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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還沒有通過,它通過後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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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無效。 以個人財產和銀行貸款支付首付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不動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登記財產權人所有。 脅迫締結婚姻的,被脅迫的一方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關係。
受脅迫的一方應當在婚姻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解除婚姻的申請。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無效或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
雙方沒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經雙方同意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因重婚罪對不具有婚姻效力的財產的處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和子女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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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司法解釋是指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性檔案。 司法解釋3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司法解釋自2011年12月21日起施行,2017年4月13日修改。
雖然《司法解釋三》已於2019年1月1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但在實施前,《司法解釋三》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的規定在實施過程中可作為參考。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具有立法效力,只是對法律規定的解釋和補充。 如需就《司法解釋三》中的具體問題進行諮詢,請諮詢相關法律機構或專業律師。
1. 欺詐和脅迫下婚姻欺詐的認定:
這樣,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如果一方實施隱瞞重要事實或使用謊言等欺詐行為,以便另一方可以違背其意願簽署離婚協議,則可以認定雙方協議離婚中的欺詐和脅迫行為是欺詐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當事人使用欺詐手段致使另一方當事人實施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More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是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關於勞動關係中的權利義務的糾紛。 根據爭議所涉及的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可分為以下幾類: >>>More
根據《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相關法律知識,結合司法和法律適用的具體實踐,按照《婚姻法》的結構和制度,涵蓋法律規定的一系列主要內容,對當事人和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細化、 濃縮和必要的技術處理,然後提出一些問題,有針對性地講解《婚姻法》的相關知識。
《仲裁法》的司法解釋有以下幾點:
一、當事人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行達成仲裁協議。 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