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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是違反勞動法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訊,以提供更準確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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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生產工作的需要,繼續工作或者超出規定工作時間工作而獲得的報酬。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加班制度,只有當公司要求加班時,才會有加班費。
如果用人單位想占用員工過多的休息時間,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也就是加班工資,但是如果員工自願加班怎麼辦? 其實有時候單位安排加班,可能會說員工自願加班,所以就要支付加班費了,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什麼,只有了解這些,才能判斷自己能不能拿到加班費,加班費多少,如果你之前不是很清楚的話, 您可以檢視以下內容。
那麼,自願加班有加班費嗎?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生產工作的需要,繼續工作或者超出規定工作時間工作而獲得的報酬。 加班、加班、增加工作量的工人,應合理支付報酬。 對於工人來說,加班費是對過度工作的一種補償形式;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支付加班費可以有效抑制用人單位任意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012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稅務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依法徵稅。
企業可以制定不違反國家法律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工作,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可以看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超時工作”,即用人單位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情況下才應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按照上述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公司要求加班,員工可以要求加班費。 一般來說,加班一天算作兩天工資,但如果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的三倍。 在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不願意支付加班費,獲得相應合法權益的唯一途徑就是依靠員工自己的努力,員工需要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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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有加班費,我不想接受加班,因為我覺得我平時的工作已經很辛苦了,如果加班還是強制性的,我肯定會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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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加班費,我個人不接受加班,因為它占用了個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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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沒有加班費,我的勞動就沒什麼用了。 這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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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我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做自己的事情,所以我根本不需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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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的。 因為我工作是為了賺錢,而不是為了加班,所以現在的人很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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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 逾期未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支付額外賠償金。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生產工作的需要,繼續工作或者超出規定工作時間工作而獲得的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 用人單位可以拒絕安排加班嗎?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 >>>More
固定工資。 根據員工的工作職責,為員工提供在行業中具有競爭力的固定工資,並且每年都會為績效始終如一的員工制定加薪計畫。 >>>More
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基數計算,但約定的基數不得低於相應崗位的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有工會或職工代表的,可以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沒有工會的,按當前工資的70%計算工資,單位不得隨意扣減職工工資。
首先,新勞動法,也就是勞動合同法,對加班費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一部分,關於加班費的基數,就看小時還是天,也就是平均日工資和平均小時工資,計算方法是將月平均工資除以月工時, 但是勞動法並沒有很明確地規定每月的工作日數,你們的新演算法其實是國定假日新辦法頒布之後的東西,你們公司的演算法顯然沒有把國定假日放進去。根據《勞動法》和後來頒布的一些補充規定,國定假日要依法安排員工休假,不能請假的,按工資三倍計算,所以就你而言,我建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