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然是你老公的父母,一般情況下,這是乙個獨立的家庭,而不是離婚,你一定可以合租乙個房子住。 其中一部分,你服從他的父母。 這很正常,在農村地區也是這樣。
農村有的不僅不需要房子,還要分一部分土地。 喜歡這個。
-
只要老人還活著,未經他們的同意,財產就不能分割。 因為房子的主要所有者是父母,所以處置權屬於父母,兒子和孫子只是名字,沒有處置權。
-
因為房子是男方父母蓋的,就算房產契上有你丈夫和孩子的名字,如果離婚了,你也無權分割房子,因為這套房子是婚前財產,如果是遺產,可以分割房子。
-
這所房子是該男子的父母建造的,地契上有你丈夫和你兒子的名字。 可以分割房子。 但如果你離婚了,你就不會有你的份額。
-
地契是誰的名字,房子是他們的。 由於你的名字不在地契上,而且房子也不是你建造的,你不能得到房子的份額。
-
房子是男方父母蓋的,男方父母的財產就是男方父母的財產,房產證上有你老公和兒子的名字,那麼他們就有繼承權,怎麼分房,如果父母還活著,就不要和那些歪門邪道打架了。
-
離婚時自己建的房子一般很難分割,但如果是繼承或拆遷補償,可以分割。
-
這要看情況,如果拆遷可以分成一棟房子,如果父母給你生了乙個孩子,那有什麼爭議,如果孩子多了,你爸媽就給你。
-
一般來說,房地產證書是確認房屋所有權的證據,即房地產證書上登記的權利人是所有權人。 這與戶口登記不同,戶口登記只能證明這是戶口上的人的住所。 如果是房屋拆遷,則取決於具體的拆遷安置方案,但房屋作為地上附屬拆遷需要補償,通常有兩種型別:現金補償或房屋面積置換。
-
1)男方父母出資購房,如果房是婚前購房,房產歸兒子所有,父母只把房子給兒子。
如果兒媳婦在婚後加上她的名字,從法律上講:兒媳婦可以分享房產總價的1 2,但如果男方父母要求的話。
如果贈金退還,兒子的兒媳婦應退還父母給兒子的錢。
2)如果兒子或兒媳在婚後買了房子,房子應該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儘管男人的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房子,例如。
如果財產分割,兒子和兒媳各自獲得 1 2 的房產,男方的父母無法收回他們貢獻的錢。
3)男方父母出資購房,婚前購房,父母拿出首付,差不多是房子的總價。
1 10、父母還約定:“如果兒子離婚,父母必須將 1 10 的財產歸還給父母”,然後在分割中。
在財產方面,必須先將財產的1 10交給父母,其餘的將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分配。
-
1.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 如果是在婚前,則被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禮物。 如果他們已婚並住在一起,離婚不一定由女方平均分擔(但實際上,離婚可能會與他們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結合起來)。
如果你沒有結婚,那麼你應該在分手時歸還它。
2、如果是婚後,一般視為送給雙方的禮物。 被視為共同財產。 在離婚的情況下進行分配。
-
房子在兩個人之間平分。 因為男方父母出資購房,而房產證上寫著兒子和兒媳的名下,就意味著男方父母已經將房子贈給了兒子和兒媳,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兩人離婚, 兩者應該平分房子。
-
如果父母一方在婚後全額購買房屋,並以兒子和兒媳的名義登記,則通常將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簽訂了贈與合同。
如果父母一方在婚前全額購買房屋,並以兒子和兒媳的名義登記,則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約定了共同所有權方式和各自的份額,否則雙方應根據雙方的協議享有房屋的產權, 如果雙方未就共同所有權方式達成一致,則視為平分。
-
如果沒有離婚,這個財產應該由兒子和兒媳繼承。 但如果是離婚,根據房產證上的簽名,兒子和兒媳婦應該平分。 除非你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它完全是由你的父母資助的,而且它可能會在法院裁決後改變。
-
法律規定,房地產需要註冊,與誰出資無關。 由於是以兒子和兒媳的名義登記的,財產只能在兒子和兒媳之間分配。
至於父母的供款,頂多是借款,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兒子和兒媳各自還一半。
這很簡單。 當你從開發商那裡買房並申請抵押貸款時,這筆錢是直接從銀行支付給開發商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銀行有權分割你的房子。 同樣的道理,在這裡,父母實際上只是處於貸款銀行的位置,無權分割房子。
-
不管誰出錢買房,房產證上都寫著兒子和兒媳的名字,產權就是兒子和兒媳婦的財產。
-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是婚前,那麼一般來說,如果沒有其他約定,就應該算是男方的財產。 如果已婚,除非有貸款協議,否則通常被視為共同財產。
-
如果男方父母買下房子,全部裝修,女方不花一分錢,就算房產證上寫著名字,房產都是男方的,不是女方的。 如果女方拿錢還貸和裝修房子,房產是女方的一半。
-
當然,兒子和兒媳共同共有財產,雖然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但名字是屬於兒子和兒媳的,從法律上講,這套房子是屬於他們兩個人的,所以兒子和兒媳婦是分財產的。
-
以前的《婚姻法》解釋說,丈夫的父母出資,財產權僅視為以丈夫個人名義贈予丈夫的禮物,以及丈夫的個人財產。 以女方的名義,這當然不是男方的個人財產。
目前,《民法典》尚未得到解釋。
-
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地契上寫著兒子兒媳婦的名字。 證明父母已將財產贈與兒子和兒媳,屬於兒子和兒媳的共同財產,離婚後房屋應平分。
-
這套房子是兒子和兒媳分開的,雖然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但是房子證上寫著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從法律上來說,這套房子是兒子和兒媳的,所以房子是兒子和兒媳分開的。
