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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雖然和前任沒有關係,但前任送來的東西和你之間沒有仇恨,也沒有衝突。 所以我想好了,如果我們前任送來的東西有用,我們就留下來,為什麼我們要為這些有用的東西而煩惱。
禮物本身就是當時兩個人感情深厚的體現,雖然和前任分開了,但畢竟也是過去的愛情,所以有時候如果心裡對前任還有一點想法,也可以先保留, 畢竟有時候感情還沒那麼快放下,還是可以拿一些物件來談談感情的。<>
更何況,你和前男友的分離並不是禮物的錯,禮物本身是無辜的,如果我們想扔掉你男朋友的一些東西,那也沒關係,但禮物一般都比較漂亮,更值錢,所以如果你想一下子全部扔掉,一方面, 一方面是很浪費的,另一方面又是很可悲的,畢竟這相當於扔掉了一段記憶。
嗯,當然,如果你真的不想看到這些禮物,你看到它們會覺得很不舒服,你的心被無限糾纏。這個時候,這些禮物的處置,也不需要直接扔掉,自己去網上拍賣,也拿點錢,畢竟這筆錢也是你花在前男友身上的一些錢,能補貼回來就好了。 你也可以把這個禮物送給別人,雖然這樣做不是特別合適,但總的來說,總比扔掉禮物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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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多人認為保留前任送給的東西,看到來總會有一種很美妙的感覺,但我覺得既然他已經給了你,你也可以根據你是否還喜歡,能不能繼續用下去來判斷。
比如之前我的前任送了我乙個手鐲和一條圍巾,雖然對我來說不是很貴,但都是用錢買的,能用的話會繼續保留。 因為不適合紅色的東西,就送給了阿姨的孩子,因為他們喜歡,當時也不覺得有什麼,既然是能用的東西,扔掉就可惜了,送給別人就好了。 而且因為手鐲在洗衣機裡不小心攪動了,扣上的東西不見了,也沒去找能扣的東西,就先放了,說不定有一天心情好的時候會把它穿出來!
你的前任可能在你們的戀愛過程中送過你很多小禮物,送的時候你一定很開心,但分手後,你就開始想這件事該怎麼處理。 其實你送的東西你也沒必要把所有的東西都扔掉,既然可以用,為什麼不留很多東西呢,雖然前任和你分手的原因有很多,但這些禮物跟他沒關係,只要給你,所有權就是你的, 為什麼要扔掉自己的東西?做人還是節儉,把能用的東西留著,把不能用或不喜歡的東西扔掉,然後說很多東西的價值真的體現出來了,用起來之前不要扔掉,到時候你會覺得自己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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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和任何人談過,但我對這件事有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來,你的前任寄給你的東西應該被保留。 對你來說,剩下的一切都包含著它存在的意義,以你前任給你的東西為例,相信在一切的背後,都有乙個有趣的故事,記錄著你和她的。
人生就像一幅美麗的畫,我們經歷的種種事情,都會為人生的大圖景填滿自己的一筆,讓這幅大圖景變得更加完美。
當然,也有可能有人不同意我的觀點,他們認為既然分手了,就應該忘記過去,忘記那些不愉快的事情,重新找回自己的愛情。 <>
否則,那些事情總會讓你想起她和你在一起的點點滴滴,讓你傷心和懷舊,讓你無法放開手去一段新的戀情。
俗話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當你放下乙個故事,就意味著一段新的關係即將開始。
當然,我們的意見只是乙個參考,重要的是你應該有自己的判斷,比如這個女人對你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當你看到她的一些事情時,你會想到她對你造成的傷害。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處理這些事情,比如捐給貧困地區的孩子,或者捐給福利院。 讓這些禮物發揮它們最後的價值。
如果你不想忘記你們的感情,認為記憶可以激勵你去奮鬥,可以讓你記住自己的失敗,那就讓這些禮物承載著回憶,留在你身邊。
如今,很多人在失戀後處理掉前任的一切,以為這樣可以忘記她。 但我認為這是懦弱的做法,因為他們甚至沒有勇氣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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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分手後我們不得不扔掉前任的東西。
不保留前任的東西其實是為了你自己好。 通過扔掉關於他的一切,我們可以避免這樣乙個事實,即有時我們會思考某事並記住我們再也不想談論它的時候。 避免回憶悲傷的過去,讓乙個人獨自在空蕩蕩的房間裡流淚。
扔掉前任的東西,就是讓我們不想成為那個懷念過去的人,不再對過去抱有希望,期待有一天再次相遇。 失去前任的東西,是為了讓自己更快地走出失戀的陰霾,開始一段新的戀情。
