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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費是指:法院保全費是法院在申請財產保全時收取的費用,所收取的款項屬於**財務部門,不予退還。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採取保全措施的,按照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繳納下列標準:
財產金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金額的,每件支付30元; 超過1000元以上1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應繳納的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提起訴訟之前或者之後,為保證將來能夠執行生效判決或者避免財產損失,採取強制措施,限制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標的物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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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費是訴訟費的一種,案件結案時,訴訟費的負擔應當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處理。 如果法院認定保全費將由對方承擔,法院應退還您預先支付的保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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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費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應當向人民法院繳納的費用,與訴訟費性質相同,可以由敗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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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全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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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財產保全?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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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全費是指法院在保全所申請的財產時收取的費用,所收取的款項屬於**財務部門,不予退還。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提起訴訟之前或者之後,為保證將來能夠執行生效判決或者避免財產損失,採取強制措施,限制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標的物的處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支付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費應按以下標準繳納:
(一)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文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調解文書、公證人依法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的, 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者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1、如無執行金額或價款,每件支付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價款不超過10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 超過10000元以上50萬元的部分按支付; 超過50萬元以上50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的部分按支付;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按照本款規定的標準繳納申請費,不繳納受理費。
2、由哪一方承擔訴前財產保全費用。
財產保全除提供相應擔保外,還根據申請財產保全的金額收取一定的費用,財產保全費用通常由敗訴方承擔,但與訴訟費用一樣,必須由申請方提前支付。
如果在訴訟前申請財產保全,則要看當地法院的做法和運作情況,審查比較嚴格,似乎有些法院不進行此類操作。 起訴狀和保全申請將一併移交原審法院,由審判員專門處理保全事宜。 訴訟費用通常由原告(申請人)提前支付,但判決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敗訴方是被告,通常只能通過申請執行來收回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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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保全費是指:法院保全費是法院在申請財產保全時收取的費用,收取的款項屬於**財務部門,不予退還。
保全費是指:法院保全費是法院在申請財產保全時收取的費用,所收取的款項屬於**財務,不予退還。 人民法院應當在利害關係人提起訴訟之前或者當事人提起訴訟後,採取強制措施限制當事人財產或者爭議標的物的處分,以保證將來能夠執行生效判決或者避免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五條:受理案件費用。
1)離婚案件,每起案件應支付10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萬元的,不收取額外費用; 超過萬元的,按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超出部分;
(二)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名譽權的,每案支付50元以上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案支付1元至50元;
4)在財產的情況下,根據爭議的價格或金額,按以下比例支付畝:
1、不足1000元的,每件50元;
2、超過1000元以上50000元的部分按4%支付;
3、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支付;
4、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支付;
5、超過20萬元以上50萬元的部分,按1.5%的稅率繳納;
6、超過50萬元以上10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7、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的比例支付。
5)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案支付50元至1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照物業案件的收費標準支付。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繳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案5元至30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以上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30元以上100元。 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支付。
7)發生勞動爭議案件,每案支付30至50元。
8)破產案件,破產企業財產總價值按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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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全費是法院在申請財產保全時收取的費用,所收取的款項屬於**財務部門,不予退還。 按以下標準支付:財產金額不超過1000元或不涉及財產金額的,每件支付30元; 超過1000元以上1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但是,申請保全措施的當事人應繳納的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
《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
採取保全措施的,按照實際保全財產數額繳納下列標準: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項支付30元; 超過1000元以上1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但是,當事人為申請保全措施支付的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智財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著作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給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根據合同, 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中從事經營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加盟費中包含的費用 1.保證金:為保證被特許人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可以要求被特許人支付一定的保證金,這是合同期滿成本的一部分,當被特許人沒有違約且付款不明確時,特許人應將其退還給被特許人。 >>>More
訴訟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人民法院的依職權決定,對當事人有爭議的財產採取臨時強制措施,以保證今後的判決能夠實現的制度。 訴訟保全案件收費標準:1、被保全財產的數額或者價值不足1000元的,每案支付30元; 2、超過1000元以上1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應予支付; 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應繳納的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 >>>More
1、漫遊是指你把你的手機號碼帶出你的所屬地時所使用的業務(通俗地說,就是你的手機在別人的領地上使用)。 而漫遊資費,很簡單,就是【漫遊費+(長途)】加上是否加長途,就看你打的是不是漫遊地的本地**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