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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建議你離婚,1、孩子的教育問題,有這樣的父親,顯然你拿不到父親的正面榜樣教育,孩子有可能跟著父親學習。 2.人生苦短,短短幾十年,乙個女人最好的年華也就短短幾年,不要讓自己的人生充滿遺憾和遺憾,你還是有能力追求幸福的。
3、離婚後,可以找工作,自己掙錢,照顧孩子,教育孩子。
所以,我個人建議你離婚,畢竟能過得去的婚姻,也是對孩子和你自己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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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離婚,不要想著你的孩子,委屈自己。 在這樣的婚姻中,你一點也不幸福。 生活本來是建立在物質和精神兩方面之上的,你什麼也得不到,你想再和他住在一起有什麼意義。
大多數女人在離婚的時候都會想到自己的孩子,我想她們的孩子長大後會理解你,支援你。 離婚的時候,你先把孩子暫時留給他,等你穩住腳點後再把孩子帶走,像他一樣,你走了他就活不下去了,更別說照顧孩子了,離開他,過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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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糾結,如果實在過不去,也不要為了孩子而忍耐,因為孩子也會負責,他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如果一味地容忍這段婚姻,你會很不幸福,還不如早點結束。 這對雙方都有好處,如果正義要審判你,孩子可以有時間見他。
是。 這是最好的,但如果它沒有獎勵給你,他就會有探視權。 努力尋找下乙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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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八年沒有結婚了。 住。 事實上,婚姻已經不復存在了。
但是兩個人需要好好談談。 消除他們之間的誤解。 專注於和諧相處。
這對孩子更好。 這也將成為乙個美好的家庭。 但離婚也有一定的風險。
如果再找到乙個好老公,那就好了。 如果你找到另乙個。 不好,老公。
情況會比現在更糟。 所以我不贊成你離婚。 兩人坐下來,好好聊了起來。
決心過上好日子,養育孩子。 一家人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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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滿18歲和父母離婚是違法的。 而且你還不算太年輕。 我建議你不要離婚,和老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給孩子乙個溫暖幸福的家。
至於你老公的問題,我覺得你應該和他好好溝通,向他指出你不滿意的地方,告訴他再給他一次機會。 我覺得你離婚最委屈的就是孩子。 如果孩子這麼小,他會失去母親嗎?
不要讓他幼小的心在黑暗中生根發芽。
最後,祝大家家庭幸福,感謝您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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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你應該離婚。 你的婚姻? 它已經結束了。
沒有愛。 現在是孩子把你抱在中間。 當他不問你的家庭,失去大部分積蓄,不知道你每天對他有多好,每天無所事事,休息玩遊戲,看不出他關心你和孩子的時候,你真的早就該離婚了,為什麼你現在還和他在一起, 等他悔改?
是時候讓你清醒過來,下定決心和他分手了,你會很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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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婚姻是兩個人一起經營的,你不幸的婚姻不能怪你老公,你為了孩子想方設法關心老公,跟他講道理,說明一家之主必須養家養孩子,不能一直玩遊戲、阻殺遊戲, 這會讓世界看不起你。如果你的丈夫愛你,愛這個家庭,他會改變,如果過了一段時間還是一樣,那麼他就是乙個沒有勇氣的男人,你可以選擇離婚,你必須把孩子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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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不要從小就給孩子留下陰影,影響他的成長和學習。 為了你的父母和孩子,你還必須自己與物件進行良好的溝通。 當孩子在學校取得成功時,他將能夠工作。
這是你出人頭地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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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婚姻只是名義上的,這種男人不求改善,不承擔家庭責任。 如果繼續下去,那將是痛苦的。 所以你不必擔心,就走了。
至於孩子,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他們家人會照顧的。 您也可以經常探望您的孩子。 當你自己生活得很好,經濟條件也不錯時,你也可以把孩子帶到你身邊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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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總有辦法的。 我的乙個好朋友,其中乙個和你處境一樣,只不過是男人,他兒媳婦有工作,但是每個月都要借錢,刷信用卡,幾個月前還讓朋友貸款買車,這樣朋友現在月薪被扣了,房貸和車貸幾乎一無所有, 關鍵是他們還有兩個孩子,大女兒5歲,小兒子2歲,父母身體都不好。但就這樣,他也下定決心要離婚,因為他過不去。
所以我給你的建議是,你能忍受就忍,你忍不了就走,孩子9歲了,已經上小學了,中午有一張小桌子,晚上有一張護理臺。 不要在意所謂的父愛,沒有好的環境,父親就不能當好榜樣,對孩子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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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給出準確的答案,但既然自己受了這麼多年的苦,為什麼要繼續受苦,孩子已經八歲了,還是個男孩,我想他應該能夠理解這段婚姻的不幸福,就算他自己不幸福,至於父母, 我建議你想方設法提高你的財務水平,不要猶豫,拖累你的生活。
離婚從來都不是解決婚姻的辦法。 沒有人是完美的。 在婚姻中,雙方都有自己的缺點。
