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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死亡不會向直系親屬報告。
不合理但不違法,雖然矛盾到只是猜測,沒有真實證據是徒勞的,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進行報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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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講道理,家裡所有親戚都有知情權,但是不通知親戚也不違法,這事關人的良心,不要因為兄妹之事而讓老爺子放心,這是不孝道,既然老爺子已經去世了,就讓老爺子安靜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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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多大了? 你有幾個孩子? 你每個月有多少收入?
老爺子和大兒子有矛盾,還願意和大兒子一起住在廣州? 老人的家鄉在哪裡?
凡事都有原因,有前提,有條件,不能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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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是不合理的,但不管是違法與否,我都不覺得有什麼違法的,當然,你必須諮詢律師和專業人士。
不講道理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老爺子在身邊,他自然希望那些有血緣關係的親戚來看他。 如果他。 泉水下有知識。 自然,他也希望那些親人能陪他走完葬禮的最後一程。
也許是因為憤怒。 怎麼了? 人無非是金錢、權力和名聲。 讓我們看看這個家庭的長子和老人之間有沒有這樣的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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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了。 作為長子,有義務通知所有親戚。 和其他孩子。
如果是他,就連其他孩子都不會告訴他。 這裡隱藏了什麼? 或者這可能是什麼目的?
大兒子的這種行為。 是否喜怒無常。 或者從孝道的角度來看,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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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合理的,因為老爺子肯定不止乙個孩子,其他兄弟姐妹也有知情權,如果故意不說,很難不懷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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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是肯定的,世俗觀念是站不住腳的,而且會被指點,你可以告他,但必須有證據來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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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只存在於道德層面,不能起訴,不是違法的,而是違背了鄉鎮的舊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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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不合理! 當老人去世時,他的直系親屬有權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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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親屬有權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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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老人去世後,所有直系親屬都應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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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是不合理的,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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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侵犯了其他兒童的知情權。 根據相關規定,參與父母的葬禮既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權利,同時,其他孩子也有權表達對父母的思念和慰問,這一權利不能擅自剝奪。 如果老人的兒子擅自行為傷害了其他子女的感情,其他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請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性法律法規繼承開始後,繼承人不一定在繼承地,因此,繼承地的繼承人應當負責將繼承人死亡和繼承開始的事實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法定繼承人均不知情,或者繼承人不能知悉被繼承人死亡而無法通知的,由被繼承人原單位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死者。 法律的這一規定是公民、單位和組織應當履行的義務,繼承人故意隱瞞死者死亡訊息的,應當對未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予以處罰。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明知有繼承人而不能通知的,分割財產時,應當保留應當繼承的遺產,並確定遺產的保管人或者保管單位。 繼承通知是遺產轉讓的一種程式。 只有當知道遺產轉移已經開始時,繼承人才能表示接受或放棄繼承,受遺贈人可以表示給予或放棄遺贈,以便執行被繼承人立下的遺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50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知道被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繼承人均不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不能通知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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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其他孩子沒有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去世時,已經盡到義務的兒子非常生氣,沒有通知其他孩子,這並不違法。 只能說這個兒子不體貼。
如果不通知其他孩子,外人會嘲笑他們,這也說明家裡的姐妹們彼此之間沒有團結。 沒有父母作為紐帶,這個家庭的孩子將來會成為陌生人。 如果家裡有孩子,對孩子的教育也起著負面的作用。
所以很多事情都會傳到面子上,這個兒子應該通知其他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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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種情況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不孝子仍享有繼承權和知情權。
問問後果是什麼。
問最嚴肅的問題。
最嚴重的問題是被告支付訴訟費用並獲得他的遺產份額,問題是沒有刑法或高額賠償。
法律沒有規定這些細節,但如果其他子女沒有與老人斷絕關係,或者老人的遺囑中有規定,無論他們怎麼看,都應該告訴他們,以保證其他子女的知情權,以免在理智和法律上處於被動地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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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時,按理說應該告訴孩子,但是如果老人生病期間沒有人照顧他們,而且他們沒有去看望老人一次,他們就不能告訴他們。 但不管他們孝不孝,他們都有繼承權,除非老人立遺囑,財產不給那些不孝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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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爺子死在兒子家裡,是正常的磨肢!
作為老年人的保險,養育孩子以防止老年是乙個傳統的日曆。
死在兒子家裡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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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不通知子女親人的死亡,剝奪其他子女表達敬意的權利,是一種非法行為。 進貢權也是一種人權,人權應該得到保護。
《民法典》第1150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知道被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繼承人均不知悉被繼承人死亡或者不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無法通知的,應當將陪審團通知通知人原單位或者住所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50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知道被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繼承人中沒有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但無法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工作單位或者住所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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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1、老人的兒子不把犯罪的事情告訴老人的女兒是違法行為,親戚不通知子女,剝奪其他子女的權利是違法行為。 2、吉典權利也是一種人權,人權應該得到保護。 3、繼承開始後,認識被繼承人思王的繼承人應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因為繼承權屬於繼承所享有的合法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
你好<>
老人死了,兒子不是告訴老人的女兒違法嗎?
你好<>
老人的兒子沒有告訴老人的女兒他觸犯了法律,1.親戚們不通知兒子淮清杜安是違法行為,剝奪了其他子女的權利。2.出售這樣做的權利也是一種人權,人權應該得到保護。 3、繼承開始後,認識被繼承人思王的繼承人應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因為繼承權屬於繼承所享有的合法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
你好<>
從法律角度給出的依據如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認識被繼承人蕭王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繼承人均不知情或者知悉被死者思旺已死亡,無法通知的,由死者生前工作所在單位或者死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你好<>
親愛的,你可以告訴我你的情況。
法律規定了兒子贍養父母的義務。 根據法律,無法工作或有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More
老人把家裡所有的家產都給了孫女,兒子有權利不供養老人嗎? 兒子沒有權利不贍養老人,因為老人小時候就把你養大了,在國法上,老人老了,你就該孝順老人,老子的生活這也是一種國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