-
如果男人的父母正在支付房子的費用,並且地契上寫著兒子。 媳婦的名字怎麼分財產? 如果你離婚了,那將是半個孩子。 財產是兒子,兒媳婦是兒子的一半。
-
無論房產證上寫是誰的名字,只要能證明是誰出資購買的,房子就屬於誰,所以如果男方的父母出資,房產上寫的兒子和兒媳的名字也會根據出資人證明判給出資人。
-
男方父母婚前出錢買房,但房產證上寫著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如果婚前已經公證過,夫妻不能分割,沒有公證的只有夫妻平分。
-
如果男方父母出錢買房,房證上寫著兒媳婦的名字,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雖然是兒媳婦的名字,但是媳婦沒有分份,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那麼兒子和兒媳婦就一半了。
-
如果夫妻倆過正常的生活,當然是財產由兒子和兒媳共同擁有,如果離婚離婚,只要父母拿出購房合同,以及付款收據,不管房產證上寫著誰的名字, 不好,我爸媽可以收回財產。
-
如果婚前買的房子屬於父母的房子,即使房證上寫著兒媳婦的名字,房子也不會分攤,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兒媳婦也應該得到一部分。
-
如果父母出資給兒子和兒媳買房,應該是禮物,如果是婚前財產,應該是男人的財產,如果不是女人的全部金額,男人要付首付,是婚後的禮物,我是這樣理解的。
-
如果兒子和兒媳離婚了,在分割財產時,無論房子給誰,都要把男方父母的錢還給他們,剩下的分給夫妻雙方。
-
那是禮物,沒關係,這是你自己的,終究會的。
-
如果是男方父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著兒子和兒媳的名字,這種情況應該是半個人,只要你在房證上寫上兒媳婦的名字,就證明是你給兒子的, 而兒媳婦沒有一半。
-
雖然房產是男方父母購買的,但如果房產證上寫著兒媳婦的名字,那麼兒媳婦在分割房產時也可以拿到他那份房產。
-
誰出錢買房都無所謂,只要是你婚後買的房子,上面寫著你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就行了。 如果你將來想分割財產,這所房子必須在你之間平均分配。
-
不管誰出錢買房,房產證上都寫著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屬於兒子和兒媳的房子,到時候房產會分成兩半。
-
如果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就寫上了兒子和兒媳的名字,這種情況可以看作是父母送給兒子和兒媳婦的禮物,所以兒媳婦在分割財產時應該有乙份。
-
如果房產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媳婦有分割財產的權利,但奶奶是婚前買的房子,結婚時間很短,可以適當約定。
-
雖然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但既然房產證上寫著兒子兒媳婦的名字,就算是送給兒子兒媳婦的禮物。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的處分權是平等的“,房屋是兒子和兒媳的共同財產。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每人擁有50%的所有權。
如果離婚,兒子和兒媳有平等的權利處理。
-
它應該平均分配。 大部分錢由丈夫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兒子和兒媳的名下,所以房子屬於兒子和兒媳的共同財產。 在離婚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過錯,共同財產應平均分配。
-
如果房產證上寫著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就意味著房子的產權在法律意義上屬於這對年輕夫婦。 如果財產被分割,兒子和兒媳將各自分配地板價值的50%。
-
兒子和兒媳的名字登記在房屋產權上,房屋的性質歸夫妻雙方所有,夫妻離婚時可以分割財產,原則上是房屋的一半。
-
如果男方父母特意寫了證明,說明房子是兒子和兒媳共同購買的,那麼房子就會在兩個人之間平分。 如果男方父母沒有這樣的宣告,房產證上寫上兒子兒媳婦的名字,父母支付的錢款比例歸兒子所有,就不是關鍵了。 新婚法出台已經很久了,沒想到還會有人根據房產證上的名字來回答問題。
-
婚後購買的財產的所有權是有界定的,新婚姻法規定以資本**來界定。 也就是說,它不是基於註冊名稱。 那麼丈夫購買的所有權就屬於男人了。
新婚法出台前,婚後購買屬於支付夫妻共同財產,但出資由男方父母出資,在法律上屬於贈與,因此只要能提供出資證明支援資金**,贈與就可以撤銷。 因此,有很多方法可以通過註冊她的名字來規避女性獲得房地產所有權的能力。
-
分割房產時,房產證上誰的名字似乎並不重要,就像人名必須是乙個符號一樣,有人出面處理相關事務,是法定代表人,不代表名下房產,重要的是誰出資買房, 根據出資份額進行財產分割,法院會有辦法提供合理的分配意見,當然,也可以在家庭內部協商。
-
怎麼說呢,如果男方買了房子,房產證上寫著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提出離婚,那麼女方就要放棄財產,如果男方提出離婚,那麼男方就要把財產給女方,主要是看誰是錯方, 但也要看婚姻生活有多長,不超過三年的女方大多無法分享財產。
-
男方父母購買的房子,以及房產證上寫著兒子兒媳婦的名字。 那麼房子就屬於兒子的兒媳婦了,處置權也屬於兒子的兒媳婦。 除非買房前去公證處公證,否則房子的產權屬於兒子,兒媳婦只有在結婚期間才有居住權,離婚後居住權即告解除。
這樣一來,兒媳婦離婚後就沒有分割房子的權利。 如果沒有公證,房屋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可以在沒有地契的情況下購買房屋。
購買這種房子有很多風險。 例如,產權不明確,以及出售多套房子的行為。 遇到這樣的情況是很麻煩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