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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購買商品住宅、直系親屬避難、調職、投資經營、被企業招工等原因,遷往其他縣市的,應當經其遷居地縣、市公安局批准,並核發《商業住宅、居留許可證》戶籍搬遷”。
1.在市轄區內購買住房的公民,可以憑自己和直系親屬的戶口簿入住。 所需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明、搬遷人《居民戶口簿》、直系親屬證明、居民身份證。
2、與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統籌資金的,准入。 所需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和社會統籌基金證明、居民身份證。
3. 夫妻分居,直系親屬避難並允許入住。 所需證明材料:結婚證(夫妻避難); 親子關係證明。
搬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直系親屬是:丈夫、妻子、兒子、女兒、父親和母親。
4、工作調入戶:允許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錄用、調入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入住; 從垂直管理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地調來的人員,可以自行和近親屬入境。 所需證明檔案:
省、市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部門任用; 省、市組織部門任用令; 縱向管理單位的任用或任單、直系親屬關係證明、隨行人員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投資稅入戶。
1.非本地公民在本市投資、經商、辦企業,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年度納稅額的,可與其直系親屬同住。 所需證明材料:申請人需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居民身份證、子女與父母關係證明、入住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在市內投資、經商、經營企業,達到當地營業年限和年稅額的,可申請企業、生產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進戶。 所需證明材料:納稅人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戶口簿》用於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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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戶籍所在地出具戶口登記證明,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到當地派出所填寫表格,到公安局辦理搬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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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當地派出所辦理搬家許可證,然後去公安局辦理,再回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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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甲骨文記載,商朝已經開始實行石橋核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仁”或“登中”的記載,即臨時徵兵。 《尚書祝酒》一章說:“殷祖宗,才有書典”,說明當時已經有頭統計了。
1. 如何申請戶籍搬遷許可證
您應攜帶個人申請書、戶口簿、居住證到入住地公安機關領取《戶口批准表》。 然後,搬遷地派出所將接受高層管理,縣(市、區)公安(分局)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許的決定後,出具《搬遷戶籍證》。
您可以憑《戶籍搬遷證》到搬家地領取戶籍遷移證,然後在入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手續。 《戶籍搬遷證》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效期為40天。
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範圍時,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案登記,取得搬遷證明,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學校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辦公室出具的搬入許可證明,向常住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處申請搬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須經其經常居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1、需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入學通知書、學校出具的戶籍《搬遷許可證》等材料,前往戶籍所在轄區派出所戶籍部門,按工作人員提示辦理相關戶籍遷移手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