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的路上,男方把妻子從橋上扔了下來,怎麼了?

發布 社會 2024-03-08
3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人們常說,遠房夫妻的近親,雲南省益良縣交桂鎮30歲的唐某某和22歲的妻子,因感情破裂,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目前,該男子已被**控制。 他的妻子在醫院**。

    你對人類感情的每一點透明,對愛和愛的每一點開放,都換來了失望。 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解釋。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有體貼貼愛的家庭和充滿愛的氛圍,但不幸的家庭確實有自己的不幸,家庭應該是女人最可以依靠的港灣。

    夫妻關係再差,關係再疏遠,兩人同住乙個屋簷下,如果發生衝突,一定要及時耐心溝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過分傷害對方,拒絕一切暴力行為。 <>

    這幾天,在新聞報道中總能看到類似的對伴侶的暴力傷害事件,有的人在街上吵架,把女朋友扔進垃圾桶,有的人在街上用磚頭砸女朋友,導致女朋友失去年輕的生命。 這個男人抱著妻子扔了,導致她受傷住院,從他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在這段婚姻中有暴力傾向,爭吵無法說服對方,如果問題解決不了,就直接暴力解決。 他的行為構成家庭暴力。

    如果這起事件中的妻子想要擺脫家暴的控制,就必須遠離施暴者,而離婚是最快的<>

    如果離婚,妻子可以根據《民法典》(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要求損害賠償並要求更多財產。

    如果妻子提交了對她的傷勢的評估,如果她的傷勢超過輕微,那麼涉案男子將被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男方與妻子因家庭矛盾離婚,在去民政局的路上,男方又和妻子吵了一架,於是男方把妻子扔下了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因婚姻糾紛,在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路上,路過焦奎鎮小河二橋時,兩人在橋上爭吵並搶奪,唐某松抱起翁某蘭離開......後離開了現場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根據**發來的報告,該男子和妻子在橋上發生爭吵並爭吵。 估計是男方太激動、生氣、思緒不靈,剛好又上了橋,於是把女方扔了下去。 要說事後他們都走上了離婚的路,要是吵架忍了,就不再是夫妻了,何必費心殺人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在離婚的路上,兩人發生了爭吵,丈夫非常生氣,於是抱起妻子,把她扔到橋下。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那是雲南一對夫妻要離婚,途中又發生了爭吵,妻子可能因為幾句話激怒了丈夫,丈夫生氣了,把她抱起來扔下橋。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雲南省宜良市一名男子在離婚途中發生爭吵,丈夫唐某松將妻子丟在十公尺高的橋上後抱起妻子離開了現場。 公安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受害人進行搶救工作,目前唐某松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受害人在醫院,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9月3日,唐某某與翁某因離婚發生爭吵並打架,唐某被氣衝,抱起妻子翁某,將他扔下橋,唐某已被公安控制,翁某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本來夫妻倆是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但過橋時,兩人吵架拉扯,過程中,男方抱起妻子,把他扔下橋。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雲南省宜良市一對夫妻在辦理離婚手續的路上發生爭吵,丈夫唐某松將妻子扔下橋後離開了現場。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此案已經過調查,但結果尚未公布。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被扔下後,有人報警,發現後,他已經奄奄一息,被送往醫院搶救,目前情況仍不明朗。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橋下有很多石頭什麼的,女子被扔下來後陷入昏迷,具體情況不明,已被送往醫院治療。 未來能否恢復仍不得而知。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2020年9月3日9時許,雲南省昭通市宜良縣焦瓜鎮唐某松(男,漢族,30歲)與妻子翁某蘭(女,漢族,22歲)發生婚姻糾紛在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路上,經過宜良縣交奎鎮小河二橋時,兩人在橋上有爭吵和爭奪,唐某松抱起翁某蘭,甩下橋後離開了現場。

    宜良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迅速指派民警趕到現場開展工作,第一時間對遇難者進行搶救工作。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松已被公安機關控制,被害人翁某蘭正在醫院治療,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是個狠人,你要遠離這種人,這個人會被判處死刑的。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朋友你好,關於離婚,照片中的男人因為夫妻倆的感情不和和爭吵,把妻子從橋上扔了下來,是一時衝動的結果。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男方在離婚期間將妻子從橋上扔了下來,在他做出這樣的舉動之前,他們可能直接發生了爭吵。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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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該男子在離婚期間將妻子從橋上扔了下來因為兩人吵架,在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路上搶了

    9月3日,雲南省宜良縣,一對夫妻在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路上,兩人因故爭吵搶奪,或許是丈夫被妻子激怒了。 憤怒的丈夫抱起妻子,將她從橋下扔下,本以為扔妻子後會立即採取救援措施,但丈夫將妻子扔下橋後迅速離開現場。

    宜良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迅速指派民警趕到現場開展工作,公安人員隨後核實了夫妻倆的真實姓名。 丈夫姓唐,30歲,漢族。 妻子姓翁,31歲,漢族。

    目前,嫌疑人唐某已被公安機關控制,被丈夫扔下橋的妻子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男人太衝動了,永遠不應該做任何傷害對方的事情。

    在前往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的途中,兩人經過了當地的一座小橋。 因為兩人在橋上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言語激烈,還伴隨著互相拉扯推搡的行為,導致丈夫唐某松情緒異常,隨後唐某松做出了非常不理智的行為。