這需要雙方相互接受。 你現在需要找乙份工作,而不是離婚。 如果你有工作,你可以轉移你的注意力,不會誇大對方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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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事情就看你了,如果為了孩子,你不能離婚,和你的丈夫溝通,試著改變他。 如果實在做不到,就得離婚,這就需要你努力工作,照顧好孩子,因為那種狀態下,你丈夫照顧孩子是不合適的。 由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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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生活也沒關係,該拍就拍,遲早是離婚的節奏,努力過後生活會好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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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應該這樣做,既是為了你自己,也是為了你的孩子。 趁你還年輕,要堅定。 我相信你的孩子會理解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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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客氣。 雖然老話說,拆十座橋總比毀掉一段婚姻好,但你需要雙方的愛和互助,現在你已經受苦了8年,你還想再受苦嗎,你丈夫現在的行為會給孩子留下壞習慣,會誤導他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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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從來都不是解決婚姻的辦法。 沒有人是完美的。 在婚姻中,雙方都有自己的缺點。
這需要雙方相互接受。 你現在需要找乙份工作,而不是離婚。 如果你有工作,你可以轉移你的注意力,不會誇大對方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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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問題要看你們是否還對彼此有感情,有沒有孩子,有沒有孩子,我覺得你們不應該離婚,為了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為了孩子的未來,努力維護家庭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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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對方如何對待你,以及對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上進心。 如果對你有好處,同時對你的生活保持積極的態度,建議不要離婚。
如果你有了孩子,但對方對你一點都不好,你整天偷懶,建議離婚! 不要因為想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庭而感到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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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離婚吧。 8歲的孩子已經懂事了,可以先想象一下,孩子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能學到什麼,又會受到什麼樣的心理影響?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如果孩子跟著這樣的父親走,你能放心嗎? 八歲是你已經上小學的年齡,和孩子多交流,現代社會有很多單親媽媽,給自己一些信心,你也可以,就算條件差,也不會比現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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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婚姻只存在於名義上,實在是太難了,九八年的婚姻我覺得你們不只是為了孩子,因為你們還愛著對方,但是你們無法溝通,彼此都不能讓對方造成,我希望你們能為了孩子放下架子,讓位給對方, 用一顆真誠的心冷靜地和他說話,最好是守住這個家。真的不好,分手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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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夫妻關係沒了,別湊著孩子湊合著,孩子整天活在吵鬧的氣氛裡,其實也是一種傷害,還是離婚比較好,對孩子也是一種解脫,你捨不得讓孩子經常去看孩子, 這比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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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到未來的幸福,我想還是要離開,你,為了孩子,總有一天孩子會長大,而你離開你的那一天,你該怎麼辦,我覺得兩人真的過不去,不要拖延,或者同意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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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夫妻之愛,你沒有夫妻的現實,你可以提出離婚,但問題是孩子,你可以先給老公,等經濟好一點再把孩子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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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上層是老人,下層是孩子。 當然,你不能太尷尬。 我想你最好把它做好。
恢復。 讓孩子有乙個完整的家。 多做自我反省,求同存異,認真改變自己,努力讓這個家保持完美。
