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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被公司解雇,您將獲得額外 2 個月工資的補償。
另外,新勞動法對年假沒有規定,所以即使向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估計也不夠。
如果公司不給你,你可以打電話給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看看他們的處理意見或建議。
如果您對處理意見不滿意,可以考慮再次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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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的年假是一件小事,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終止僱傭關係是違法的。 單位可能被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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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未使用年假期間的工資,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日工資的300%(計算未用年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勞動者月薪除以月薪天數(天)折算)。
如雇主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雇員休年假,經雇員本人同意,不得安排雇員休年假。 對於勞動者應休的年假天數,用人單位按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資報酬(計算未用年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勞動者月薪除以月薪天數(天)折算); 月薪是指用人單位向雇員支付未使用年假工資前12個月內雇員的平均月薪,不包括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此外,如果用人單位安排雇員休年假,但雇員書面提出因自身原因未休年假,雇主只能支付雇員在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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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年休假尚未滿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將其轉為工資並支付給勞動者,勞動者也可以在勞動者依法休假後才能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未經職工同意安排年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年假天數少於應當休的年假天數的, 用人單位應當年應休的未用年假天數,向勞動者支付日工資收入的300%,包括用人單位在正常工作期間支付給勞動者工資收入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考慮勞動者自身意願,統籌安排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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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公司解雇員工,員工未休年假,用人單位可以將年假轉為工資,並依法支付員工工資。 勞動者只有在依法休假後才能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培訓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員工帶薪年假規定》
第二條 單位、組織、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應當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第三條 員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享受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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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有資格享受年假但沒有休年假,員工可以要求賠償。 1、用人單位不予安排的,應當採取以下方式處理:1、經勞動者同意,下一年度可安排休假; 2、如果員工在下一年度不同意安排,則應支付工資的300%(包括正常出勤工資,但實際上200%是單獨支付的); 3.用人單位直接支付工資的300%。
2、用人單位安排員工休假,員工因自身意願不休假的,不安排員工休假,無需支付額外的工資和報酬。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由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考慮職工本人的意願予以安排。
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假或者安排一年孝順假的,應當徵得員工本人同意。 第十條 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不安排年假或者安排勞動者休假天數少於應當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當年未使用年假日工資收入的300%; 包括雇主在正常工作期間支付給雇員的工資。雇主安排雇員休年假,但雇員因自身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假的,雇主只能支付雇員在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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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勞動者當年休滿年假天數的,按照勞動者當年工作小時數計算未使用年休假天數,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未使用年假的那部分,在轉換後不到一整天內不得支付;
2、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安排年假或安排勞動者年假天數少於應休年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年應休年假天數,向勞動者支付當年應休年假天數的日工資收入的300%。
解雇補償:
1、按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4.如果工人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金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5、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雇單位的,需按上述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如勞動者未安排當年休年假天數的,按勞動者當年在昭東工作時間折算未使用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轉換後不到一整天的部分將不予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如勞動者未安排當年休滿年假天數的,按勞動者當年工作小時數折算未使用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使用年假的工資報酬, 但轉換後不到一整天的部分將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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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公司解雇員工,員工不休年假,用人單位可以將年假轉為工資和租金,依法支付給員工。 勞動者只有在依法休假後才能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賠償過橋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員工帶薪年假規定》
第二條 機關、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第三條 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享受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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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被公司辭退,未完成年假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將未使用的年假轉為工資,並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折算按工資的300%計算。 所謂年假,是指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帶薪年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且醫療期滿後, 勞動者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或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勞動合同變更約定的。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這個時候不要自以為是去安慰別人,他現在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因為被老闆解雇,在多方眼中是一種恥辱。 當這樣的事情發生時,他只想躲起來,不讓任何人看到他,他不想讓任何人提起。
1.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More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三種:1、勞動者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照勞動者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還應當向勞動者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賠償金的兩倍。 關於遣散費計算範圍的詳細內容,請參閱《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一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內容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