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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是社會秩序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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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禮儀文化和其中蘊含的禮儀精神始終佔據著核心地位。
禮儀文化由來已久。
禮儀起源於原始社會的物質交換,所謂“來不來,不文明”,這就是禮儀的最初含義。
儀式的發展離不開古代的宗教儀式。
前人所研究的“敬拜神人的儀式”就是明證。
周王溫制定禮節,形成了系統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繁文縟節,確立了尊重親人的原則,從肆無忌憚的事情發展成為政治、宗教與人性相結合的制度。
在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孔子不僅繼承了禮儀作為人道的功能,而且看到了其內在的道德和倫理意義。
並闡述了禮儀的精神價值,從而奠定了禮儀的人文本體論基礎。
因此,儀式文化得到了極大的擴充套件。
把禮儀昇華為一種社會理想,並付諸實施,就是所謂的禮儀精神和治理精神。
其本質是強調社會秩序,堅持社會秩序。
禮儀文化作為傳統文化的精髓,注重親和力和道德情懷的政策。
人際倫理和社會秩序來源於人,回歸人心,最容易被人們接受和落實,也最容易滲透到人心中。
從歷史上看,它在促進當時社會的穩定和繁榮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我們生活在乙個金融至上的時代。
金錢是無所不能的,物質主義猖獗; 精神越來越庸俗,傳統文化和道德觀念正面臨和經受著前所未有的考驗。
因此,大力弘揚禮儀文化和禮儀精神,提高個人修養,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和良好的社會秩序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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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認為,禮儀是高尚謙遜的,義是行動的標準,誠實是正直的,羞恥是可恥的。 在中國古代,禮儀是一種社會規則和道德準則。 作為一種規則體系,它是社會和政治制度的體現,與之相對應的是維護上層建築和人與人之間互動的禮儀和儀式。
作為道德準則,它是國家和貴族領導人一切行為的標準和要求。 在孔子之前,有夏黎、殷裡、週裡。 夏、殷、週三朝的禮儀,以及革命,在周時代已經比較完善。
禮作為一種概念形式,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與“仁”是分不開的。 孔子說:“人若不仁,何謂禮?
他倡導“德德有禮”的德則,打破了“禮不遜人”的束縛。 戰國時期,孟子把仁、義、禮、智為基本道德規範,禮儀為“順從之心”,成為人的美德之一。
荀子比孟子更重視禮儀,他寫了《禮儀論》,論述了“禮儀”的起源和社會作用。 他認為,禮儀使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在高低貴賤、年輕和年長、富人和窮人的等級制度中占有適當的地位。
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禮儀作為中國社會的道德規範和生活規範,在中華民族精神素質的培養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同時,隨著社會的變遷和發展,禮儀不斷被賦予新的內容,變化和調整也在不斷發生。
擴充套件材料。 “尊重”原則要求,在各類人際活動中,應以相互尊重為前提,相互尊重,不損害對方利益,同時保持自尊。
恪守“恪守社會公德,守時守信,真誠友善,謙虛隨和”的原則。
“適度”原則:現代禮儀強調,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和交往必須把握適度,不同的場合,不同的物件,始終要不卑不亢,低調大方,掌握一定的分寸。
“自律”原則:在交流雙方之前,要求對方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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