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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所需的材料和證據包括申請表、身份證明、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證明、工資單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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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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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用。 申請書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人保留乙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的,申請書一式四份,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三份,申請人保留乙份。
2.勞動關係證明。 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支付證明、社會保險支付證明、工作許可、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影印件、A4型紙。
3. 身份證明。 如果申請人是工人,他或她應攜帶他或她的身份證明並提交影印件。 如果有委託人,還應提交委託人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等。
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並提交影印件,以及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委託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4.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如果仲裁委員會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相關材料,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 被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工商登記證明。
5. 確認服務位址。 申請人須在遞交申請時填妥《服務位址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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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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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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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爭議仲裁投訴;
2、身份證影印件;
3、被投訴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或企業I.登記資訊影印件;
4.證據材料影印件;
5、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和證據說明;
6、投訴人需推薦3至5名員工代表,填寫並提交《員工提名代表表》,包括員工代表名單及全體員工簽名表。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爭議之外的中立第三方,由第三方調解和裁決雙方之間的爭議的行為。 根據適用物件的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議仲裁等。 勞動爭議仲裁是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爭議的仲裁制度。
勞動爭議仲裁不僅具有中智禪仲裁制度的一些共同特點,而且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勞動仲裁程式如下:
(一)提出申請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二、受理仲裁,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開庭,仲裁庭應當在開庭日期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開庭日期和地點。
4、在仲裁調解中,仲裁庭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應當先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協議;
五、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和仲裁庭的裁決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案。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准予延期,並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基於哪條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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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爭議投訴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地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一式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者其委託人提交仲裁委員會,乙份由申請人保留。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可直接向工商部門查詢,員工需要交納費用,一般為20元。
3、員工身份證影印件乙份,如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本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及影印件乙份,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受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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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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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所需材料如下:(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說明投訴理由和要求;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影印件; (4)有受託人的,需親自簽署並提交《委託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並提交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如果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來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身份證影印件,如果委託人的**人是公民,則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無收費**協議,以及委託人與委託人關係的法律資訊。 (五)被申請人的工商登記資訊; (6)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7)提交的證據清單應一式兩份。
注:申請人在集體糾紛中,除提交上述材料外,申請人還需要推薦3-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和全體員工簽名表。 在因拖欠工資而發生集體糾紛的情況下,申請人還必須提交拖欠工資的雇員名單和拖欠工資金額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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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遣散費。 遣散費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支付給勞動者。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談判無法處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登記表》原件乙份; 2、《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2份,影印件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 3、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乙份(請影印新一代身份證正反面); 4、被申請人登記材料影印件乙份(自印製之日起乙個月內有效);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影印件乙份(如勞動合同、臨時居留證、工作證、品牌、工作證、工資記錄、就業登記表、定金收據、罰款證明、社保政策、解除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等)。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