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無故扣減補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扣除的補貼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員工對裁決不滿意,他或她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如果勞動者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情況選擇是否同意,因為勞動關係的終止需要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如果存在違約金,必須賠償違約金。 這種情況應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
-
如果辭職,老闆扣補貼,可以先問老闆原因協商,老闆不會隨便扣。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辭職的,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 因勞動者未事先通知而直接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但用人單位沒有法律依據以勞動者未提前通知為由扣除乙個月工資,屬於違法行為。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在三種情況下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解雇或解雇你),你們中的哪一方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補償但不支付,您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More
辭職信或辭職報告通常由五個部分組成:標題、標題、正文、結論、簽名和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
離開小組的感謝詞是:
1、山河有路,以後還會再見面。 感謝一路走來對我的關心和支援,感謝各位領導一直以來的默默支援和幫助,永遠銘記伯樂的恩寵! >>>More
看看你和公司簽訂的合同中的協議,一般年假就是給員工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後,如果合同規定不休年假有現金或實物補償,那麼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 我個人建議你在休完年假後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