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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是指因公受傷的職工和因公死亡的職工親屬依法享有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可分為一次性傷殘津貼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按薪金月數和薪金比例按傷殘程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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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由《工傷保險條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
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先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發生事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雇員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係存續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傷勢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醫療等相關材料。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完成後,可以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 在這種情況下,受傷的雇員可以與雇主協商工傷賠償;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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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賠償標準:按上年度整體規劃區員工月平均工資的%或30%作為自理殘疾支付; 喪葬補貼為上年全區員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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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傷賠償標準主要包括:
1、醫療費用;
2. ** 費用;
3、伙食補貼原則上是住院期間的伙食費;
4、交通、住宿費用;
5、護理費用;
6、停工期間的工資;
7、一次性傷殘補助;
8、傷殘津貼;
9. 一次性傷殘補助。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暫緩發放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國有企業勞動合同工資標準彙總。
關於工傷撫卹金:未確定殘疾的,可享受以下撫卹金:醫療費。
住院膳食津貼。 交通、住宿和伙食費。 性愛的代價。
輔助器具費用。 護理費。 工資和福利。
經傷殘鑑定確定傷殘等級的,除享受上述1至7項福利外,在三種情況下予以處理:被認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應保留勞動關係,撤銷工作,享受以下福利: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從工傷保險**中按傷殘程度發放。
傷殘津貼按月從工傷保險**中支付,實際傷殘津貼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暫停發放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差額由工傷保險**補足。
2、工傷如何賠償。
勞動者發生工傷的,應當按照傷殘等級領取相應的賠償金。 舉例來說,假如雇員一級殘疾,可享27個月薪金的一次性傷殘津貼。 每月傷殘津貼為我工資的 90%。
受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應當暫停領取傷殘津貼,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補足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區職工平均月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雇員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提供主要生活能力但不能工作的親屬。 標準是: >>>More
這個問題比較寬泛,涉及賠償的範圍、程式、標的等方面。 首先我們來談談賠償範圍,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餐費補貼、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停工期間工資、停工期間的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果發生與工作有關的死亡,它還包括受撫養親屬的養老金。 >>>More
在一審和二審階段,工傷賠償律師的費用因地而異。 勞動訴訟或仲裁,如工傷,被認定為民事案件,因此遵循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 >>>More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已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醫療救治結束後,將工傷待遇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並附上《工傷證明》、醫療檔案及相關材料。 一般而言,自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勞動部門應當在15日內審查材料,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並在20日內交付,規定期限內網上計算為95日。 **傷勢穩定後,可以進行鑑定,一般在6個月左右,鑑定結論在60天內做出,共240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