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採取哪些有效措施來規範土地流轉?

發布 三農 2024-04-26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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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管理是規範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 要通過規範化管理,逐步建立合理有序的土地流轉機制。 應採取哪些有效措施來規範土地流轉?

    1、指導和服務要規範。 加強指導,做好服務,是促進土地規範流轉的重要舉措。 首先,要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二是加強流通前引導、流通後服務、流通中管理等工作。 主觀部門應向雙方提供流轉程式、合同簽訂、流轉方式、相關費用等方面的指導,協助雙方順利完成土地流轉; 流通後,要跟上各項服務,及時組織簽訂合同,指導核實,填寫相關表格和證書; 期間要注重管理,定期了解合同履行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加大合同糾紛調解和仲裁力度,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2、流通程式要規範。 土地出讓程式一般由雙方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發包方同意後,土地出讓雙方方可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擔保轉讓的,應當提供財產擔保或者質押,並簽訂擔保合同; 招商引資等建設專案等流轉後需要改變用地用途的建設專案,經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流轉。

    對未按程式傳閱的,管理部門要做好調查統計工作,協助其辦理手續,減少糾紛隱患。

    3、流通合約要規範化。 加強公路轉讓合同管理是規範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對於流通合同,與其他農業合同同等重要。 要科學編號、分類、歸檔,納入鄉鎮部門統一管理。

    在統一合同樣式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進行土地流通合同的重新簽字、分類、梳理等工作,使土地流轉合同的管理在較短的時間內得到較大改善,合同管理盡快規範。

    4、管理方法要規範。 建立科學完善的管理辦法,有利於促進和規範土地流通。 一是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要完善土地流轉台賬,及時登記流轉雙方的名稱、地理位置、等級、流轉次數、補償方式、補償金額等,掌握真實情況。

    二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完善土地流轉管理規章制度,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制度,杜絕非法流轉。 三是注重耕耘土地產權市場,在穩定土地所有權的基礎上,引導土地承包權和經營使用權市場化,真正建立起市場引導、制度引導、服務監管的土地流轉管理機制。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3條至第35條規定,我國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流轉,流轉方式主要包括分包、租賃、交換、轉讓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獨立決定是否以及如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主要包括以下五項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協商、有償協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阻撓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衝。

    3)流通期限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餘期限;(四)受讓人必須具備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因此,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管理權,可以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合理轉讓土地承包管理權,但在轉讓土地時也必須遵循法律規定的原則,以促進土地的合法有效流轉和管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1平等協商是自願的、有償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阻礙締約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2

    土地所有權和土地的農業用途的性質不得改變。 3.流通期限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人必須具備從事農業的能力。 5.

    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堅持農民集體所有制、農戶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和長期穩定,遵循合法、自願、有償原則,不得強迫、阻撓任何組織和個人轉讓土地經營權。

    第三條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及其農業用途,應當保證農田用於農業用途,優先用於糧食生產; 停止耕地“非農”轉,防止耕地“非糧食轉”。

    第四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把握流轉程度、集中度、經營規模,流轉規模應當與城鎮化程序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的改進相適應; 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鼓勵建立各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風險防範保障機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1平等協商是自願的、有償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阻礙締約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2

    土地所有權和土地的農業用途的性質不得改變。 3.流通期限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人必須具備從事農業的能力。 5.

    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堅持農民集體所有制、農戶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和長期穩定,遵循合法、自願、有償原則,不得強迫、阻撓任何組織和個人轉讓土地經營權。

    第三條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所有權性質及其農業用途,應當保證農田用於農業用途,優先用於糧食生產; 停止耕地“非農”轉,防止耕地“非糧食轉”。

    第四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把握流轉程度、集中度、經營規模,流轉規模應當與城鎮化程序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的改進相適應; 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鼓勵建立各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風險防範保障機制。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遵循的原則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在堅持農戶承包管理制度、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撓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二)土地所有制性質和土地農業用途不得改變,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3)流通期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人必須具備從事農業經營的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的形式主要包括:

    1)分包,應向用人單位備案,但不一定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2)租賃、租賃只需由用人單位備案;

    (三)交換,締約各方可以交換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方便耕種或自身需要;

    4)股份制,我國現行法律僅將股份制作為四荒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定流轉方式之一,並未賦予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此法律地位;

    5)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受讓方可以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6)抵押貸款。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登記,應當依照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權屬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有困難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二、簽訂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簽訂農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承包方應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受讓方簽訂書面流通合同,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轉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式四份,傳閱雙方各乙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份;

    3、承包人將土地交由他人耕種的,不得簽訂書面合同;

    四、承包方委託發包方或者中介服務機構轉讓其承包土地的,流通合同應當由承包方或者承包人書面簽署;

    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當事人可以向鄉鎮人民**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核實,但鄉鎮人民**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不得強迫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當事人接受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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