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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的持續時間根據患者的病情**確定。
職工請病假的,應當親自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經執業醫師檢查後需要停工休養的,應當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單。 休息天數由執業醫師根據病情確定,但門診醫師一般一次只能開7天以內,主任醫師和科室主任只能開15天以內的處方。 如員工病假期滿,病情不適,需要繼續停工**,本集團經執業醫師檢查後,將繼續申請請假。
雇主不是社會福利機構,不得因任何疾病而長期請病假。 就醫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 《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醫療救治期限規定》。
勞動部發令第1994號第479號。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限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勞動部、經濟處、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
關於加強企業工傷病長期休假管理的通知
勞動保險 1992 年第 14 號。
二是堅持健全企業工傷病假復工制度。 職工因傷、病假需要請假的,應當出示企業醫療機構或者定點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經企業審核批准。 工傷、生病的職工需要轉崗休長假的,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組)應當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者定點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進行鑑定,並經企業管理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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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扭傷和關節炎等骨科疾病比較常見,可以很好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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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心臟、呼吸、腦血管、神經損傷等都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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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傳染病,如肝炎、肺結核、骨科,如腰椎間盤突出症、腰肌拉傷等嚴重疾病。 還有抑鬱症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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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燒是現在請病假的最佳理由。
體溫稱為發燒,也稱為發燒。 正常體溫平均在36-37(腋窩)之間,為低熱、中熱、高燒、超高熱41以上。
發燒原因:由細菌、病毒、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螺旋體和寄生蟲入侵引起的發燒。
****。發熱陽性治療是治療發熱的根本方法。
例如,對於感染性發熱,根據不同的感染源選擇有效的藥物**; 脫水患者應積極補液; 如果發生藥物反應,立即停藥並抗過敏**等。
發燒和降溫**。
對於感染性發熱,發熱本身是機體免疫系統清除感染源的表現之一,除非出現高燒且患者身體嚴重不適而強烈要求,否則通常不急需使用退熱藥等藥物,但需要告知患者並取得患者的理解。 高燒患者必須降溫。
預防發燒**。
患者需要臥床休息,多喝水,並給予清淡、易於消化的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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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癌症患者、尿毒症患者、嚴重心血管患者、嚴重職業病、嚴重放療患者、精神病患者等被診斷為需要長期病假不能上班的疾病,可以申請長期病假。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生病或者非工傷醫療期限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放幾天,按照實際年數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本單位工作年限和年限:(1)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實際工作經驗不足5年的,為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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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期病假可辦理的條件如下:
1)經人民醫院診斷為需要長期病假,經勞動人事部門確定不能正常上班的職工,可以申請長期病假;
2)如果該人因病休假,將支付全額工資。
2、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病非工傷醫療期限規定》第四條。
醫療期間為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6個月按12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九個月按15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2個月按18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24個月按30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間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傷致殘,經醫生、醫療機構發現患有難以實現的疾病,在就醫期間終止就醫,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鑑定委員會應參照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對其工作能力進行鑑定。被認定為1級至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辭約手續,享受退休、退休待遇; 被評定為5級至10級的,在醫療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長期病假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長期病假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或住院證明;
2.請假單;
3.病歷、**清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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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尿毒症、嚴重心血管病患者、嚴重職業病、嚴重放療患者、精神病患者等被診斷為需要長期病假不能上班的疾病,可申請長期病假。 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就醫期限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實際工作經驗不足5年的,為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在單位工作5年以下為6個月;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1、可按照《企業職工病假或非工傷就醫期限規定》的規定,享受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按當地法規規定)、醫療費用報銷(按當地醫療報銷規定)。 >>>More
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基數計算,但約定的基數不得低於相應崗位的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有工會或職工代表的,可以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沒有工會的,按當前工資的70%計算工資,單位不得隨意扣減職工工資。
如果員工在醫療期滿後仍無法返回工作崗位,雇主可以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員工遣散費,並支付每服務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此外,還向工人支付6至12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