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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次傳訊均未達成,則可以沒收全部保證金,強制措施可以改為拘留,逃犯可以在網上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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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候審候審的保釋期會否結束?
1. 保釋候審不會結束。 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逾期視為自動釋放。 期間未收到審判通知書的,不能排除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依法撤訴。
未收到**通知書未撤訴的,需要變更強制措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不得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案件的調查、起訴和審理。 發現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已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應當及時通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員和有關單位。
2. 保釋候查的程式是怎樣的?
取保候審的程式如下:
1. 申請取保候審。 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員、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提出移送鄭寶候審申請;
2.候審取保的決定。 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審申請後,應當在七日以內同時答辯;
3. 執行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關於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決定書》,並讓他們簽名或者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4、申請人支付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
5. 取保候審不得超過12個月。 取保候審期間,案件的調查、起訴和審判不得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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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詐騙案中的一大筆錢在刑事拘留三天後被取保候審,是否意味著對方不是源卡人,沒事?
保釋候審=好??? 友好的脊柱滲漏。
這是乙個完全錯誤的理解,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可以,首先,讓我們談談什麼是保釋候審。
取保候審與刑事拘押相同,屬於刑事強制措施,不同之處在於刑事拘押是拘禁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是非拘禁。 為了節約司法資源,保護人權,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准予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從上述規定中也可以清楚地反映出來。
保釋候審≠無罪釋放。
被保釋候審的野房客並不意味著他是無辜的,相反,他被保釋是因為嫌疑人涉嫌犯罪,這意味著刑事司法程式正在進行中。 在取保候審期間,案件程式正常進行。
保釋候審=完全的行動自由?
不! 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完全自由,在取保候審期間,要保證自己始終在場,在實踐中不准離開居住區(縣),要外出,必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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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報到取保候審的後果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責令作出悔罪供詞、交納新的保證金、提供擔保人、監視居住,或者逮捕他或她已經交了保證金的, 他或她將被沒收或逮捕。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事先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在進一步調查期間保候審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的;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辦案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對公職人員沒有影響。 具體來說,您可以看到“取保候審”的百科全書詞條。 >>>More
您好,可以委託律師**,從取保候審的取保條件準備材料,可能性更大,解決委託手續問題不難,可以傳真等解決辦法,可以**告知律師案件的具體情況,並按照律師意見申請, 一般在回覆後 3 天內。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不會被判處監禁或更多刑罰。 他是否會入獄,在司法當局進一步審判之前,將不得而知。最長保函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More
被取保候審,就是你觸犯了法律,取保候審的結果時間很長,1年內警察會多次打電話詢問情況,當然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然後警察會把你告上法庭,法庭會給你推薦的量刑書讓你簽字, 並且會有你的量刑結果,總法官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