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辭去了餐館的工作,你離開時能發半個月的工資嗎?

發布 社會 2024-03-07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 如果工人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職工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某些地區的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 如果是針對個人的,則不被視為僱傭關係。 當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個別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結算未付工資:

    1、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監察;

    2、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和25%的額外經濟補償。

    《勞動法》、《違反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完成這個過程並辭職是可以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勞動者未經乙個月通知而辭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用人單位。 但是,用人單位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

    如果損失是實際造成的,可以從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談判和解。

    2、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4、法律依據:《勞動法》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可以先談判,如果談判失敗,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拖欠工資的問題。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餐館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1、對於這種違法行為,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依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的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無需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主張賠償,如不予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4、勞動仲裁不被受理或仲裁不公的,可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

    5、在以上述方式要求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的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補償。

    無理拖欠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這裡的“無理拖欠”一詞應理解為雇主無正當理由故意不按規定時間支付雇員的工資。 勞動部的《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對“不合理”作了排除性規定:“不合理”的工人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人力資源無法抗拒的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

    (二)用人單位確受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影響的,經單位工會同意,可以暫時拖欠勞動者工資,延長期限的最長期限由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自治區或直轄市根據當地情況而定。在所有其他情況下,不合理拖欠的工資是不予退還的。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如果老闆沒有按時發工資,除了上面拖欠工資的清單外,還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和仲裁,學會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如果您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請隨時諮詢我們的律師。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給,工作多長時間,結算多長時間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支付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逾期未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2)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百的工資報酬;(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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