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後駕駛人暫時扣發駕駛證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飲酒的,處拘留10日以下,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吊銷駕駛執照的;如果您醉酒並被吊銷駕照,您將在 5 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並在判決後被判處刑事拘留。
-
2011年5月1日,酒後駕車新規生效。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通過,並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這也意味著,未來任何在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人一旦被抓獲,將面臨長達六個月的拘留處罰。 其性質也從行政違法演變為刑事違法。
而公務員酒後駕車,幾乎等於砸了自己的“鐵飯碗”。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罰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的,予以開除。
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
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機動車駕駛執照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得。
酒後駕駛商用機動車的,處拘留十五日,罰款五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以管制,直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執照後,不得駕駛機動車。
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撤銷。
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補發。
《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嚴格管理、嚴厲處罰是《條例草案》最突出的特點。 《條例(修訂草案)》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五項規定,以時速50%以上100%以上行駛機動車的,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 超速100%以上的,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七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未按照交通訊號規定行駛的,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一條 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一千元。 一年內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處罰二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款二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終身不得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
法律分析:1、酒後駕車應當由公安機關加以約束,直至清醒為止。 吊銷駕駛執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執照。
2、醉酒駕駛商用車的,由公安機關加以約束,直至清醒。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獲得新的駕駛執照後,您不得駕駛商用車。
3、醉酒、醉酒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拖帶的,依法追究刑訊五魯的刑事責任。 駕駛執照被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能重新獲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酒後駕駛機動車和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以管制,直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法律分析:酒後駕駛機動車,處6分,罰款500元,暫吊吊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機動車,扣12分,罰款500元,吊銷駕駛證3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扣12分,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日以內;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罰金,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
-
酒後駕車的處罰。 醉酒駕駛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具體如下: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機動車駕駛執照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得。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以管制,直至清醒,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執照後,不得駕駛機動車。 3.酒後駕車的其他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