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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規定違約金是違法的,協議無效,所以你不必擔心違約金。 預約和非預約都是一樣的,你不必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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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處罰。
首先,房東了解違約金是如何產生的。
只有當公司在員工身上花了一筆錢,進行專門的外部培訓,並且有費用時,才能達成服務協議,即幾年內不能離開公司。 如果培訓是在內部進行的,沒有費用,那麼即使雙方簽訂了違約合同,也不受法律保護。
比如公司花了1萬人來培訓你,然後和你籤了合同,約定你不能在2年內離開,否則你就要支付違約金,那麼如果你1年不做,如何補償公司的違約金,約定年數的總成本*你欠公司的服務時間=你要支付的違約金額。
即10,000 2年*1年=5,000元(這是你的違約金)或更多。 如果有幫助,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詢問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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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因為它已經寫在合同裡了! 如果您因自身原因辭職,您應該被收取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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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如果要辭職,只需提前1個月提交即可。 所謂的違約發生在您自願離職而沒有提交辭職報告的情況下。 一般來說,公司不能支付你當月或上個月的工資作為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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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自願辭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如果要提供專項培訓,約定違約金,則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一方當事人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的款項。
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既有保證履約的作用,又有懲罰違約人、賠償無過錯方遭受損失的作用,所以有的國家將其作為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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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並簽訂服務期限協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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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的公司應該有自己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也會明確說明辭職前多少天,可以根據條件辦理手續,至於違約金,入職前要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會明確標明。 如果因為自己的身體原因不能上班,可以拿著醫院的醫生證明到公司,公司會通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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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允許公司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
一般情況下,你會提前30天辭職,否則,最後30天的工資就會丟失。
而且你因為身體原因不能上班,不向他索要工商業賠償,或者治病期間不走,就算對他有好處,他也還敢扣你的工資? 告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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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這個月的工資是發的,就算25號辭職,當天也會發上乙個月的工資。
這個月的工資應該等到下個月的25號才能算出來。
也許如果談判好,就不會被扣款。
嘻嘻......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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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當時籤的合同。 正規公司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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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貴公司註冊地的勞動仲裁老師,他們會給你很好的建議。
如有必要,他們會幫助您與公司談判,並且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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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有兩種,第一種是服務期限,即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規定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也就是說,雙方協商後,如果您違反服務期限約定,則需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
第二種情況是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進行保密。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後,給予勞動者競業限制限額內的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違反本協議,他或她可以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3條)。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也就是說,除上述兩種情況外,需要支付違約金,其他任何違約金均不合法。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規定雇員進行必要職業培訓的服務期限,即不包括職業培訓。 比如崗前培訓,這種培訓是用人單位應該做的,這種培訓不能規定服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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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繳納違法罰款,就必須想辦法從市級以上對某種化學原料過敏的醫院拿到醫療證明。 就是這樣。 另外,你有乙份支付違約金的合同,這意味著你承認了,如果你一開始就沒有合同,那麼你就不能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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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您的雇主要求違約金是違法的,您只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前乙個月辭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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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到期前,您仍然有權辭職,但您需要提前乙個月向雇主提交辭職申請。
違約金:表示您已違約。 本合同應採用合同形式,由雙方簽署,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你應該知道你是否有這樣的協議? 用人單位有權要求您支付違約金。
常規企業不會有這個東西,而且僅限於需要保密和競業限制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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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有權在勞動合同上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但同時也應保障勞動者的權利,且合同中沒有規定試用期後的待遇,會給以後的工資支付留下隱患,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調整你的工資,你可能無法主張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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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提供必要的培訓,違約金將無效。 如果用人單位與您就保密協議的內容達成一致,則可以就違反保密協議的違約金達成一致,除培訓和違約金外,其他違約金一般無效。 你說的應該是無效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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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後的工資福利未寫在合同中的,按同工同酬待遇,即與同工同酬待遇。至於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是否支援取決於協議是否合法,如果協議損害了員工權益,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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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兩種違約金是合法的,其他的都是非法的,我不知道你是哪一種,你需要相關的先例和具體的法律和法律原則才能在我的空間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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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同工同酬,正式工資統一,受工會監督,符合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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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約金協議違法的;
2、未繳納社會保險的,可要求補繳,要求經濟補償。
3、因未及時轉讓保險而造成的損失,雇主可能被要求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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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審批流程經過正常辭職後,不需要收取違約金,但如果公司在合同上明確標明了價格,通過培訓或參與重大專案沒有辦法逃避,就必須支付,呵呵。 我離開的時候交了罰款,我很鬱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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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正常離職,則不構成違約。 因此,無需支付違約金。 如果公司沒有出具轉讓證明,請到保險公司和相關部門,如勞動局進行協調。 近幾年沒付的保險,可以根據這種情況向保險公司說明,一次性補足。
無需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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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當時辭職,您完全按照要求申請並提前乙個月申請,並經公司批准,不視為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 因為合同中提到的違約金現在是公司一方,而不是員工一方。 因此,無需支付任何罰款。
而且,在正常辭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無權扣留您的保險,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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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違約金,應向公司賠償。
《合同法》中對損失賠償有具體規定,即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等於違約造成的損失; 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該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乙方未償還欠款的,足以確定甲方實際遭受的損失。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員工有辭職的權利,根據相關檔案,企業無權受到經濟處罰,所以根據你提到的情況,你只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不能要求經濟補償, 並且您不需要承擔違約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