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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辭職而產生爭議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員工有義務為其主張提供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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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動者申請辭職,不能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報告或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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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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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願離職沒有遣散費,遣散費按每工作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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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辭職的原因在於 辭職的真正原因總是埋藏在我們心中,只有極少數的人物經過鑑定後才能知道。 前任主管和同事也不知道這一點,他們充其量只能推測。 至於新公司的HR,他們怎麼能挖到這個秘密呢?
沒有人會告訴你他被排擠了; 沒有人會告訴你,他離開是因為各種委屈和各種怨恨; 沒有人會告訴你,他來這裡是因為你新地方的愚蠢。 他們只會微笑著說:我希望我能多一點不同的經歷,給自己多一點機會,你們的公司有我想要的。
2.年齡謊言人們在年齡上撒謊,這是特別不可避免的。 過去,年紀大的人,為了有點競爭力,往往會把自己的年齡改成小兩三歲,以滿足招聘條件。 到了退休的時候,你可能會後悔,至少再後悔幾年。
當然,現在的人們不太可能考慮退休,謊報年齡無非是不想太出格。 如果你出生在 90 年代,“世界是你的”至少會工作 5 到 8 年。 如果你是85後,你要提前感到焦慮,如果你是80後,你會去面試普通職位。
如果你出生在70年代,你要提防人們問:你還在找工作嗎? 歲月不放過撕裂的人。
年輕人的心應該帶上雲彩,誰想著寒冷坐在呃? 所以,如果有人在老了的時候撒謊,不得不四處奔波找工作,你應該同情他一點,為了他,他會比同齡人衰老得更快。 3.學歷上撒謊的風險不低,尤其是第一次,請記得
被揭穿時不要狡辯。 不如表現出悔恨,回憶那些年自卑,表明你相信能力比學歷比任何人都重要。 4、原公司收入的謊言無非是說工資高一點,讓現在的人在權衡的時候能有分寸感:
您是否不好意思提供比您以前的公司更低的價格? 不難理解人們上高位的小動機。 凡事都有學位就行了,別張嘴,因為你的工資可以通過一點小道訊息打聽,別忘了你還是乙個群居的人。
高出 20% 到 30%,這被認為是安全邊際,高出 50% 或兩倍,你必須權衡對方的智商,然後講故事。 最起碼,你要調查一下這個單位的細節,看看他們租了哪個洞,工資水平是多少,不要嚇唬他們。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你還必須考慮未來的專案,你不能無中生有地編織光環,推高雇主的期望。 否則,失去的日子會比你想象的來得早一點。
職場專家建議:求職者在面試時聰明就不要說謊,HR有無數的讀者,可以快速辨別求職者資訊的真假,求職者要誠信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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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理由:我叫李娜,是康明某大型併購公司的員工。 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後,我終於決定離開。 但是,我不想告訴公司我為什麼離開,因為我害怕公司會知道。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乙個勤奮的人,每天都在為公司做出貢獻。 然而,最近我發現我的工作沒有得到足夠的認可。 我甚至有點失望,覺得我的努力沒有得到回報。
我曾經試圖向上級表達我的想法,但他們沒有給予我足夠的關注。 我感到非常失望,因為我覺得我的工作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最終,我決定辭職。 但是,我不想告訴公司離開的原因。 我擔心公司會發現我對他們的不滿,從而影響我未來的職業發展。
我知道這樣做可能會讓我失去一些機會,但我認為這是乙個冒險的決定。 我相信,只要我繼續努力,我的未來會更加光明。
在我離開公司的那天,我感覺很舒服。 我終於可以擺脫那些讓我感到沮喪的事情了。 我決定給自己放個長假,好好休息一下,然後開始乙份新工作。
離開公司幾個月後,我收到了乙份新的工作機會。 這是我一直夢寐以求的工作,我非常興奮。 我決定接受這份工作,開始我的新生活。
我知道離開公司是乙個艱難的決定,但我相信這是我人生的乙個重大轉折點。 我要感謝那些一直支援我的人,讓我相信我可以做得更好。
現在我開始了乙份新工作,我非常興奮和滿足。 我相信,只要我繼續努力,我的未來會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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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面試官會問你為什麼離開以前的公司,這個問題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你回答不好,很可能導致面試失敗。 你怎麼回答? 一定要看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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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答案是,從職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公司的發展與個人的職業規劃不匹配,沒有進一步的發展,所以我想轉行。 不要談論你的主觀負面情緒:太累、太辛苦、壓力太大; 不要說你以前的公司的壞話:
更不用說工作太辛苦了,壓力太大了。
由於面試的時間限制,太多的理由可能會暴露出原因之間的衝突,給HR留下你頭腦混亂的印象。
促進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我非常樂意為您服務,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來平台諮詢,祝您一切順利! 玩得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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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免對離職原因過於詳細和具體。
3)不要摻雜主觀負面情緒,如太辛苦、人際關係複雜、管理太混亂、公司不重視人才、公司排斥我們的員工等。
4)但你無法躲避或迴避,比如想改變環境、個人原因等。
5)你不能涉及自己的負面人格特質,如不誠實、懶惰、缺乏責任感、不隨和等。
6)盡量讓解釋盡可能有利於申請人的個人形象。
7)相關例子:例如,如果我因為公司倒閉而離職;我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感情深厚; 去年以來,由於市場形勢的突然變化,公司的情況急轉直下;我為這一點感到遺憾,但我還是要面對這個節目,找到乙個可以展示自己能力的新舞台。 同乙個面試問題不是乙個答案,同乙個答案在任何面試情境中都是無效的,關鍵是應聘者要把握規則,把握面試的具體情況,自覺摸清面試者提問的心理背景,然後投贊成票。
分析:不要以薪水為理由,除非薪水太低,或者這是你的第乙份工作。 離開的原因應該根據每個人離開的真實原因來設計,但在回答時必須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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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回答第二個問題,首先,你必須有證據證明你有12天的加班時間,這就要求你提供證據,比如加班申請表、證人證言、考勤記錄等,如果你不能提供證據,這個就不太可能被認可。 如果不能將其確定為加班,那麼您的第二個和第三個問題就沒有價值。 因此,您必須首先證明您正在加班。
至於系統,如果系統不關心他,仲裁裁決是有效的,如果不確定的就是無效的,這不是關鍵。
第三個問題是,在正常情況下,仲裁會判定加班工資。 您可以在仲裁前將加班費換成加班費。 當然,這只有在你有證據證明你正在加班的情況下。
第四,除加班證明外,還必須提供在公司工作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購買證明、名片、工作證等。
第乙個問題是,如果你提出辭職沒有任何補貼(幸運的是,你現在只是口頭上的),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和公司協商終止僱傭合同,公司會向你支付賠償金並辭職。 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賠償金,您可以提起仲裁訴訟,因為未經您同意減薪是違法的。
在這最後這段時間裡,你要準時到公司辦理考勤簽到和退房,這樣才能避免公司以你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積極與公司協商,避免去仲裁,因為仲裁結束後,你也可以有一審和二審, 這將需要很長時間。
辭職! 為什麼要讓自己為了那一點利益而生活在黑暗中? 人要想過上美好的生活,就不能總是被那些客觀的東西所引導! 右? 人生再長,也不過百年,何不讓自己活得更有價值、更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