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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兩者的區別:
a) 概念不同。
應納稅額是根據稅法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它是一種應付賬款。 為了反映各種稅款的支付和實際支付情況,應設定“應納稅”賬戶進行會計核算。
其他應付賬款是指企業除稅費外需要向國家繳納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費、購車附加費等。
2)會計範圍不同。
應納稅額主要包括產品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資源稅、所得稅、調整稅、鹽稅、燃油專用稅等。
其他應交賬款不包括應納稅額,而是指繳納給國家的各種應交項中除稅項以外的各種應付賬款,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費、購車附加費等。
2. 根據新的會計準則,現已取消兩個賬戶。 2007年新會計準則的變化:應繳稅款和其他應付賬款被登出和替換"應繳稅費"。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根據一定時期內實現的營業收入和利潤,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採用一定的稅收計算方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
應納稅額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隻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企業依法繳納的其他稅費; 以及企業在上繳國家前徵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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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是指繳納給國家的各種稅款,一般以xx稅命名。 其他應付款是指除稅款外向國家支付的各種費用,一般以XX費用命名。
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取得營業收入並實現利潤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會計原則,按照規定向國家預扣應繳納的各種稅款,這些稅款在繳納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負債。 這種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上稱為應繳稅款。
為了正確反映和監督企業向國家繳納稅款以外的各種費用義務的發生和消失,企業應設立“其他應付款”賬戶。 在資產負債表中,它被稱為其他應付賬款。
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實際出台後,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主體和主要會計處理辦法》明確登出了應納稅和其他應交款,統一收繳應納稅賬款。 從那時起,在會計上就沒有區分應納稅和其他應付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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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是企業依照稅法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地產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 契稅、所得稅等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納稅、應付股利等外應付的各類應付賬款,包括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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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中的營業稅也是通過應納稅賬戶繳納的,印花稅是通過管理費用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是通過應繳納的稅款,預扣的個人所得稅是通過其他應交稅款繳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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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包括應納稅額和其他應納稅額。
區別:1、應納稅額是會計制度的主體。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應繳納的各種稅項,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
2、應納稅額是新會計準則的主體。 應納稅費核算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和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 等。
應納稅額是根據稅法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它是一種應付賬款。 主要包括產品稅、乘法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資源稅、所得稅、調整稅、鹽稅、燒油專項稅等。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根據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已實現利潤,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採用一定的稅收計算方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 應納稅額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企業依法繳納的其他稅費。 以及企業在上繳國家前徵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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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稅款”是“稅費”和“費用”的總稱。 “稅種”包括目前以法律、行政法規形式徵收的19種稅種。 “費用”是在稅費之外徵收的,如教育附加費、護堤費、文化建設費等。
“應納稅額”是舊制度下使用的賬戶和報表專案,其會計內容僅包括法律規定的19種稅種的應納金額。 在原有的制度下,各類應付賬款通過“其他應付賬款”賬戶入賬,並單獨列報報表專案。 簡而言之,應納稅額是應納稅額和其他應納稅額的總和。
2007年新會計準則的變化:應繳稅款和其他應付賬款被登出和替換"應繳稅費"應納稅額的會計規則如下:
本科目計算企業依稅法規定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教育附加、礦產資源補償等。
礦產資源補償費、不動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按規定計算確定,管理費用記入借方,記入“應納稅”賬戶。
該賬戶應根據應納稅的稅種詳細核算。 應繳納的增值稅還應分別設定“進項稅”、“銷項稅”、“出口退稅”、“進項稅轉”、“完稅”等欄目進行詳細核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 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3)作者報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5)營業收入;
6)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7)物業租賃收入;
(八)財產轉讓所得;
9)附帶收益。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納稅年度合併繳納個人所得稅; 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的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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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和應納稅的區別如下:
1.用途不同。
大部分應納稅額用於滿足收費單位自身業務費用的需要,專項資金用於靜悄悄分配。
應繳納的稅費由國家通過預算統一支出,用於社會和公共需求。
應納稅額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部門信貸建設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企業依法繳納的其他稅費。 以及企業在上繳國家前徵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繳納的稅費種類不同。
應納稅額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稅、教育附加費以及企業依法繳納的其他稅費。
應納稅額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以及企業在上繳國家前徵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內容不同。
應納稅額是原會計制度的主體,應納稅額是新會計準則的主體,應納稅額與應納稅額的會計內容相比增加了附加費的內容,如教育費已計入應納稅額,在原有的會計制度中, 它包含在其他應付賬款中。
應納稅額的會計規定如下:
本賬戶計算企業依照稅法規定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 等。
礦產資源補償費、不動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方管理費用,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記入“應納稅”賬戶。
借款:管理費用。
貸方:應付稅款-
根據財賬〔2016〕22號檔案規定,營業稅轉增值稅全面試行後,“營業稅及附加”主體名稱調整為“稅及附加”賬戶,佔消費稅、城鄉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附加、房地產稅等。 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土地使用稅、車輛、船舶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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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與應納稅額的差額.答:1、應交稅金包括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稅金。
2、單位應納所得稅計入應納稅額3、應納稅額是會計制度的主體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應繳納的各種稅項,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
4、應納稅額是新會計準則的主體應納稅額核算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各類應納稅費,包括增值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仿費等應納稅額與應納稅額的差額
答:1、應交稅金包括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稅金。 2、單位應納所得稅計入應納稅額
3、應納稅額是會計制度的主體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應繳納的各種稅項,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4、應納稅額是新會計準則的主體
應納稅額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各類應納稅費,包括增值稅、土地使用稅、車輛和船舶使用稅、教育附加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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