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夫妻離婚後如何分割財產,離婚後農村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發布 社會 2024-04-19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的,可以准予離婚。

    2. 關於子女撫養費和子女撫養費。

    對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但母乳餵養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出那一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不贍養子女的父母應按月支付贍養費,直到子女年滿18歲,贍養費標準一般在年收入的20%至30%之間。 如果一方在以後的贍養期內不適合撫養孩子,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新的訴訟,以改變孩子的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和承擔,一般為同一人的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財產分割可以少分或不分,具體分擔由法院決定。 一般來說,婚後婚前彩禮被視為共同財產,不能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 關於離婚手續、所需檔案和費用。

    協議離婚的,經雙方協商後,應持雙方離婚協議、結婚證、身份證到原結婚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後不履行合同的,對不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約定或者悔改,則離婚應當向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提出,或者被告人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提出離婚,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的, 離婚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一審一般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 如果法院不保留第一次判決,可以在半年後重新提起訴訟,第二次起訴的法院一般應不予裁決。

    訴訟離婚訴訟費不涉及財產分割的,一般為50元,如有財產分割,按財產比例繳納,可參考《訴訟費辦法》。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您好,首先,區分財產的性質。 可以看出,《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個人財產歸配偶一方所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平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平分的,但對於夫妻居住的房子,如果是婚後建造的,就要給有外國戶口的一方一定數額的補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農村離婚財產的分配方式: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分配,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女人和無辜的一方。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不得分配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分別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您好,首先,區分財產的性質。 可以看出,《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個人財產歸配偶一方所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平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沒有必要付錢給男人,因為他們確實結婚了。 但是,為了不惹麻煩,您可以協商金額。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他們在婚後沒有住在一起,或者他們住在一起的時間很短,法院將要求女方退還全部或部分彩禮。

    北京婚姻家庭,劉達賴律師。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是共同財產,則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財產,則不參與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應當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共同所有:

    (一)一方投資個人財產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本應獲得的養老保險基金和破產安置補償金。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a)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補償金、殘疾人生活津貼等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理論上沒有必要,但因為結婚時間短,建議把一部分給男方。

    如果你感到滿意,為了。 謝謝!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分割財產。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將夫妻共同財產界定為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醫療補償、殘疾人生活補貼等;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僅供一方使用。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離婚後,夫妻雙方的財產應依法分配。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一對農村夫婦想離婚,財產仍按照《婚姻法》進行分配。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共同財產平分。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在離婚的情況下,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般是平分的。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一男一女離婚時沒有合法有效的財產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分割財產。 屬於法律規定的個人財產的,歸個人所有; 屬於法律規定的共有財產的,按照協商方式辦理,協商不成的,原則上平均分配。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它必須符合法律程式,一半是男人,一半是男人。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婚前是個人財產,離婚後仍是個人財產。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是共同財產,則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財產,則不參與分配。

相關回答
8個回答2024-04-19

農村的房子,如果房子是你母親在婚前蓋的,那麼你母親就沒有宅基地的面積,也沒有房子的產權,房子的產權屬於你爺爺奶奶。 如果房子是你母親結婚後蓋的,而你母親有宅基地的面積,如果你的父親或母親出資了房子,你可以合租房子住。 如果要離婚,應該是平鋪的房子,父母雙方都有居住權,不因有沒有宅基地面積而改變。 >>>More

10個回答2024-04-19

同一省份和地區也有不同的計畫生育政策,但生了三個肯定是過分了,生兩個也只有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做到,以下僅供參考,要看你所在地區的情況)。 >>>More

9個回答2024-04-19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個人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而然地提出了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 >>>More

8個回答2024-04-19

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後歸還給個人,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分,如果一方認為另一方有過錯導致婚姻破裂,並且有證據證明,那麼可以要求另一方賠償財產的分割, 並在分割財產時將財產的一小部分或部分給予另一方。

8個回答2024-04-19

1.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一款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分,即離婚時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應當由雙方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 不能由一方決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