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母可以探望孩子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9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根據《婚姻法》第38條的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權; 中止事由消失的,恢復探視權。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21 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同住的一方無權撤銷另一方對子女的監護權,但不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實施犯罪或虐待行為或者明顯不利的除外對孩子,除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撤銷。

    因此,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有權探視子女。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父母有探視權。

    在某些條件下,祖父母也有探視權。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而另一方則有協助的義務。

    父母已經去世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孫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權定期探望子女、孫子女,並有權通過訴訟獲得司法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6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義務審慎協助。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 中止原因消失後,應恢復探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第八屆全國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會議紀要(民事部分)的通知。父母相殘或者父親無力撫養未成年孫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權定期探望孫子女、孫子女,並有權通過訴訟獲得司法保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視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視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 中止原因消失後,應恢復探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6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親、母親在未探視的情況下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 中止原因消失後,應恢復探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精英分析:中國法律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未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仁和山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缺乏感情,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是的,當然,父母必須協助另一方實現探視權。

    監護方阻撓對方行使探視權的,對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探視權的保護,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更監護權,自行直接監護子女。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保險保護法》第24條:

    未成年人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按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探望未成年子女,不影響未成年人的學習和生活,直接撫養未成年人的一方應當予以配合,但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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