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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額:應納稅 - 應付增值稅。
應納稅額 - 城市建設稅。
應付稅款 - 教育費附加費。
應付稅款 - 當地教育費附加費。
月末結轉借方:當年利潤。
抵免額:本金營業稅和附加費。
資料來源:公司每年應繳納的稅款。
1.基本稅。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百分比計算(分別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2、城鎮建設稅按已繳納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按已繳增值稅的3%繳納;
4、按已繳增值稅的2%繳納當地教育費;
5、印花稅:買賣合同按買賣金額的3/10,000貼花; 賬簿按5元(每年啟用時)的費率支付; 每年支付的金額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五/10,000(第一年全額支付,此後每年支付額外的部分);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公尺);
7、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繳納房地產稅;
8、按車輛繳納車船稅(各地規定不同,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車);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後利潤)繳納:3萬元(含)以內應納稅所得額為18%,3萬元至10萬元(含)為27%,10萬元以上為33%(注:2008年起稅率為25%);
10、繳納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
上述稅項中,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新成立企業)申報繳納國家稅務局外,其餘申報繳納地稅務局。
2. 納稅申報表的截止日期。
1、增值稅、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個人所得稅等於次月10日內繳納的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度後15日內(如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則以次月10日)為繳納期限,最終結算期限為4個月;
3、房地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稅等,應當在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各地一般每年兩次)。
4、限期內最後一天付款,如遇休息日,延期一天; 如果是長假(春節,星期五。
1. 11個部分),將根據休息日相應推遲;
5. 滯納金按每天5/10,000收取;
6、稅務機關責令限期付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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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按計算基礎計算。
主營業務的稅費和附加費包括:
1.城市維護建設稅。
2. 額外教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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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增值稅是。
主要營業稅及附加包括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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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費和教育附加費的稅率似乎不對。
主要營業稅和附加稅是增值稅和城市建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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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會計分錄:借方:本金營業稅和附加費。
抵免額:應納稅 - 應付增值稅。
應納稅額 - 城市建設稅。
應付稅款 - 教育費附加費。
應納稅額 - 當地教育費附加費(按地區應計和支付)在月末結轉 借方:當年利潤。
抵免額:本金營業稅和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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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稅費和附加費一般按照當月的銷售量或稅額計算,按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在下個月初繳納。 計算方法如下:
1、消費稅=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消費稅率;
2、城市建設稅=(當期營業稅+消費稅+應交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率;
3、教育附加費=(當期營業稅+消費稅+應交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稅稅率;
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2%。
現行制度下,城鎮維護建設稅率為7%,教育附加比例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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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是當月銷售商品或服務產生的銷項稅總額減去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進項稅總額,即為您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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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營業所得乘以營業稅率=應交營業稅。[2] 應繳納營業稅額乘以附加稅率=應繳納的附加稅額。
1]+[2]=企業或基金會的稅費和附加費總額。營業稅和附加費是損益表。 月末借方餘額結轉至當年利潤賬戶,扣除當月利潤金額。
1、營業稅及附加:反映企業主營業務應當承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附加。 在填寫該指標時,需要注意的是,新稅制實施後,會計規定應納增值稅將不再計入“主營營業稅及附加”專案,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都應單獨反映在“應納稅加稅表”中。
在企業當年會計核算的《損益表》中填寫相應指標的累計數量。
1、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為附加稅,按企業當期實際繳納的稅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注:營業稅及附加反映營業衫稅、消費稅、資源稅、教育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等,應由企業經營的主營業務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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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營業稅及附加的計算方法如下:
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消費稅稅率。
城市建設稅額=(當期消費稅+應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率。
教育附加=(當期消費稅+應納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稅率。
地方教育附加費=(增值稅+消費稅)2%。
現行制度下,城鎮維護建設稅率為7%,教育附加比例為3%。
主營營業稅及附加賬戶為損益賬戶,用於計算企業主要日常經營活動應承擔的稅費及附加,並編制巨集觀,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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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我們的服務業是一般納稅人,有營業稅,我們主營業務的稅費和附加費如何計算?
