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4-22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公司不繳納社保。

    1、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自受僱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勞動合同,並在乙個月內繳納社會保險,是勞動者的權利和用人單位的義務。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您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一條的規定這樣做。

    四。 十。 6.第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終止勞動關係並要求向單位提出索賠:

    1、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補足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支付12個月以下的雙倍工資。 (請注意,訴訟時效為一年)。

    二。 在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時,您需要收集並保留相關證據,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具體而言,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老舍步發〔2005〕12號),“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以下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雇主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3)職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用人單位應當對第(一)、(三)、(四)項所述相關檔案承擔舉證責任。

    您可以根據(2)雇主發給勞動者簽發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您身份的檔案(不限於本規定)提供勞動材料。 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3、建議您先與單位協商解決問題。 協商不成的,應提供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向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仲裁部門提出勞動仲裁請求,或者建議您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如何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和用人單位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為職工繳納包括養老保險費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如果企業不簽訂合同,不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勞動監察機構投訴,請他們幫忙督促企業辦理保險手續,代您繳納養老保險費。

    勞動監察部門接到舉報後,有權前往相關企業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屬實的,對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的企業進行處罰。

    社會保險是勞動者的“生命錢”,可以讓他們在年老、失業、生育或因工傷而失去工作能力時獲得物質幫助。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用人單位上月繳費的110%確定應繳納的數額;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用人單位當月繳納金額的110%確定應繳金額。 該數額是根據用人單位上月繳費額確定的,並適當考慮社會保險費的增加情況,是推定數額,可能高於用人單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也可能低於實際應繳數額。

    根據《社會保險費代收繳納暫行規定》,如上月未繳納金額,可根據單位經營情況、職工人數等相關情況臨時確定應繳金額。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納金額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還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手續。 用人單位辦理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算。

    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也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費分配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社會保險費分配情況。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低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代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延期繳納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價值相當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並用拍賣所得抵扣社會保險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一:如果一年半沒有繳納保險費,可以補繳。 不要說一年半、兩年、五年,你就可以補了,這是單位騙你的。

    二:既然辭職了,就不怕跟單位翻臉了。 如果你想讓對方幫你補保,可以到用人單位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要求它補足你錯過的一年半的保險。

    你所屬單位所屬的所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比如你單位的位址在南京市宣武區,那麼你可以去宣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辦公室投訴)你一提出投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就對這部分持“反證”態度,就是你什麼都不用提供,但會要求你的單位提供已經為你支付保險的材料等材料,等等。這方面比較簡單,但對你來說,你要保留你們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有單位給你的工資單,你上班的打卡記錄等,或者你的雇主給你的銀行卡工資記錄,這些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有力證據, 您應該保留它以備不時之需。

    3、如果你是外國人,不需要這個保險,可以要求他一次性付給你現金保險金額,如果對方不同意,你仍然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這個請求,也會得到支援。 但是,這種操作有利有弊,如果你不通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施加壓力,對方可能不會同意你的要求,但如果你通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很多勞保辦公室仍然會要求你依法繳納保險。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必須證明勞資關係。 只有當有證據時,我們才能起訴他。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冰雹保險怎麼辦? 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如果公司不簽訂合同,不繳納養老保險費,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勞動監察機構投訴舉報,請他們幫忙督促企業辦理保險手續,替你繳納養老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登記社會保險、核實社會保險費、繳納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續手續、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糾紛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也可以請求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打擾,或者要求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齊,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加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你明白這個解釋嗎?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督促公司及時繳納; 如果公司拒絕員工的要求,員工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舉報或投訴,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將責令公司限期補足或補足,並依法對員工徵收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分查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86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者補足,自未繳納之日起,按日5/10000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責令限期付款或補足,自未付款之日起,收取每天5/10,000的滯納金,仍未繳納的,處以罰款。 按單位上月繳費金額的110%計算,確定匯牌旗應支付的金額;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單位當月繳納金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納金額;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算。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拖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單位上月繳納金額的100%確定;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用人單位當月繳納的數額的110%確定應繳納的數額;繳費單位辦理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算。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公司不繳納社保的處理方式如下:一是與單位協商,達成協議的,由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社保; 其次,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作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費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每天徵收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1、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不簽合同,應如何補償?

    公司未簽訂合同、不繳納社保的賠償金:1公司未簽訂合同賠償問題: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2.公司未繳納社保的賠償: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或補足,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將收取每天5/10,000的逾期費用。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2、公司不幫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公司半年內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補。 除不可抗力和其他法定原因外,公司不得推遲或減少付款。 如公司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保險費徵收機構應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自未繳納之日起,按日收取5/10,000/天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應當核准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無職工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用人單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兼職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安全號碼。 個人的社會安全號碼是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用人單位逾期改正不改正的,處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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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況可能是非法的,也可能不是非法的。 >>>More

10個回答2024-04-22

目前,我們主要接觸兩種社會保障:職工社會保障和居民社會保障。 員工社保主要針對上班的員工,公司承擔約70的社保費用。 居民的社保主要針對農民和低收入人群,而且是低的,全部由自己承擔。

18個回答2024-04-22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

14個回答2024-04-22

這是違法行為,可處以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滯納金5/10000/日;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More

18個回答2024-04-22

不管是個人保險還是公司保險,都沒有補保的問題,如果要投保,就要盡快做,如果有公司給你代扣代繳,那就直接合併。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