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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農業和壓制商業的原因:
農業生產是國家的基礎,加上當時的生產力低下。
秦商朝改革法律首先提倡“重農打工”的政策,把百姓分為四個層次,即所謂士大夫、農工、商人“四人”,士大夫最貴,農業第二,工商第二,這種思想被歷朝歷代所採用, 封建王朝,特別是新建立的王朝,都強調農業的重要性,強調“以農業為本”,深深扎根於人民的思想之中。
後來的統治者都繼承了親農業和壓制商業的政策,目的是保護農業生產和小農經濟,確保徵兵和地租,鞏固封建統治。
歸根結底,歷代王朝採取這些措施,取決於其經濟基礎。 封建國家經濟的基礎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這種經濟的主要部門是農業。 農業是古代生產的決定性部門,農業生產狀況直接關係到國家的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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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古代,人們認為商人不從事生產。 因此,商家的地位非常低。 因此,在古代,農業繁重,商業受到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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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古代,農業生產直接決定了帝國的命脈。 商業對國家的生存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公眾對它的需求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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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這是乙個農業社會,為了鼓勵農民積極生產,為了鼓勵農民,壓制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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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農業幾乎是唯一能產生直接收入的生產方式古人用來打仗的兵糧、錢財,幾乎都來自農業。 商鷹在認識到這個問題的本質後,提出了重農打商的策略,這導致了秦國後來的強勢。
重農有幾個優點,首先有利於戶籍管理。 當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從事農業時,他們需要安定下來,而不是無家可歸。 一旦他們在這個家庭安定下來,有多少人,多少強壯的勞動者,有多少人會吃飽,有多少人可以當兵,這些都是可以計算的。
強調農業和壓制商業的弊端之一是人們很窮。 農業的乙個特點是它有乙個很長的週期,以年為單位計算。 在古代,產量很低,全家耕種土地。
沒有自然災害,他們幾乎無法維持生計。 如果發生自然災害,他們將賣掉自己的孩子並度過災難年。 因為在災民當年,朝廷有糧食,災民當年,地主要交地租,但土地上卻沒有糧食。
人們長期生活在貧困線以下。 這個制度是以商英為首的法家們故意創造的,他們需要人們變得貧窮。 官家的官庩裡裝滿了金銀,百姓只能挨餓。
人,恥辱,榮譽,軟弱,貧窮,獎勵。 用懲罰來統治人民是一種樂趣; 為了在戰爭中獎勵人民,自殺。
這是法家的思想。 商人不同於農民。 商人四處閒逛,隨時了解各種新聞。
他們去異國情調的商品居住的地方。 他們沒有國家意識。 商人的現金周轉週期很短。
賺錢比農民容易得多。 他們不會傻到為了 50 塊金子而抵制這根桿子。 即使他們看到有人把桿子拿走,他們也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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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乙個以農業文明為主的國家,小農經濟是封建社會的基礎,人民以農業為主,有利於統治者的管理,如果商人太多,人口流動性高,不利於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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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清朝講究本,壓制到底,乾脆就是採用封國對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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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有三點:
首先,農民流動性低,易於管理,有利於保持權力集中。
第二,商業產出看不見,而農產品卻看不見,統治者總覺得搞商有點不正統。
最後,全社會的思想都鄙視商人,比如:看重義利等等。
差不多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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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農業最發達,重視農業是自然而然的。
中國古代的政治結構要求強調農業和壓制商業,因為最高統治者也是乙個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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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封建社會也是農業社會,統治者的稅收主要來自土地。
2、商業興起導致部分農民放棄土地,減少稅收,另一方面,人口流動性大,對人口的控制力減弱,不穩定因素增加。
3、儒家文化一向鄙視商人,認為商人以利為本,奸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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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需要糧草來打仗,治民也需要糧草,人民以糧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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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商業的發展,商人賺了不少錢,使大多數人放棄了農業和經商,社會生產下降。
儒家思想的影響。
在古代,社會等級制度是士大夫、農民和商人的等級制度,人民和統治者也認識到這種等級制度,不想淪落到等級的底層。
古代農業文明發達,農業科技發達,重視農業,壓制商業,有利於封建統治的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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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封建社會,以小農經濟為基礎,就像皇帝一樣,貴族什麼都是大地主,而農業是古代決定性的生產部門,為人們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資料,農業生產狀況直接關係到國家的興衰。 因此,我們必須關注農業。 通過發展農業,封建國家可以徵收穩定的土地稅,以保證財政收入,也有利於社會穩定,將農民緊緊地束縛在土地上。
統治者認為,工商業的發展不僅不如土地管理有保障,而且會加劇土地勞動力的流失,從事商業的人一般有很多想法,不利於當時的思想或社會穩定, 並引發了各種社會問題。
至於禁止商人,如果沒有禁止商業,根本就沒有貨物的流通,那麼市民們就會很傷心,就沒有辦法交換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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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由當時的社會條件決定,封建社會的基礎就是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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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農業、壓制商業是中國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經濟指導思想,主張重視農業,以農業為基礎,制約工商業的發展。 從商朝改革法規定的犁耕打仗激勵措施,到漢溫帝的重農措施,再到清初經濟復甦的調整,都是重農打工政策的體現。
一、重農打商政策出現的原因。
在封建制度下,重視農業、壓制商業的政策絕不是偶然的,乙個國家或政權實行什麼樣的經濟政策,歸根結底是由其經濟基礎和統治階級的利益決定的。 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對於擁有土地的人來說可以榨取鉅額財富,而地租收入相對穩定,是發財的最佳手段; 同時,就封建國家而言,發展農業可以使人民安居樂業,人民富裕昌盛,國庫糧倉充足,國內不出糧食短缺動亂,外來不用擔心外來入侵。 因此,歷代統治者將農業的發展視為“國家的基礎”,並壓制商業(有時是手工業)作為“最後的產業”。
同時,在封建皇帝眼中,一方面是民營工商業主通過商品交換和放高利貸來剝削農民,另一方面是商業活動的豐厚利潤,吸引相當數量的農民“棄根走向末日”,從而大大削弱了王朝的統治基礎。
此外,最新研究認為,“重農壓商”政策的出現,不僅是經濟或物質原因,也是文化原因,即“重義輕利”觀念的影響。
2.重農打壓政策的績效與評價。
古代重農打商政策主要表現在:1、統治者一再強調農業是第一產業,商業是最後一產業; 2.在土地問題上,要採取遏制兼併和收購的政策,防止大量農民破產,穩定農業生產基礎; 3.加強戶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動; 第四,以多種方式限制商人和商業活動:限制商人的政治權利,阻斷官職之路,不允許其後代成為官員; 利用稅收制度懲罰商人; 對重要行業實行官方管理,不允許商人涉足; 對商人日常生活的限制,對他們如何著裝、如何蓋房子、如何騎車等的歧視性規定。
點評:在封建社會初期,重農壓商政策對農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新興地主階級權力的鞏固起到了積極作用。 比如商朝改革法律,實行重農壓商政策,鼓勵發展農業生產,促進了秦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壯大,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物質基礎。
但是,“重農打工”的政策,也導致地主和官僚不斷兼併土地,造成土地高度集中,農民破產流放,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加劇了階級矛盾,導致農民起義不斷爆發。 地主官僚機構也因瘋狂的土地兼併而進一步腐敗。 到了明清時期,中國已經萌芽的資本主義已經萌芽,但統治階級仍然堅持“重農打工”的政策,實施了一系列不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措施。
這些做法違背了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導致了國家的落後,使國家失去了原有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