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今天因為殺人被捕,問他今天能不能去看看?

發布 社會 2024-04-10
2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盡可能多地去,畢竟你的朋友現在應該不舒服。 沒有人無緣無故地殺人,他有自己的煩惱。 得到安慰是件好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可能,只要這個人死了,他就會被行政拘留。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你的朋友殺人,你知道,你窩藏罪犯,逮捕你一樣!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好奇嗎? 你去殺乙個.........太還有一輛車來接你,並安排你有乙個雙人間。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怎麼會被抓住,你為什麼不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只有在法院作出判決後,親屬才有必要探視監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不能去,你去不去就看不見,這是規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不,在我們有資格之前,我們不允許見面。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讓我們看看你的朋友是否很重要!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看不到,除了律師,你看完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般來說,任何人都不允許觀察它。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不,你再也見不到他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將被拘留,你將不被允許離開。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公安機關在殺人等普通刑事案件中發揮偵查機關的作用,不負責案件的審理,審判,包括定罪、量刑,是人民法院的職能(或工作)。 我把你的問題改成了你是否可以被定罪,並避免了器官功能的問題。

    2、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如果不是共同犯罪,“殺人後逃跑”的當事人不能參加刑事訴訟,程式不能進入審判環節,這意味著法院不能受理案件,不能定罪,必須知道人民法院不經審判就不能認定任何人有罪。

    3、當事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是否被判有罪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殺人是民事侵權行為,如果侵權行為人(殺人的人)有監護人,則監護人本人是合格的責任承擔者,由監護人承擔責任。

    3.逃跑死在外面,沒有被起訴,沒有被法律起訴,當然也沒有審判,在法律上是無罪的。

    殺人嫌疑者追溯期為20年,不是一直躲藏的問題,親友想方設法動員嫌疑人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定罪與否定罪是法院的唯一權力。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故意殺人罪是公訴案件,即使對方不起訴你,公安檢察院還是會起訴你。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窩藏罪是指指認明知犯罪的人,為其提供藏身之處或者財物,幫助他逃跑,或者提供虛假證據包庇的行為。 該罪屬於可選罪,具體包括窩藏罪和窩藏罪。

    1)主題要素。

    本罪的物件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 犯罪物件是犯有《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的各類人。

    2)客觀要素。

    這種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它是一種窩藏或包庇罪犯的行為。 “窩藏”是指為犯罪分子提供藏身之處或者財物,幫助其逃跑的行為。 這種行為的特點是使司法機關無法或者難以發現犯罪行為人,因此,除了提供藏身之處和財物,通知犯罪人調查、追捕,向犯罪人提供偽裝裝備等外,也是一種幫助犯罪人逃跑的行為; 行為人在被司法機關追捕過程中,冒充罪犯要求司法機關投案或者實施其他行為,使司法機關誤認為是原罪犯,以致使犯罪人因特殊原因逃跑的,也應當認定為本罪。

    掩蓋罪的,應當限於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據,以掩蓋犯罪人。 “窩藏、包庇罪犯”,是指已經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既有犯罪後潛逃而未被帶進來的罪犯,也有未定罪的罪犯和逃脫司法機關羈押的已定罪罪犯。

    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主要是指窩藏或者窩藏多人; 屢次實施窩藏、窩藏行為的; 窩藏、窩藏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等。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是的。 這叫不報知,無異於包庇罪犯。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刑事拘留事前進行,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法院審理判刑。

    涉嫌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關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犯罪分子、主要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羈押:

    (一)準備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現場目擊的人指認犯罪的;

    (三)在附近或者住所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未遂、逃跑或者逍遙法外的;

    (五)有銷毀、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可能;

    (六)不告知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或集體犯罪的嫌疑。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將予以刑事拘留,依法立案偵查,追究其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回答
3個回答2024-04-10

這只是乙個夢,只是不要去想它。

40個回答2024-04-10

分手了,這樣的生活會越來越無聊。

14個回答2024-04-10

別那麼麻煩,打她兩下,她會更喜歡你的。 如果你不相信,那就試試吧。 ··當我不說的時候,不要罵我。

17個回答2024-04-10

如果你們分手的原因是因為現實,那麼它確實暫時不會改變現實。 而且,你的愛情,未經對方父母同意,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你們之前的感情。 從你的男朋友在聽取了家人的建議後和你分手的事實可以看出,他在做重大決定時會考慮父母的意見,所以如果你想在一起,你必須說服他的父母。 >>>More

6個回答2024-04-10

當你不再愛我,當愛你成為你的負擔,當相愛成為一種痛苦時,我選擇放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