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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過這種情況,一般的理解是,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是可以的,在有效期內(三年)有效,很多企業也是這樣做的; 但是,如果仔細研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要求,請參見以下幾點: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註冊的企業,其主要產品(服務)核心技術在過去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轉讓、捐贈、併購等方式,或通過獨家許可5年以上具有自主智財權;(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3)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員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佔當年員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取得科學技術新知識(不含人文社會科學)、創造性應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大幅改進技術和產品(服務)而連續開展研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佔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佔比不得低於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2億元的企業,不得低於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超過2萬元的企業,不得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不得低於研發費用總額的60%。
企業成立三年不足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智財權數量、銷售額和總資產增長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南》要求。
以上幾點是研發費用支出的關鍵,即賬面上單位實際研發費用是否符合標準,高新技術專案是否視為向科技局備案。 我遇到過一些企業,當年交了15%,一兩年後補了10%,交了滯納金。 當然,如果確實有專案和研發費用,按15%支付是沒有問題的,研發費用是可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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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它在有效期內有效。 但是,很多地方每年都要去稅務局申請貴公司實施的專案備案。
所以可以理解為,附加條件是需要通知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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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一樓、二樓的觀點,這項國家政策對研發企業受益匪淺,主要針對研發費用和所得稅減免服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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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規定如下:國家減徵企業所得稅15%。 高新技術企業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產品(服務)在國家規定範圍內;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的比重不得低於規定的比例; 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的比重不得低於規定的比例; 科技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比重不得低於規定的比例; 其他條件。
1、高新技術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關於加快發展科技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發布。 《意見》明確,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免徵收企業所得稅15級。
1、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可減徵企業所得稅15。 2、企業的研發投入可確認為研發費用,享受所得稅抵扣優惠待遇。 3、企業登記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合同可享受營業稅優惠待遇。
2. 享受稅收優惠的開始和結束時間是什麼時候? 1、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後,自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當年起享受稅收優惠待遇; 2.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審查發現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稅務機關將追回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當年起享受的稅收優惠; 3、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因弄虛作假、違反法律法規、未按照規定履行申報義務等原因被取消資格的,稅務機關可以追回其自上述行為所屬年度起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3、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有哪些個人所得稅優惠?
全國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的個人股東轉讓股本時,個人股東應當按照“利、股、嶺、吉石分紅”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一次性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困難的,可在不超過5個日曆年(含)內分期繳納, 並將有關資訊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取得股權獎勵時,高新技術企業在全國範圍內轉化科技成果,對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給予股權獎勵,參照取得的股權公允價值,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一次性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以在不超過5個日曆年(含)內分期繳納,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可以看出,根據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如果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按15稅率徵收,營業稅可以全額免徵。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個人股東個人所得稅可以分期繳納。 企業以欺詐、違法經營方式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並受到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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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2021 2020 教科書 P131 2019 教科書 P125
檢測中心:企業所得稅優惠。 國家對民聰州對支援和鼓勵發展至關重要的產業和專案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利企業,減徵20%的企業所得稅。 需要國家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016年1月29日,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修訂後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2號。 《辦法》分為總則、組織實施、認定條件和程式、監督管理、附則5章23條,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解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發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2008號172號)廢止。
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八個條件是:申請認可時,企業必須註冊成立一年以上。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轉讓、捐贈、兼併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技術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智財權的所有權。 在企業主要產品(服務)中起到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範疇。 >>>More
既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都是以《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為依據的,就應該從《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規定入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