去吧。 你會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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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一件大事,你一定要好好想想,你真的過不去,你不用擔心,該走就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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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了,那就離婚再重新組建家庭,婚姻不是這樣維繫的,所以說沒有意義,如果你的老公一直沒有進取心,你們的關係徹底破裂了,那還不如離婚,走自己的路, 尋求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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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生活就是這樣。 可能。 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 就是這樣。 湊合著用吧! 他目前的問題是。 喜歡玩遊戲。 不要教育孩子。 就這樣吧!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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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家庭是兩個人共同努力的結果,你和你的丈夫都沒有去解決問題,也沒有一起努力。 相反,他們照顧好自己的事情,根本不考慮自己的孩子,他們的家庭分散,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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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過去了,你不就是為了孩子嗎? 認清和忍耐,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當然,你有很多老公的問題,發自肺腑地和他說話,給他乙個機會,讓他重新改正錯誤,人生苦短,你可以有幾八年,退後一步,開天闢地, 忍耐,晚上快樂,兒子會看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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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捫心自問,你心裡是怎麼想的,如果能堅持下去,為了孩子和家庭,那你就不離婚了。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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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選擇一種讓你快樂並保持心態的生活方式。 冷靜下來後,想想離婚的得失,想想身邊的人能不能活一輩子,問題是誰,能不能過上好日子,想一想再做決定,沒什麼好猶豫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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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另一半對你不好,你在這段婚姻中遭受了很多委屈,你應該選擇離婚,離婚對你來說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你必須仔細考慮,也可以和你的朋友或者家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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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一段關係中,離婚涉及很多事情,我認為你應該更多地考慮平衡關係的各個方面。 但不要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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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你在掙扎,既然你已經糾結了,既然你有糾結的心理,那就意味著你對這段婚姻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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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一旦人們有了離婚的想法,猶豫只是拖延時間,最後的結果仍然會讓人分心。
我們家裡親戚比較多,離異親戚也多我的兩個表兄弟,乙個表弟和乙個表弟離婚了
兩個表姐離婚,幾乎是因為一開始被冤枉了,後來發現前夫根本就不值得託付一輩子,連一丁點責任感都沒有,別的什麼都說了,於是選擇了離婚;
表弟離婚是因為前妻嫌棄他掙不了錢,家裡窮,為了追求更好的物質生活,他投身於別人的懷抱;
表妹離婚是因為前夫不喜歡表哥不是乙個很好的幫手,她不能去大廳或廚房,所以前夫選擇了更符合他條件的另一半結婚。
我親眼感受到我所看到和聽到的一切一旦一方或雙方厭倦了另一半或婚姻生活或盲目離家出走,那麼婚姻關係就不會維持到最後,即使一方或雙方反覆猶豫,也只是在拖延時間,離婚的結果很難改變。
我認為離婚不是關於誰對誰錯,如果一段感情出了問題,雙方都要負責,作為婚姻關係中的孫譚,對此深信不疑; 重點是婚姻是否能給關係中的兩個人帶來穩定感和幸福感,如果如題主所說如果覺得累了,那我覺得也沒必要強行維持,那就聚在一起散去吧,離婚早點擺脫。
另外,我想提醒你如果當事人選擇離婚,一定要考慮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如果你有條件,最好找乙個專業人士律師幫忙解決不屬於我們的,我們不貪婪,但我們應得的,卻不能輕易放棄。
以上是我的觀點,請參考題目。
這就看你了,如果你覺得自己和前親戚關係很好,就算離婚了,你也一直是好朋友,你也有給錢的能力,當然可以給,多給少看自己,如果你覺得沒有必要和前親戚有任何關係, 而且你們不會是朋友,當然不能給,如果是以前的親戚主動要你錢,那你可以直接拒絕,你沒有義務給錢,也建議不要給,畢竟你要再活一次,有自己的另乙個家庭, 給的,就有不必要的麻煩,所以給不給錢是你自己的行為,你自己決定。
既然你是乙個非常情緒化的人,而且你也認為你這輩子只能和乙個人有那種事情,而且這個人一定是你的丈夫,那麼我希望你能仔細考慮他的要求! 因為距離不是普通人可以克服的! 涉及的問題太多,要面對的困難太多,無論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 >>>More
沒看出你有愛,現在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容易。 我和老公也在考慮結婚,我們不會和父母住在一起,這對大家都有好處,你可以試著和你老公談談,沒有溝通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繼續你的婚姻的重點。 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