現在每個人都迷失了,剩下的一切都應該消失了。 這些東西不再屬於這個地方,它已成為過去。 不值得記住的東西不應該出現在你的眼睛裡。
我們必須告訴自己,沒有你我會過得更好,沒有你我什麼都不是,我什麼都做不了。
我們必須證明自己的勇氣,我可以重新開始。 你只是我生命中岔路口的乙個路人。 我們相遇了,但我們也分開了。 鼓起勇氣走出失戀的陰霾,我們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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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你不要扔掉前任給你的東西,太浪費了,也不符合當今的節儉社會,你應該看看前任給你的東西再決定。
如果你的前任送給你一塊手錶、一部手機,或者是金飾,你一定不能扔掉,這些東西還是很值錢的,雖然不在一起,但也不會成為敵人。 <>
留著表明你是乙個敢愛敢恨的人,事情沒什麼意義,但你過去見證了兩個人的愛情,分開後扔掉似乎太不成熟了,這不是乙個正確而明智的做法。
要是把它們扔掉了,實在是太可惜了,也讓對方覺得你太狠了,所以不好,可以當好回憶留著,雖然分開了,但還是希望留下一段友情,不管這段友情還能存在多久。
如果你繼續用前任給你的東西,不代表你不能放手,而是你已經放下了,還是很開放的,這才是讓對方欣賞你的最明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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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不主張扔掉它。 一是分手不代表老死不和睦相處,之前還有美好的回憶,二是人的問題,事情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三是扔掉東西也是一種浪費,如果真的不想要的話, 然後把它送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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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必須扔掉......對我來說,即使戀愛期間有衝突,我也不會吃他買的東西。 更何況,如果分手了,也要分得乾乾淨淨,以免觸碰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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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有沒有活躍的,如果沒有,你只需要對自己負責,扔掉與否,就看你是否願意保留這些記憶; 如果你找到了現任者,那麼處理過去並完全放下這種關係是對現任者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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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您的方法會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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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失去了一些東西,你也不能失去你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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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看我能不能放下它。
有用可以留著,沒用就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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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要不要扔掉前任給的東西,這種問題因人而異,不如尊重自己,跟著自己的心走。 喜歡就留著就留著,不想看就扔掉。 因為雖然是前男友送給你的,但現在是屬於你的東西,所以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或感受去做。
分手後要不要扔掉前任寄的東西 分手後前任寄的東西怎麼辦。
大多數人不保留它,要麼扔掉它,要麼歸還它。 我不想留著,因為我或多或少有情感上的清淨,同時也是為了避免下次遇到時出現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 但更多時候,是揮手告別過去的儀式,扔掉他所有的東西,忘記它們,忘記這段記憶,徹底告別過去。
