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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地區,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是非法建築,應該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用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劣質土地可以利用,好土地不得占用。
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窯、建墳,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採石、採礦、採土。
禁止占用基礎農田發展林業和果樹產業,禁止挖池塘養魚。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占用耕地在耕地上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採、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荒漠化、鹽鹼化,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整改; 可能會被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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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沒有產權證的,應及時處理。 村民住房所有權初次登記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明。 如果農村宅基地建成後需要辦理房產證,則需要辦理規劃許可證,而申請規劃許可證的前提是主要有土地使用證。
沒有這個證書,你就不能申請房地產證書。 如果您不想申請房地產證書,您可以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重建,而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如果你有土地證書,你可以在大約半個月內獲得規劃許可證。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方沒有宅基地房屋登記發放制度,農民能拿到的一般是《集體建地用地證》。 因此,判斷合法住房的標準是是否獲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如果房屋本身按照規定屬於違法建築,則沒有法律依據通過訴訟進行相關劃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63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359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續期的,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動產權屬有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執行;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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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補發房地產證。 不動產權屬證明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明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 如果記錄不一致,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冊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可以在沒有地契的情況下購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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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集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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