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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第一次見面時,總共有1個A和B兩個站的路程。
第二次相遇總共有 3 個 A 和 B 站。
A1-35型
B1 65層
速比為135/
第一次相遇是在距離A站90公里的地方。
9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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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第一次相遇需要時間 t,則 ab 距離為 x
那麼 A 和 B 的總距離是 ab 距離 x
第二次相遇的總行進距離是 ab 距離 3 倍的 3 倍
A 在時間 t 中行進 90 公里。
3t內共可行使90*3=270公里。
A 的總行進距離為 x+(1-65%)x
即 x + (1-65%) x = 270 公里。
x = 2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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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A 的速度為 v A,B 的速度為 v B,ab 之間的距離為 x然後根據標題:
v A v B =
v A v B = 90 (x-90)...2
將 1 代入 2 得到:90 * 溶液 x = 20 (km)。
答:A站和B站之間的距離是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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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200km
步驟如下:將站點 A 和 B 之間的距離設定為 x km,A 的速度為 v1,B 的速度為 v2
對於第一次相遇,A 行進的距離是 90,B x-90 行進的距離列出了方程 90 v1 = (x-90) v2 第二次相遇,A 行進的距離 x+,B 行進的距離 x+ 列出了方程 (x+ = (x+
將兩個公式進行上下比較,得到它們。
90/(x+ (x-90)/(x+
計算公式為 x=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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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第一次相遇時間為t1,第二次相遇時間t2,總距離為s,A和B的速度之和為v,得到如下
s v=t1 3s v=t2 給出 t2=3t1,因此我們可以知道 A 的總行程為 90x3=270m
接下來,根據A的行程得到:2*(270-s)+65%s=s,得到;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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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n 0 的等號為真的條件是什麼? 是 m=n=0,這與 m+n=1 相矛盾,所以等號不成立。 最大值不是。
這是邏輯欺詐帶來的問題,你說的是490+490=980,指的是欠父母的錢總額,1000指的是欠父母的錢總額。
而如果你把你的10塊錢還給父母任何一方,那麼欠你父母的錢總額就變成了980-10=970,正好等於鞋子的**,如果你把鞋子還給父母,你們在價值上就不欠對方了。
所以,980-10是有意義的,而980+10的結果根本沒有意義,如果有人問你10元去**,你問別人980+10這個數字是什麼意思,對方肯定不會回答。
首先總共花了1000個,剩下的30個。
這是乙個誤導性的問題,這個問題乍一看似乎是這樣的,但實際上,如果是490+490+10,那就是乙個偷竊的概念。
如果這樣想,你從父母那裡借來的錢是做什麼的,你買了鞋子嗎,那麼買鞋的錢和你手裡的錢加起來就是1000如果你把剩下的 30 分給父母每人 10 個。
這相當於你欠父母每人490,也就是980,這980的總和就是你手裡的10塊錢和買鞋的錢。 所以10元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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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兩個數的總和是乙個常數時,則它們的乘積的最大值是該常數的一半乘積。
例如,如果兩個數字的總和 = 10,則 1 9 = 9;2×8=16;3×7=21;4×6=24;5×5=25;
6 4 = 24(重複)......可以看出,當 5 = 5 = 1 2 時,它們的乘積 = 25 最大。
因此,如果 m+n=1,則當 m=n=1 2 時,mn = (1 2) = 1 4 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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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朋友的方法一點也不神奇,而且是隨身攜帶的!
由於 m+n=1
由此可見不可能有 m=0 和 n=0因此 m +n > 0,而不是 0所以你朋友的方法長期以來一直在要求乙個弱化的命題。
順便說一句,這個問題的最佳做法是使用平均值,1 4 的結果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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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問題,智商測試。 有多少個方格?
16 + 9 + 4 + 5 + 5 + 1 = 40 (個).
問大家:這是乙個數學問題,可以衡量乙個人是否具有商業頭腦。 王師傅是賣魚的,一斤魚的價格是45元,現在是虧本大甩賣,顧客買了一公斤35元,給了王師傅100元的假錢,王師傅沒有零錢,於是他向鄰居要了100元。
事後,鄰居在存錢過程中發現錢是假的,被銀行沒收,王老爺子給鄰居賠了100塊錢,王老爺子一共損失了多少錢?
注:斤與公斤的區別。
總損失100+(45 2-35)=100+55=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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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誤會,想想看,這三個人算乙個人,他們都還了你三塊錢,你付了27塊錢,但你應該付25塊錢,那兩塊錢被服務員偷走了,怎麼可能是27+2,應該是27-2=25,這是你應該付的錢, 也就是說,你是顧客,你不知道服務員偷了兩塊錢,只知道你一共付了27塊錢(那三塊錢是還給你的,和這個問題沒有關係),服務員偷的兩塊錢肯定不會讓你知道, 一定是從你的27美元裡偷來的,怎麼能加到27美元呢!
這個問題開始讓我感到困惑,所以我會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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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每人拿了一塊錢,一共三塊錢,服務員拿了2塊錢,老闆拿了25塊錢,一共30塊錢。
上面的演算法在這裡是為了混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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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減去兩元,應該是27-2=25(元)。
是該交的錢,加兩塊錢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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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組的最終付款不是 27 歲,而是 28 歲為什麼呢,因為在優惠期內,只有25元,加上3元的退款,一共28元,加上被服務員偷走的2元,一共30元。
什麼時代,還有這樣的老問題,還有......數學問題夥計,你真的很顛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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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那裡,服務員2元,每人1元,老闆25元,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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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把你的想法複雜化了,服務員25元加2元就是27元,三位乘客加3元正好是30元。
假設 A 和 B 的速度是兩個站點之間的距離為 Z,第一次是在 t1 時間之後,第二次是在 T2 時間之後,當第一次相遇時,A 和 B 已經走了整整 Z 個距離,因為它們第一次相遇是在中點以西 12 公里處, 它是 12kmt1=z 2-12 x第二個集合地點距離火車東站20公里,A已經行駛了Z+20kmT2=Z+20 x方程組(Z 2-12)(x+y)x=Z可由上得到; (x+y)(z+20) x=3z等式2 等式 1 得到 (2z+40) (z-24)=3 和 z=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