主營業務的稅費及附加一般包括: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保護費。
2)舉例:以深圳為例:
城鎮建設稅=(當月應繳納增值稅+當月應繳納營業稅)*1%;
教育附加=(當月應繳納增值稅+當月應繳納營業稅)*3%;
堤防保護費=不含稅收入*1 10,000
假設月不含稅收入為10萬元,應納增值稅為3000元,應納營業稅為1000元,則:
城鎮建設稅=(3000+1000)*1%=40元;
教育附加費=(3000+1000)*3%=120元;
護堤費=10萬*1 1萬=10元。
條目:借方:銷售稅和附加費 170
貸方:應交稅款 - 應交城鎮建設應納稅額 40
貸方:應付稅款 - 應付教育費用附加費 120
貸方:貸方:應付稅款 - 應付堤壩保護費 10
3)關於房東的情況,因區域不明,請通過當地地方稅務局核實相關稅種和稅率。
如何計算主要營業稅和附加費?
顧名思義,主營營業稅和附加在繳納主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的基礎上增加,城鎮建設稅按7%徵收,教育附加按3%徵收,地方教育附加按1%徵收。
如果主要營業稅和附加費沒有累積,我該怎麼辦?
1、沒有營業稅和附加費的規定,可以補,會計分錄為:
借款:營業稅和附加費。
信用:應付稅款 - 城市建設稅。
應付稅款 - 教育費附加費。
應付稅款 - 當地教育費附加費。
2、營業稅附加反映企業主營業務應當承擔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附加。 在填寫該指標時,需要注意的是,新稅制實施後,根據會計規則應繳納的增值稅將不再包括在內"主營業務的稅費和附加費"專案,不管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都應該是"應付增值稅的明細表"單獨反映。 根據企業會計"損益表"輸入當年相應指標的累計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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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及附加費”包括 1.消費稅 消費稅是國家在一般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為調整消費結構,正確引導消費方向而選擇部分消費品的消費稅。消費稅在價格範圍內徵收,企業繳納的消費稅計入銷售稅,抵銷產品的銷售收入。 2.資源稅資源稅是國家對在中國境內開採產品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國家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4、教育附加費 教育附加費是國家為發展中國教育、提高人民文化素養而徵收的收費。 該費用按企業繳納的營業稅的一定比例計算,與營業稅一併繳納。
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匯2016年第22號)的通知規定,營業稅轉增值稅全面試行後,“營業稅及附加稅”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運碼附加費”賬戶, 佔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加和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印花稅和其他相關稅費;損益表中的“營業稅和附加費”專案調整為“稅費和附加費”專案。
條目如下: 借款:主要營業稅和附加費。
抵免額:應納稅額——城市建設稅(這個比例是7%,不是按銷售額,而是按增值稅金額計算和繳納)。 >>>More
關於存貨(水產品)成本核算及銷售收入確認問題 與一般企業盤點相比,水產養殖業盤點主要有以下特點:(1)現有水產養殖基本採用混養方式,公有水產養殖成本佔比較大,養殖初期(核算期)池塘養殖品種較多, 且難以估算庫存數量,因此無法準確計算每個養殖品種的養殖成本;(2)部分養殖品種(如小白蝦)通過海水潮汐引入水產養殖,養殖初期苗苗數無法估算,無法分攤按品種分擔餌料投入等公共養殖成本; (3)購買的養殖苗苗的成活率隨水體組成和水溫變化較大,難以準確估計實際成活率,因此無法確定養殖水產品的數量; (四)無法通過盤點確定存貨實際數量的; (5)水產品捕撈不按照一般企業入庫程式核算方法,水產品分階段捕撈和銷售,難以採用存貨成本結轉法的加權平均、先進先出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轉已售存貨成本。 針對水產養殖業的特殊性,提出以下兩種處理方法進行存貨成本核算和銷售收入確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