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根據勞動法,我們可以按小時計算。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
2、因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可隨時辭職,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等,並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爭議,應盡快申請勞動仲裁,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隨時可以離職。 雇主無權扣押任何工資。
4、收集一些能證明你與本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卡、工資卡、考勤記錄等。 當然,用人單位支付的保險就是最好的證明。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
加班費有合同依據的,應當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如果仲裁庭支援加班費,但沒有具體約定的基數,將按照當地工資標準進行轉換。 在申請加班費時,您可能會被要求出示您被分配加班的時間和小時數的證明。
自願加班沒有加班費。
-
還行。 如果沒有,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局提出投訴。
-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根據規定,職工加班情節嚴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解決,並要求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
法律分析:超出標準工時的部分為加班,單位應當賠償加班費,協商不成的,收集加班的事實和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
嚴重加班時間提供加班補償。 如果工人在工作日內按照已故用人單位的要求加班,蠟模銼可領取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費; 員工在休息日加班且不安排補休的,可領取每百輪工資不低於200的加班費; 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有權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加班費。
-
律師答:如果工作時間是加班,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勞動者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安排工作或依法向他支付加班費; 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員工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或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1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依法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如果不煮沸,你就不能喝水。
原因:由於自來水中的氯會與未煮沸水中殘留的有機物相互作用,因此患膀胱癌和直腸癌的風險增加。 >>>More
我不認為自學是可以的,因為無論如何,你都無法掌握正確的動作,你無法提高自己的力量和敏捷性,我也學會了桑達,起初,我的朋友去河南學習,他學會了之後,他教給其他朋友,我看到他們的鞭腿和側踢動作沒有規範, 而且他們的韌帶沒有被壓開,所以鞭腿側踢和本都踢不高,更別說臉了,摔跤法也學不了。希望。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仍然有必要保護這些關節。 否則,等你老了,你會受苦(這句話是我媽說的),見過家裡的親戚鄰居,還有腿病的人。 其中大多數是女性,風寒因素佔很大比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