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撫卹金是否屬於遺產,身故撫卹金是否屬於遺產

發布 社會 2024-03-18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沒有人願意面對死亡,但他們必須面對死亡。 有時,不幸可能會降臨到你身上。 有時候,因為事故中死者家屬可以拿到死亡賠償金,但是由於目前遺產稅問題猖獗,很多人都產生了疑問,那就是,死亡賠償金算不算遺產?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問題所在。 這? 事實上,法律上存在很大的爭議。

    然而,目前,更多的學者傾向於考慮將身故撫卹金不納入繼承範圍。 比如,如果乙個人不幸去世了,那麼他擁有的房子一定是遺產,他擁有的汽車也一定是遺產,他的積蓄也是遺產,那麼他對別人的債務是遺產嗎? 在這個時候,我們的通常是肯定的。

    因為理論上他人對死者的債務不應該因死者的死亡而消除,債務人仍應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但此時債權應視為繼承,因為債權本身的債權人應該是死者本身。 然而,身故撫卹金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通常發生在死者死亡之後,不可能假設死亡撫卹金在死者去世前擁有,但其他遺產實際上可以被認為是相同的。 因此,死亡賠償的物件不應是死者本人,而應是死者家屬,或者死者的繼承人。

    由於物件不是死者本人,因此身故撫卹金不應被視為遺產。 這種想法也可以從保險的角度來看。 人壽保險,如果人壽保險指定了特定的受益人,或者拖欠了法定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保險有受益人,那麼一旦被保險人不幸遭遇意外死亡,那麼保險賠付本身就應該給受益人,這筆款項不能算作被保險人的遺產。

    這就是很多人說保險產品可以避免遺產稅的原因。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即如果人壽保險產品沒有指定受益人,且預設不是法定受益人,此時保險賠償應計入死者的遺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死亡撫卹金、養老金、喪葬費是遺產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死亡撫卹金不是遺產。 遺產是乙個人在死亡前或死亡時存在的合法財產,而死亡賠償發生在死者死亡之後,在公民死亡時實際上並不存在,不符合繼承的特徵。

    1. 養老金金屬是遺產的一部分嗎?

    遺產是死者去世時留下的人的合法財產。 喪撫卹金是指國家或者有關單位因工傷、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殘、死亡,給予死者家屬或者死者家屬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相當於生活費,因死亡發放的撫卹金具有撫慰家屬的性質。 由於退休金不是給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因此不在遺產範圍內。

    2. 如果我支付喪葬費用,我可以立遺囑嗎?

    撫卹金和喪葬費不能立遺囑,因為撫卹金是賠償義務人在被害人死亡後向受害人近親屬支付的財產損失,喪葬費是死者親屬辦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遺產是公民生前存在的公民的合法財產, 所以從自然的角度來看,養老和喪葬費不屬於我國法律規定的遺產範圍,所以不能立遺囑。

    3、車禍死亡賠償應如何依法分配。

    死亡撫卹金不是遺產,也沒有關於死亡撫卹金分配比例的法律。 死亡賠償是對死者近親的物質賠償。 作為對死者未來預期收入的補償,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遺產分割原則合理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後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未被封為人的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首先,這不是繼承,也沒有發生繼承。 其次,一般直接分發給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與他們的兄弟姐妹無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對醫療費、工傷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醫院餐費補貼、必要的營養費等一切醫療費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由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

    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救助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受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費以及交通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親屬因辦理喪葬事宜而產生的住宿費及工費損失。

    第十九條 醫療費用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和其他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承擔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應當根據原訟法庭辯論結束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賠償權利人可以單獨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必要費用、適當的整容手術費用和其他後續費用。 但是,如果確定必須遵守根據醫療證明或評估結論發生的費用,則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起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您好,身故賠償不是遺產的一部分。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合法財產,在公民死亡之前就存在。 死亡賠償金是自然人死亡後發生的收入,屬於對被害人家屬的賠償,不屬於繼承範圍。

    依照法律或者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死亡撫卹金不是遺產。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一年度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殉職且不能工作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資料。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而遺憾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死亡賠償是人非法死亡所特有的財產損失專案,是對被害人近親屬的賠償,具有以下特點:

    1.身故賠償不是死者的遺產。 遺產中表達的財產權益是死者生前合法擁有的,死亡賠償金的形成和賠償金的實際取得發生在死者死亡之後。

    2.死亡撫卹金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合法財產。

    婚姻關係在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後結束,死亡撫卹金在婚姻關係結束後產生。

    3.死亡賠償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不是對死者本人的賠償,而是對因受害者死亡而造成的生活資源減少和損失的賠償。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家屬的安慰金。 不是遺產的一部分。 原告無權要求賠償死亡。

    附錄:原告可以起訴債務人的遺產以償還債務,但死亡賠償金不作為遺產償還。

    當然,如果債務人有其他財產,可以提起訴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它不是遺產,不能用死亡撫卹金來補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身故撫卹金不是遺產,而是對死者家屬的補償。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家屬的安慰金,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它不是遺產,從本質上講,這筆費用是為了死者近親的精神和生活舒適。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它不屬於它,但會根據繼承法按照第一繼承人的順序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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