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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漏水是樓下拆裝的問題,責任方當然在樓下。 在這種情況下,維修的費用和損失由樓下自己承擔,與您和樓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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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於樓下裝修造成的漏水,確實應該在樓下修好。 畢竟,如果它沒有移動,它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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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問這個問題,樓上樓下香港已經幾年沒有漏水了,樓下拆了重新裝漏水,責任在哪裡,他拆了重新裝,也就是說,他的水管質量有問題,所以就是漏水了。 責任在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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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湘安幾年沒漏水,樓下拆裝的時候漏水了,誰負責? 如果樓下漏水,那是樓上裝修,那是樓上的責任,如果樓下裝修,樓上漏水,責任不在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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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一定是樓下裝修,沒有做好防水措施,而且產生了漏水,這個責任當然應該是樓下的責任,幾年的漏水,他乙個裝修上的漏水,那肯定是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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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可能是樓上正在裝填,管道損壞了,所以會導致漏水,你可以和他協商一下,看看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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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祥安已經好幾年沒漏水了,現在樓下已經拆裝修漏水了,責任在樓下,因為他肯定是搬了,房子的主體結構有些地方漏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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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安樓下多少年沒有漏水了? 結果,拆裝會漏水,責任就立了! 詳細了解他拆卸和組裝的原因。
因為他拆了樓下,漏水了。 你有證據。 這是在樓下拆卸。
又在樓下,你有證據。 啊,如果你不承認,你可以起訴他。 物業、辦公室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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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都是安全的,如果樓下拆遷導致漏水,那麼問題的責任一定是樓下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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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已經平安幾年沒有漏水了,樓上一拆再裝就會漏水,那你在哪裡。 街上的情況必須是動搖的責任。 因為他們拆裝重新組裝,否則肯定得不到水,也許他們在拆裝重新組裝時不小心損壞了這個,責任可能在他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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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說的,責任應該在樓下,但是從防水的角度來看,你樓上的防水做得不好,所以雙方應該坐下來談談,看看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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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拆遷安裝與樓上漏水無關,畢竟樓下安裝不會移動樓上結構。 我猜它碰巧被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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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已經安全了幾年,然後樓下就把漏水的地方清除掉,這應該真的在嗯,拆除的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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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找到洩漏點,一切都會老化,兩人會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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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習幾年沒漏水,樓下漏水處已經拆裝重灌,責任在樓上還是樓下,要請專業部門鑑定,才能分辨出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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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為重新安裝時防水處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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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是樓下的拆除破壞了頂部的漏水保護,這種情況的責任在於裝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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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好像好幾年沒漏水,樓下這種裝修造成的漏水,肯定是樓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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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好幾年沒有漏水了,而且樓下的拆裝修會漏水,責任方一定是樓下是他的施工過程的震動,可能會使你的防水層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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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求質檢機構先確定房屋的防水層,確定損壞的主要原因,然後才能確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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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都很安全,幾年沒有漏水現象。 樓下拆裝方便,漏水,樓下應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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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在哪裡洩漏? 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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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是樓下的責任,有什麼好懷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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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幾年沒漏水,樓下也拆了重新安裝漏水,這個責任當然和你重新安裝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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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幾年不漏水,樓下拆改裝漏水,責任查出來,現在說出來不知道是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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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湘安好幾年沒漏水,樓下拆裝時漏水了。 具體責任所在,應從洩漏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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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幾年沒有漏水,重新安裝後漏水,責任可能在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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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樓上樓下同時裝修了20年,樓下漏水,樓上不一定需要承擔維修責任。 具體如下:
1、樓下漏水的原因是樓上水管或其他設施使用不當造成的,樓上有義務進行維修。 2、如果樓下漏水是由於開發商在建造房屋時出現質量問題,且在保修期內,樓上沒有維修義務,由開發商進行維修; 如果超過保修期,樓上也有義務進行維修。
樓上樓下同時裝修了20年,現在樓下漏水了,樓上有什麼責任嗎?
您好,樓上樓下同時裝修已經擾亂了樓下漏水20年,樓上不一定需要承擔維修責任。 具體如下:1、樓下漏水的原因是樓上水管或其他設施使用不當造成的,樓上有義務進行維修。
2、如果樓下漏水是由於開發商在建造房屋時出現質量問題,且在保修期內,樓上沒有維修義務,由開發商進行維修; 如果保修期已過,還有義務在樓上修理行李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不動產所有人將相鄰不動產用於供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目的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人為建造、修繕建築物、鋪設電線電纜、水管、供暖、燃氣管道等,必須將相鄰的土地、建築物用於建造、修理,對土地、建築物無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要看漏水的地方,如果物業安排的整棟樓的水管漏水,那麼物業就需要負責; 如果樓上的下水道管道有問題,則屬於樓上居民獨立使用,樓上房主負責。 >>>More
根據《物權法》第八十六條和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我國司法實踐中處理相鄰排水與滴水關係的原則是:相鄰方必須使用對方土地進行排水的,應當允許; 但排水應當在必要的限度內使用,並應當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如果仍然造成損失,受益人應當合理賠償。 如果相鄰方可以採取其他合理措施排水但未予採取,而將水排入另一方土地造成損害或可能損壞他人財產的,另一方要求受害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 它應該得到支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