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去太陽中間還是最高處,火焰起訴。
-
復議是指與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等利害關係人就專利行政部門行使職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爭議的行為,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專利申請人的請求,對爭議引起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 專利權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
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等利害關係人主觀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但是,自知悉或者應當知道專利行政部門採取特定行政行為之日起15日內,應當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行政復議只能由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等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不能由專利行政部門自行提起。
1. 哪些事項不能重新考慮?
(一)專利申請人對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滿意的;
(二)專利申請人對複審決定不服的;
(三)專利權人和無效宣告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關於無效宣告請求的決定不服的;
(四)專利權人或者強制許可被許可人對強制許可使用費的裁決不滿意的;
(五)國際申請申請人對國家智財權局作為國際申請受理單位、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作出的決定不滿意;
6)布圖設計登記申請人對駁回標尺信登記申請的決定不滿意的;
(七)布圖設計登記申請人對複審決定不服的;
8)布圖設計權人對撤銷布圖設計註冊的決定不滿;
9)布圖設計權人或者非自願許可人對非自願許可報酬的裁決不服的;
因此,專利法中的行政復議是指專利申請的有關行政部門對專利申請人提出的行政復議請求作出裁定的行為,這也是為了避免專利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違規操作專利申請的註冊, 只有專利申請人或者具有相關利益關係的人才有權對專利提出行政復議。
-
法律分析:我國專利行政復議是指針對涉及專利事項的具體行政行為而提起的行政復議,不僅包括國家智財權局在專利權審查和授予過程中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還包括專利工作管理部門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時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某一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並作出行政復議的,適用本法決定。
-
法律分析:專利行政復議是指專利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的行為,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等利害關係人對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和裁定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行政部門申請複審。 專利行政部門審查後,應當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行政部門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1)依照《行政復議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將渣男洪冠的行政復議申請移送; (二)辦理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補償事項; (三)按照登記冊的職責和職權,監督行政復議申請的受理和行政復議決定的履行; (四)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重大行政復議決定立案;(五)處理、組織辦理行政訴訟直接提起的行政應訴事項,未經行政復議; (六)研究行政復議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機關提出改進建議,重大問題及時向行政復議機關報告。 >>>More
讓我們談談它們的性質和區別。
行政復議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職權時,與作為管理物件的另一方發生爭議,根據對方當事人的適用,上級國家行政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應當對引起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依法。 >>>More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復議的情形通常包括: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許可; 認定行政機關侵犯其合法經營自主權的; 發現行政機關非法集資、分攤費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發現行政機關其他特定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要成為答辯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首先,它應該是乙個行政機關,它應該是乙個具有外部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包括一些法律法規授權的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其共同特點是具有外部行政管理職能,而監察部門的機關事務管理雖然也是乙個行政機關, 不會因不行使外部管理職能而成為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