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
勞動仲裁所需材料有:
1. 應用。 申請書一式三份,一式兩份提交仲裁委員會,乙份由申請人保留。 除了員工的基本資訊外,申請書還應包含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以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 身份證明。 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影印件,有委託人的,還應提交委託委託書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並提交影印件,以及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委託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3.勞動關係證明。 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工資支付證明、社會保險支付證明、工作許可證、出證等材料及相應影印件。
4.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如果仲裁委員會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相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解除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時、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
法律分析:可以與單位協商仲裁申請和舉證,如果失敗,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位址、通訊位址和聯絡方式,用人單位的姓名、位址、通訊位址、聯絡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證據**、證人姓名、住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則可能以不良方式提出申請,應當由仲裁委員會記錄在案,並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確認。 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書填寫齊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資料:凳子邊1張,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登記表原件1份; 2、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一式兩份,按被申請人人數辦理;3、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乙份(請影印新一代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4、授權委託書原件1份(根據不同授權委託書情況提交; 授權委託書需要明確委託事項和許可權);5、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影印件乙份; 6、委託人與受託人關係證明書影印件乙份; 7、委託**無收費協議原件1份; 8、律師事務所出具的信函原件或法律援助函原件乙份; 9、被申請人登記材料影印件乙份(自印製之日起乙個月內有效)。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被申請人人數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一)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證據**、證人姓名、住址。 如果確實難以撰寫仲裁申請書,可以口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
勞動仲裁所需材料為: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2、勞動仲裁申請; 3、被申請人的工商登記資訊;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勞動合同、臨時居留證、工作許可、品牌、工作卡、工資表(單)、就業登記表、定金收據、處罰證明和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解雇、解雇、解除(或終止)的通知書或證明書等。
五、《擬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申請流程:
1、當事人知悉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並在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2、在仲裁過程中,當事人將進行申請人的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的答辯、仲裁庭對事實的調查、雙方當事人舉證、辯論、最終意見的提出。
三、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通過調解達成協議,仲裁庭將準備乙份調解宣告。 如果一方當事人在調解不成功前悔改,仲裁庭將及時作出裁決。
-
申請勞動仲裁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詳細說明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如有委託人,需親自簽署並提交《委託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並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如果客戶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客戶簽訂的免費**協議,以及**人與客戶之間關係的法律資訊; (四)被申請人的工商登記資訊; (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證明檔案包括:
勞動合同、臨時居留證、工作證、牌牌、工作證、工資表(單)、就業登記表、存款收據,以及處罰證明和解除、撤職、解雇、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通知或證明等。 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上宴席原件及影印件,經審核後歸還原件; (六)應當將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商譽和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工作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
1、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投訴;
2)身份證影印件;
(三)被申請人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或者企業工商登記資訊影印件;
(四)證據材料影印件;
(五)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和證據說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拆除勞動爭議。
第三次研磨是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1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2. 勞動仲裁的基本程式是什麼?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並提出仲裁請求;
二、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起訴的決定;
三、仲裁庭應當提前五日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明確的請求、答辯、事實調查、舉證和盤問、辯論、陳述;
5. 調解; 6. 調解失敗的,將作出判決。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的條件是:1、投訴人必須與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有直接利害關係; 2、申請仲裁的爭議必須是勞動爭議; 3、向有仲裁權的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4.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和具體的仲裁請求以及事實依據; 5. 申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