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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如下:(一)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員是本市永久性居民5年以上; (二)已婚(含離異喪偶,有未成年子女)且有監護權的,或者35歲及以上的單身無家可歸家庭; (三)申請家庭物業的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公尺; (四)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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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一)共同申請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有城鎮戶籍,在該市工作、居住;
2)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準(見附錄);
3)無自有住房,或現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不足10平方公尺;住房。
4)未享受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1.按房屋改革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2.購買扶貧住房、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3.參與單位內部籌資建設;
4.實施僑房政策的特種住房;
5.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5)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申請日期前5年內未曾購買或**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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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買房的過程中,人們會發現現在的房價非常高,買房真的不容易。 很多家庭可以說為了買房吃了土。 不過,得益於國家政策的支援,保障性住房的推出讓很多家庭都開心了,所以為了讓更多的人買到保障性住房,今天就來分析一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以及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呢?
經濟適用房申請標準。
申請保障性住房,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必須在該市城區擁有5年以上的城鎮居民常住戶籍。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可支配年收入的60%; 家庭人均私人住房面積12至16平方公尺; 申請人必須是已婚家庭,如果單身,必須年滿 30 或 35 歲; 享受房改政策的,必須有15或48平方公尺的面積。
如何申請經濟適用房。
1、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餘額證明向戶籍所在地房管局提出申請,辦理在沐英里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登記手續,然後領取申請批准表;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審批表內容並準備所需材料,然後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申請收入、住房證明。 辦理完上述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再報區房管局報市房管局審核。 申請人住房狀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發布。
4、市房管局根據其評分,按批次批次審批購房申請,再確定同一批經公抽核准的申請人的選房順序;
5、申請人持經批准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批表》及選房序號,到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購房手續。
保障房申請條件和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在這裡介紹一下,在買房的過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情,想要買便宜房,一定要了解國家的政策和補貼,畢竟對於乙個普通家庭來說,幾萬塊錢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因此,認真對待經濟適用房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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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最大的特點是需要的錢少,非常適合工資低、住房困難的人。 如果您符合以下經濟適用房申請標準,您可以申請。 根據《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城鎮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住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規定的住房難度標準。 保障性住房受援人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根據當地商品房、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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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3)無住房或現有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規定的住房難度標準。
法律依據]《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城鎮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
2)家庭挖掘法院的收入符合市、縣人民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住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規定的住房難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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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保障性住房,須由職工所在單位(無固定就業者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住房收入調查審查證明,符合條件後方可由保障性住房專案建設單位進行審批。 保障性住房的出售應當按照保證資本和小額利潤的原則確定。 低基準價格為每平方公尺1500元,房價因地位等條件而異。
其銷售**由以下因素組成: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費; 勘察設計和初步工程費用; 施工和安裝成本;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2%以下的管理費; 貸款利息; 稅費等 申請人應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管理局(申請人戶籍在馬尾區向麻尾區建設局提出申請); 申請人如實填寫《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批表》並準備所需材料,向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手續(如無工作單位,到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領取證明),然後報區住房管理局審核, 區房管局報市房管局審核。
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應當由市房地產檔案館認證; 市住房管理局按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分後,在相關**上公示15日; 市住房管理局根據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展情況和申請人評分情況,分批購房申請,對通過公開抽籤獲批的同一批申請人確定選房順序; 申請人應當憑經批准的《保障性住房申請批准表》和選房序列號辦理選房購房手續。 根據分數確定審批順序,市住房管理局會根據申請人所在家庭目前居住面積、定居時間、困難情況等,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評分,並根據分數確定申請審批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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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名是本市常住人員5年以上(包括符合安置條件的軍人);
2) 已婚(包括離婚(或喪偶)有未成年子女和監護權)或35歲及以上的單身無家可歸家庭;
3)申請家庭房地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公尺(含);
(四)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申請人及其家屬身份證影印件(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戶口登記卡影印件(原件),申請人或持戶籍卡的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明影印件(原件待核對);
5、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者需提供結婚證影印件(原件)。 如離婚有子女,應提供離婚證明影印件(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檔案影印件、判決書影印件(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不再婚證明。
遺孀有子女的,應提供遺孀死亡證明影印件(檔案原件)和未再婚證明。 未婚、離婚無子女、喪偶無子女者,視為單身,並提供未婚證明;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如工作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則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且單位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群出具證明);
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證明(現房證:如工作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則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且單位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群出具證明。 身份證和戶口簿位址證明:
需提供戶籍所在社群的證明);
8、特殊情況下,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經濟適用房只能在5年後轉讓。 法律遺囑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關於遺囑和遺贈的一般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的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More
1、房齡不足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否可以交易,五年以下的經濟適用房不能掛牌出售,否則由房地產部門追回或收取房屋轉讓價差,只有購買五年以上的經濟適用房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More
經濟適用房是從開發商處購買的一種特殊型別的住房。 其建設用地以分配的形式獲得。 房地產開發商在獲得土地使用權時不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費,國家還減免了開發商應繳納的部分稅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