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費用是多少 財產保全費用是多少

發布 社會 2024-04-21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繳納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保全措施的,繳納保全費的標準為: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案支付30元; 超過1000元以上1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應繳納的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提起訴訟之前或者之後,為保證將來能夠執行生效判決或者避免財產損失,採取強制措施,限制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標的物的處分。房屋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在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判決難以執行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情況下,可以裁定保全房屋,責令該人實施某些行為或者禁止該人實施某些行為(如禁止**、抵押); 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四條 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二)採取保全措施的,按照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繳納下列標準: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 每案30元;超過1000元以上1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應繳納的費用不得超過5000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最好親自諮詢律師。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金融挖掘機財產保全及損失擔保費標準:財產金額不超過1000元或不涉及財產金額的,每件支付30元; 超過1000元以上1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但是,最多不超過5000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責令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擔保金額不超過請求金額的30%; 被保全的財產是爭議標的,擔保金額不得超過爭議標的物價值的30%。 利害關係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明顯低於請求數額的擔保; 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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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4-21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為防止財產的處分、轉移和滅失變得無法執行而採取的扣押、扣留債務人財產的法律措施。

8個回答2024-04-21

保全費是指:法院保全費是法院在申請財產保全時收取的費用,所收取的款項屬於**財務部門,不予退還。 >>>More

9個回答2024-04-21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需要提供擔保,以補償因保全錯誤可能給保全當事人造成的損失。 《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當事人在申請保全訴訟財產時應當提供的擔保數額,過去通常的做法是要求當事人提供與請求保全數額相等的擔保,因為保全只是限制了對被保全財產的處分, 且一般不會導致財產損失,因此全額擔保金額通常遠高於可能給保全方造成的財產損失,導致擔保要求過高,申請保全比例過低,難以有效發揮保全作用。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訴訟保全的擔保數額不得超過請求保全數額或者爭議財產價值的百分之三十,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申請保全的成本。 >>>More

7個回答2024-04-21

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被執行人(即被申請人)將不會提前收到通知。 >>>More

4個回答2024-04-21

依法可以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民事訴訟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