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如何分割財產,離婚父母財產如何分割

發布 社會 2024-04-21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財產為父母共同財產的,應當依法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權屬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主張房屋所有權並同意通過競拍取得的,應予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估價機構應根據市場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如果雙方均未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則應根據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並分割收益。

    第21條.

    離婚時,當事人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全部所有權的房屋發生爭議,協商無法達成的,人民法院不對房屋的歸屬作出判決,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當事人對房屋的使用作出判決。

    當事人取得前款規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權後發生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很難說,要看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父母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由夫妻雙方以雙方名義協議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一般會裁定房屋歸一方所有,得到房屋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補償。 如果是回族,父母明明只給一方親自,不用分,屬於一方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一)關於婚姻家庭部分適用辦法》第二十九條。

    在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除父母明確表示送給雙方出資買房的外,應視為贈與給將棚子埋在兒子面前的個別女孩。

    雙方結婚後,如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按約定辦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離婚時,父母的財產不能分割。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應當明確劃分為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財產分割以夫妻共同財產為限。 如果沒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分離,則應將夫妻共同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區分開來,然後將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的個人財產分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護送營地中享有的權益應當依法得到保護。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房屋登記在父母的名下,則在離婚時不能分割。 離婚時,只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屬於父母的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不符合分配條件。

    1、夫妻單方面購房是否屬共同財產?

    夫妻單方面用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以個人名義登記的,屬於個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按照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原則進行分配。

    2、婚後買的房子上寫上乙個人的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它是公共財產。

    1、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沒有明確約定的,只應在房產證上寫上其中一人的名字,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雙方父母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一方的名下,則該不動產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視為雙方共同擁有,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一方想在離婚時擁有房屋的使用權,評估單位將評估後分配給另一方; 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子,雙方都會出價; 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人民法院將拍賣後再分配。

    3、繼承財產的離婚由誰負責?

    如果對繼承的房屋沒有特別規定,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遺囑明確規定該財產僅屬於配偶一方,則該財產屬於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離婚, 只有這一方屬於這一方,另一方無權參與財產的分配。如果遺囑沒有規定它是共同財產,並且在離婚時屬於雙方,您可以出售該財產並將出售的款項分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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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4-21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More

7個回答2024-04-21

公平問題很複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溝通。

21個回答2024-04-21

在離異家庭長大的男孩子,雖然性格和別人有些不同,但這樣的男孩子一般都是很有前途的,能吃苦耐勞,有的在家庭裡長大的男孩子不懂得賺錢,怕吃苦,對於離異家庭的男孩來說,他比別人好。 >>>More

12個回答2024-04-21

以下是cnliuqing)。

1.如果有證據表明該婦女生下孩子並離開,並且沒有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則該婦女被視為棄嬰。 >>>More

12個回答2024-04-21

如果父母在婚前幫忙支付首付款,離婚時房產一般歸登記方所有,婚後父母幫忙支付首付款的,離婚時房產一般由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