    結束後忘掉它,不要總是擔心它。 如果說婚姻因為分歧比較大而無法維持,那麼離婚問題也應該按照聚散的思路來理性處理。 畢竟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不可能做夫妻,但沒必要做敵人,更別說做傷害對方的事情了。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夫妻倆在離婚的路上,然後他們在橋邊吵了一架,丈夫抱起前妻把他扔下了橋。 然後他的前妻受了重傷。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我覺得這個人很可怕,一點道德都沒有,非常自私的人。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這是乙個男人的過激行為。 兩人雖然離婚了,但卻是百日夫妻。 兩個人之間肯定還有感情,男人生氣是很難理解的。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事件梳理。 據說,雲南宜良縣焦奎鎮有一對夫婦,男方30歲,女方為翁某某,男方妻子翁某某,22歲。 這也是典型的老夫少妻。

    據說他們婚姻有爭執,和睦不和,本來打算一起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在路上也不知道為什麼吵架,兩人在路邊抓了起來。

    激烈的爭吵之下,不知是情緒化還是什麼,男方居然抱起妻子扔下橋,然後自己,導致妻子受傷,男方見妻子受傷,不理她,反而瀟灑地離開了。

    事件檢視。 你要我說,既然他們倆都要離婚了,那麼在這最後一段路上,大家和平相處不是很好嗎? 反正我們馬上就要和對方說再見了,就讓這最後一段路給彼此留點空間吧,為什麼要為此爭吵呢?

    寫在最後。 關於男方的行為,網上有一句話我同意,那句話是“衝動是魔鬼”,這完全沒有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就連我們這些年輕人都知道,如果你不喜歡它,聚在一起分散是件好事,這對每個人都有好處。

    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從被扔到橋下的事件可以看出,該男子很可能有家暴傾向。 這個女人本來應該要求離婚的,因為她受不了男主的暴力。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兩人因為婚姻糾紛離婚,兩人在去離婚的路上發生了爭吵,一怒之下拉著男方,抱起妻子把他扔下橋。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一定是婚姻生活中瑣碎的事情太多了,雙方都不習慣見面,覺得自己不能過日子,不能離婚。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我認為男方的行為必須構成犯罪,如果他的妻子沒事,他會被判犯有故意傷害罪,如果他的妻子有任何意外,那麼男方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應該受到刑法的嚴厲懲罰。 其實從男方的行為可以看出,夫妻之間的矛盾已經不可調和了。 而且他在日常生活中一定有暴力傾向。

    一旦情緒失控,就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

    我們希望他的妻子能夠康復,但即使她的健康狀況有所好轉,這件事也會成為她妻子一生的心理陰影。 當夫妻倆鬧到離婚的地步時,雙方一定都有一些問題。 但因為一些問題,一時衝動不顧他人生命安全,做違法的事情,實在是不值得。

    本來,在與夫妻相處的過程中,女方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如果男方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不顧女方的生命權和健康權,為所欲為,那麼男方就不配做男人。

    婚姻的開始可能是兩個人相愛並決定共度一生。 然而,在相處的過程中,夫妻因為各種瑣碎的事情而產生了一些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夫妻關係的削弱,甚至發展成離婚的悲劇。 有些人可能會為了孩子,為了家人而選擇忍受,當然也會有人選擇結束這種無盡的痛苦。

    我覺得既然兩個人都做好了離婚的準備,就應該聚在一起散去,就算不能做朋友,也可以是熟悉的陌生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無權踐踏法律的尊嚴。 觸犯法律就是觸犯法律,誰在乎你是否衝動。

    而且我覺得這個男人是有故意殺人的動機的,當他把妻子扔進河裡的時候,他並沒有冷靜下來,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反而有一種死亡的感覺。 可以肯定的是,男人對女人只有仇恨。 然後,男方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希望他們盡快結束婚姻,女方能夠開始新的生活。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如此明顯的罪行,他沒有把她扔到沒有危險的地方,把她扔到這麼高的橋上,下面不是有水就是有石頭,他的妻子沒有翅膀不會飛,也不能輕盈地飛在屋簷上,在牆上行走。 如果這不是犯罪,那是什麼?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男方因涉嫌故意傷害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在這種婚姻關係中,男方有典型的暴力傾向,爭吵無法說服對方,於是訴諸暴力。 該男子的行為構成家庭暴力。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是的,當然,會構成犯罪,已經是犯罪行為中的故意行為,違反了我國刑法第234條,構成犯罪行為。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這絕對是犯罪。 這種行為是對她人身安全的攻擊,法律是要懲罰的,這種行為太惡劣了,必須受到嚴厲的懲罰。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肯定會構成犯罪行為,這種已經涉及到故意傷害他人,導致故意傷害罪,我們生而平等,任何人都無權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就算是丈夫,也不能對妻子做出這種傷害。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這絕對是犯罪。 這種人的心理是最可怕的,我不可能好起來,不要想了。 因此,作為女性同胞,我們必須睜大眼睛,一旦出現跡象,及時止損。 不要一直想著你當時有多少愛。 你愛多少,你就恨多少。

  35.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當然可以。 不管他妻子的傷勢是否嚴重,他的動機本身都是壞的。 一天夫妻100天,好好聚在一起散去。 他這樣做了,和他離婚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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