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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必須在公司內有職位,無論是總經理、董事長還是副總經理等職位,股東都可以參與公司的決策,當然也要有公司的章程或股東會的決定,所以為股東所做的工作,應視為在總經理或董事長或副總經理的領導下為公司工作。 歸根結底還是為公司辦事,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是法律賦予的獨立組織,股東把財產投入公司,股東享有股權,財產歸公司所有,這是事實。 這是一種理論,是從外部責任的角度來看待的。
其實在實際工作上是沒有區別的,公司也是在管理上,為股東工作其實和為公司工作沒有太大區別,但是對外是有區別的,如果公司股東多了,就會有很大的區別,因為有時候沒有約定,所以平時做事要體面, 不能明顯偏袒任何人,讓別人認為你只是在為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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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東,他是公司的組成,為公司工作和為股東工作應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薪水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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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算在內。 股東就是股東,公司就是公司,雖然兩者有關係,但都是獨立的實體。
為誰工作一般以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勞動關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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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司股東工作並不一定算作為公司工作。 這取決於該工作對股東來說是個人性質還是公司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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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為公司的股東工作,你就不是在為公司工作,因為公司股東的工作不是為公司服務,所以要看情況,他們中的一些人為公司工作,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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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說公司是佔大部分股份的股東,當然也有一些員工也是股東,為公司工作,其實也是為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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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司股東工作不被視為為公司工作,除非是公司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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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股東和公司員工的身份並不衝突,股東支付股息,員工支付工資。 如不符合工作條件,公司也有權拒絕。
擴充套件材料
股東是股份公司的投資者或投資者。
可分為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作為股東。 機構股東是指享有股東權利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全民所有制和集體制企業。
各類非營利性法人和**機構、組織。 個人股東是指一般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指持有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並有權出席股東大會的人。
並具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營企業的投資者。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和參考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監事會的記錄、決議。
決議以及財務和會計報告。
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公司債券。
存根、股東大會記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的建議或者查詢,董事、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無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提供相關資訊和資訊, 不得妨礙監事會、監事行使職權
有權了解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從公司收取報酬; 股東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以觀察員身份出席股東大會。
並接受股東的詢問。
股東行使上述知情權,向工商部門索取相關材料時,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供身份證明檔案。 工商部門要求提供其他證明股東身份的材料,如股東證等,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協助編制和簽發。
出於利益考慮,股東在查詢工商檔案時不希望被公交部門知道,也可以請律師查詢。
匿名股東沒有資格使用憑證查詢工商資訊的方法。 因為工商部門無法直接核實股東的真實身份。 匿名股東只能通過公司協助或律師**查詢公司的工商登記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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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的身份只是公司的出資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享有股東權利,可以不受限制地上班。 除為股東並同時在企業工作外,應當按照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履行相關義務。 沒有理由被視為放棄了其股東權利。
公司的股東不一定必須為公司工作。
也有可能,不在公司工作的股東,不在公司工作的股東,也有可能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因為其他股東的利潤分配是坦率的,允許以完成一定的業績為條件,所以你的利潤分配應該考慮這個因素。 在我看來,這主要取決於公司對股東績效的要求與員工作為股東的工資時間之間的差異,如果業績大於工資,則應從差額中扣除您的利潤分配,如果低於工資,則您的利潤分配應與股東作為員工的標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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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閆湘竹不在公司工作,簽訂了勞動合同,或者沒有競業限制條款,可以開個宴會。 如果您已經在一家公司工作並簽訂了僱傭合同,則不允許為另一家公司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樹清對公司負有忠誠勤勉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被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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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實際生活中,員工成為其他公司的股東是比較普遍的,但為了避免不正當競爭的發生,擔任其他公司股東的員工一般不能成為工作單位的經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達到法定人數;(二)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猜測肢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架構;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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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的股東不一定必須在公司工作。 也有可能不在公司工作的股東也有權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因為其他股東的利潤分配是以完成某項業績為依據的,所以你的利潤分配應該考慮這個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等。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
如果公司要求檢查公司的會計賬簿,應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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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實際向公司提供勞務或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那麼公司可以依法支付他們每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工人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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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股東在公司中持有的職位不是固定的,可以是公司內的任何職位,也可以是不在公司內的職位,這是可能的。 例如,在許多股份公司中,員工也持有公司,管理層也持有公司,他們都是公司的股東。
股東是指持有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並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參加表決的人,也指其他合營企業的投資者。
1、在股東與公司的關係方面,股東作為出資人,享有所有者根據其出資額分享利潤、做出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人的權利(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2、在股東與銀行的關係上,股東地位平等,原則上同一股份享有同等權利、同等利益,但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會是公司的職權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畫。
2)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的董事、監事,決定與董事、監事薪酬有關的事項。
3)審議通過董事會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
5)審核並批准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計畫和決算計畫。
6)審核通過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恢復方案。
(七)就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作出決議。
8)就公司債券的發行作出決議。
9) 對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對前款所列事項書面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大會直接作出決定,全體股東應當在決定檔案上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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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償兄弟。 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實際向公司提供勞務並與公司有勞動關係,那麼公司可以依法按月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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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東不上班,他們就不會得到報酬。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無故扣留、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虛發工資的;(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需要。 但這也取決於。
一般情況下,股東在足額繳納出資後無需承擔公司債務,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債務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的企業法人,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