和資訊完全真實有效。 具體變更如下: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 企業公章:
YYYYYYYYYYYYYYY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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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主要有以下幾點:(扣繳義務人應當指定財務會計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繳納應納稅所得額的人員為稅務人員,由稅務人員代扣代繳具體的個人所得稅。 稅務人員或者稅務人員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同一扣繳義務人不同部門繳納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應稅人員彙總。 向個人繳納應納稅所得額(含現金、實物、貴重物**)時,無論納稅人是否為單位成員,均應當代扣繳納應納稅額。 扣繳義務人應當設定扣繳稅款賬簿,正確反映個人所得稅的扣繳情況。
每月代扣代繳的稅款應當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國庫,並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預扣代繳憑證》和納稅個人所得明細表,包括各納稅人的姓名、單位、職務、所得、稅項等內容; 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材料。(對於沒有預扣義務的扣繳義務人,還必須填寫《扣繳個人所得稅報表》中的扣繳稅額欄,並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扣繳義務人拒不依法履行預扣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暫緩繳納其應納稅所得額。
扣繳稅款時,扣繳義務人必須向納稅人出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扣繳憑證,並詳細載明納稅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如無此類證明,則可使用其他能有效證明身份的檔案)等個人資訊。 對於工資、薪金、利息、股息、獎金等收入,由於納稅人人數眾多,不便逐一開具預扣代收憑證,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不得開具代扣代收憑證,但應當以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代扣代繳稅款。 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補發扣繳稅款徵收憑證以備抵扣稅基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法接受稅務機關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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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個人所得稅基本資訊,如果填寫線上申請,先找到個人所得稅申報介面,然後找到填寫記錄,點選修改。 如果是在當地稅務大廳辦理的,可以直接要求稅務人員進行修改。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資訊計算和辦理扣繳申報,不得擅自變更納稅人提供的資訊。
納稅人發現扣繳義務人提供的個人資訊、所得、預扣稅款或者預扣申報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納稅人有權要求扣繳義務人更正。 扣繳義務人拒不補正的,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妥善保管與專項附加扣除有關的資料。 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抽查,具體措施由主管稅務機關另行規定。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提供虛假資訊的,應當責令納稅人改正並通知扣繳義務人; 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將那世春納入信用資訊系統,並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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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上的資訊進行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扣繳義務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納稅人簽字的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 (二)扣繳義務人出具的有關材料應加蓋公章。
主管稅務局應當自受理符合條件的事項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傳送完成事項的日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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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個人所得稅是指個人從各種**中獲得的工資、薪金、作者報酬、特許權使用費、房產租賃收入、利息、股息、獎金、意外收入等,按照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稅款。 納稅人在填寫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時,可能會出現錯誤或遺漏,需要更正。
更正個人所得稅,需要填寫《個人所得稅決算暨年度申報表(A類)》,在申報表中註明更正原因、更正時間等資訊,並盡快提交稅務機關審核。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未按照規定申報個人所得稅或者虛報、少報個人所得稅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並處以滯納金。 如發現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填寫錯誤、粉塵碼堆積如山,違反個人所得稅規定導致退稅、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更正,並按要求繳納應納稅金和罰款。
佛法法的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的規定,對下列個人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3)作者報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5)營業收入;
6)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7)物業租賃收入;
(八)財產轉讓所得;
9)附帶收益。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納稅年度合併繳納個人所得稅; 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的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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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填表的內容包括納稅人的身份資訊、工資報酬、納稅額、專項扣除等,最後簽字蓋章,並記下填報日期。 個人所得稅是規範徵管個人所得稅過程中,對稅收徵管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的社會關係進行法律平衡和調節的總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一款。
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3)作者報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的收入;
5)營業收入;
6)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7)財產租賃收入;
(八)財產轉讓所得;
9)附帶收益。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有幾種,不知道你想知道什麼樣的徵收物件? 工資還是年終獎? 或其他服務報酬; 報酬; 租賃或轉讓財產的收入; 附帶收益; 自營職業收入; 股息什麼的?
1.將個人經常發生的主要收入專案納入綜合稅範圍。 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作者報酬、版稅四項收入納入綜合稅範圍,實行按月或逐項預繳、年度彙總計算、超額退還和差額補償的徵收管理模式。 >>>More
應該說,沒有個人勞動稅,就你提到的,你們單位已經向地方稅務機關預扣了個人所得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情形有11種, (1)工資薪金 (2)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所得 (3)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4)勞動報酬所得 (5)利息, 股息、股息收入 (6) 作者報酬收入 (7)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8) 財產轉讓收入 (9) 財產租賃收入 (10) 附帶收入 (11) 其他收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