也有人選擇從一年中收集至少一件物品來證明他們曾經愛過。 畢竟能滿足你一段時間的人不多,以後你也顧不上,那些回憶也是只屬於你的寶藏。
分手後如何處理你的前任發來的東西。
一般來說,處理它有兩種方法:一種是保留它,另一種是失去它。
咱們先說乙個簡單的損失,可以直接扔回去,也就是分手時輸給前任。 任何一段感情的結束,或多或少都會伴隨著一些矛盾,有的人可能比較激烈,有的人可能比較溫和。 如果衝突激烈,他們通常會將貴重物品扔給對方。
如果分手矛盾比較溫和,一些貴重的禮物也可能被包好退還給對方,這意味著兩人互不欠,一分二情人。
至於留下來,有很多不同的情況。
分手後要不要扔掉前任寄的東西 分手後前任寄的東西怎麼辦。
第。 1.保管貴重物品。 不管和對方是什麼關係,分手過程中有沒有吵架,吵架的程度如何,都有一種人分手了,會把貴重物品留給自己使用。
留給自己的目的很簡單,免得買,花錢,而且似乎也很有品位,這是乙個理性的人。 這種人,在感情裡不容易受到深深的傷害,就算是一段真正的感情結束了,他也能很快走出來。
第。 第二,先保管,幫對方保管,時機成熟後再郵寄給他或者請人帶給他,其實是暫時停留。 做這種做法的人更深思熟慮,不喜歡佔別人的便宜。
他們可能會選擇暫時保留,認為立即送回去會進一步傷害對方的感情,或者會給對方一種想找藉口復合的錯覺。 我這輩子也遇到過這樣的人,但不是很多。
第。 3.密封起來,偶爾自命不凡。 有的人會把前任給的東西封存起來,沒事的時候或者找東西的時候,都會回想起來,畢竟每一段感情都有很好的烙印。
這種人沒有理智和情感,可以遵守生活的基本原則,但他做事比較猶豫,不夠果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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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前任的做法是在你和你現在的關係之間挑撥離間,所以你會覺得這很令人反感。 但鮮花已經送來了,退還與否已經產生了影響。 其實,你確實應該把鮮花扔進垃圾桶,以表明你現在的態度,你正在無情地把你的前任當作垃圾丟棄。
如果想回去,會比較麻煩,其次可能會給現在的那個人帶來不適,你會覺得你和你的前任還在牽扯,前任的目的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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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的前任分手了。 現在我有了乙個新男朋友。 當有人送你花時。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最好的辦法就是給他乙個支援,正如你所說。 至於他接受與否? 反正你要是回手了,他就會知道你的態度和心意。
不要按照你現在的男朋友說的去做,直接把他扔進垃圾桶。 這樣你的前任就會誤以為你接受了鮮花。 我仍然懷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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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情況,如果你給你的前任一些東西,他會看情況,如果你給你的前任一些東西,他把它還給你,那麼你也必須視情況而定,如果你給你的前任,他把它還給你,那麼你肯定要還給你。 如果他不還給你,那麼你就不必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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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退貨,因為如果你退貨他不想要,你還不如收拾好送給需要的人,不想讓自己傷心就扔進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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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應該回去,這是我做事的風格,分手,不欠對方。 但你也要分人,看看他的性格如何,不好就不回去。
如果自責解決了問題,那就責備自己。 但是,如果自責沒有以問題告終,你仍然會找到一種方法來聯絡分手帶來的麻煩。 如果你們還相愛,那就努力工作,如果你們沒有感情,那就收拾自己,面對新的生活。 >>>More
不該給的,在一起是志同道合的關係,沒有感情分手很正常,為什麼要給分手費,沒有道理,也不應該,分手就是分手,別想太多,重新開始就行了。 不該給的,在一起是志同道合的關係,沒有感情分手很正常,為什麼要給分手費,沒有道理,也不應該,分手就是分手,別想太多,重新開始就行了。
你應該選擇分手,因為你甚至無法談論最起碼的信任。 但是如果你在分手的時候想要錢,我個人覺得不行,你不必為這樣乙個不負責任、不誠實的男人感到難過,試想一下,就算他答應給你幾塊錢,哪個比那塊錢和他的尊嚴更重要? “我們撿到乙個小便宜貨並不少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