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報告到期後不簽字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4-10
2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員工辭職的,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單位。 並要求單位結清工資。 沒有必要有理由。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不合理拖延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先和領導談判,大家都同意你不能不誠實。 如果談判失敗,我只好找當地勞動局的理論,規定員工提前30天辭職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你辭職不簽字,那麼根據法律,你可以在等待乙個月後自動離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那就看你辭職的時間夠不夠了,正規的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如果你還在試用期,提前三天,不管你籤不簽字,到時候都應該可以去,再說了,如果你提乙個月的辭職, 公司一定會給你乙個機會。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可以直接離職。 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即使領導不簽字,也可以正常辭職,按照規定可以得到應得的補償。 您可以直接到人事部門簽發辭職證明。

    如果不給,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勞動法規定,如果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打出辭職報告,然後就可以離開公司了,不需要得到領導的批准和簽字。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向你的上級報告。 正常手續。 一般來說,它會被批准。 沒有什麼可以說不被批准。 所以。 我不贊成。 去勞動局報案就行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你辭職了,不簽字,那麼這個時候你就有點麻煩了,那麼你只能等簽字才能真正辭職。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可以協商解決薪酬問題,不管你是離職還是公司解雇你,這個都可以商量,只要工資到位,一般都說得好,在這個工作極度不穩定的時代,個人只有提公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找到更好的公司,否則你只能選擇自己創業當老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勞動法》第37條規定:

    承包人應在辭職前30個工作日提交書面辭職材料,屆時可完成辭職。

    兼職員工如果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就可以離開公司。

    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相關辭職手續,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辭職不一定非要領導簽字,如果領導被逼不簽字,我不想讓你走,你直接把辭職信打出來,交給人事,最好在微信、qq什麼的,告訴他們辭職信已經提交了, 留下辭職的證據,30天,他們不放手,勞動法規定。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請! 只是軟磨硬摸摸,或者找一段非常艱難的關係來談論和平。 只要不違反規則即可。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在辭職程式中,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辭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違法,可以直接辭職。 如果用人單位故意刁難,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勞動法規定,員工只需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即可辭職,公司簽字與否是公司的事,屆時公司不放人是違法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勞動法》規定辭職如下: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

    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明確賦予了勞動者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

    這裡使用了“通知”一詞,應提前 30 天提交,注意儲存證據。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你辭職不簽字,就意味著你不同意,所以讓我們慢慢談判。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那麼你是不是有衝突,說出來,說出來,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辭職只需通知雇主,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只要流程到位,簽名就是乙個細枝末節。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首先要研究好你的合同,根據合同,提前多少天提交辭職申請,如果申請沒有簽字,最好保留相關證據,建議將辭職證明通過電子郵件傳送給直屬主管,抄送給人事部和部門領導, 如果合同規定辭職需要提前1個月申請,今天發完申請後,可以在下個月的這個時候離職,當然,這種方法適用於普通合同,有約束力的合同是不合適的。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其實這個問題簡單明瞭,但是10月份提交的申請現在已經乙個月了,是不對的。 很簡單,再提交乙份離職通知書,再等乙個月,然後不管對方有沒有指派工作人員交接工作,你都可以離開。 自然是把雙方的面子都撕裂了,感情也沒了,所以一般都用不上,估計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想在更多方面僵硬,期待和平分手。

    辭職了,沒有時間限制等你,你下定決心要走,你可以和領導幹部談談。

    溝通好,能站在最後一班,及時等待公司招才,分配工作交接,然後離開,這樣對雙方都沒有影響,感情還在。 如果你有乙個等候的家,你應該好好溝通,否則你不會被發辭職證明。

    或者拖著你,不好。 和領導坦誠聊聊,但記住,不要告訴他梁琦接下來會回答你哪家公司。 爭取了解它,然後成功離職。

    或者如果你開始鬱悶,解決工作,過了很久,你發現你的想法還沒有到來,委屈也毫無意義,所以你會放手。 他們都失敗了,他們能夠沿著他們當初說的路走。

    做人留線,以後好好見面,作為領導好好溝通,不要被逼著去做,也不要走最後一步。 如果乙個領導幹部是好領導,一般對你來說並不難,但你只需要等一段時間,讓別人接手你的工作,然後我遇到乙個領導幹部,他告訴我,他不著急,也不著急, 而且他沒有找到工作,領導幹部說了這句話,兩個星期後。

    我真的很尷尬,放我走的工作沒人回答,如果簽字流程不好,那對你來說肯定是很困難的,需要堅持乙個月,乙個月後就可以走了,符合保證法。

    公司沒有辦法留住你。

    如果你已經找到了新主人,那麼在你離開之前,你應該不會有很確定的答覆,所以你會打電話給新主人解釋原因,說公司要求你在乙個月後完成手續。 新老闆也會等你,你一直處於中間,經常到外面磨你的領導,談一談,你應該可以提前離開,公司橡輝人員要求你能夠讓人走乙個月,這是沒辦法的,做乙個月再走, 因為下一家公司基本都要你的辭職證,人事部不讓你走,你真的沒有辦法。我去過一家公司,我做過三四次,有些人在離開前工作了乙個月。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如果領導不簽字,那麼你將再次提交辭職通知,30天後可以自動離職。 要想快速離職,就必須找乙個領導可信、難以拒絕的理由,比如家裡生了大病,每天都需要照顧家人,不能去上班。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如果你不籤銷售管理負責人,只要你乙個月後提交報告,就可以直接離開。 如果你想快速離職,你還是要跟老闆說清楚,完成交接工作。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你的領導瞎了眼,不想讓你去,有兩個原因,一是你有巨大的好處。 你會帶走一些公司的資源或者一些經驗,你可以真誠地和領導談談你的想法,他一定會放過你。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法律分析:如果勞動者自願辭職,則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用人單位負責人無需簽字。

    該法律基於滲透的嫌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僱傭;

    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繳納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繳費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年零兩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但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對於繳費超過10年的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再就業後再次失業的,應當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上一次失業時應領取但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一併計算,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當從失業保險**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一般來說,看看領導者的反應,這時你已經採取了行動。 在這種狀態下不要動搖,如果領導還認為你有用,他自然會發表宣告,你可以趁勢而為,悄悄行動。 否則,不要採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因為如果您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從法律角度來看,您仍然可以繞道而行。

    辭職是指勞動者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模仿和破壞: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施暴或威脅、強迫勞動者工作、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根據勞動者自身選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站在最後一班:

    記住:在辭職報告尚未批准的情況下,您仍然是該部門的員工,您需要站在最後一班。 因為要離開,很多人開始放寬對自己的要求,遲到早退,不把事情當回事。

    這樣,會給原來的單位留下不好的印象。 因為在這個敏感時期,稍有不慎,就可能讓人說你一向懶惰無能。

    同時,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抱怨或炫耀。 就算想快點吐出來,發洩長久以來的委屈,也要控制住自己的舌頭,明白一離開,就涼了。

    無論你有多有能力,你有多受歡迎,人們都無法從你的角度完全理解你。 相反,如果這些話傳到當事人的耳朵裡,就會引起對方的不滿。

    此外,您需要盡可能清楚地交出您正在使用的公共財產,並且不要從公司獲取任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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