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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不是工傷,單位扣工資,這也是正常現象,如果是工傷,單位扣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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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單位工作期間,我因病住院14天,為什麼工資被扣了? 我認為,當你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因病住院,而雇主不知道你的情況,如果你的工資被扣除,你應該把住院收據交給公司,公司不能扣除你的工資,當成你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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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工作期間因病住院14天,你的工資應該扣除一點,但不是全額扣除,你應該有帶薪病假,如果全部扣除,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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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某單位工作期間因病住院14天,為什麼會扣減你的工資,就看你和你與他們簽訂的合同的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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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個雇主都有自己的病假工資制度,在某些地方,如果造成病假,你的終身工資可能會被扣除一些,或者被完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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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資應該可以拿到,但不是全部,這要看你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如果兩三年,你會得到平時的一半左右的工資,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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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工作期間因病住院,你應該得到病假工資,如果你甚至沒有病假工資,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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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為某個雇主工作期間因病住院 14 天,雇主扣除您的病假工資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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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非因工傷而生病或受傷的,在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病假工資,至少為全市最低工資的80%。
當然,獎金和其他補貼是不會支付的。 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為:工作不滿2年者工資的60%; 滿2年但不足4年者,按工資的70%繳納; 對於已滿 4 年但少於 6 年的人,將支付其工資的 80%。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病假或者非工傷醫療期限規定 第五條 醫療期間,企業職工病假工資、病假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和平均受撫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平均社會工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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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在病假期間按照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的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住院期間從我的工資中扣除是否合理? ,不合理的親。
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在病假期間按照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的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不合理的親。
勞動者因非工傷發生吵鬧疾病或者停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醫療期間勞動者標準差支支出的60%支付勞動者病假、工傷假工資。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設定標準工資的60%至100%的病假工資標準,但無論標準是什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病假工資都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80%。
工資3600主要住院15天,扣除1500
什麼應該是合理的?
不能低於工資的80%才合理。
正常是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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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2.停薪假一般在12個月以上。
3.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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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職工生病住院,用人單位一般不予賠付,但屬於停工期間,工傷工資,不能自理的工傷需要照顧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停工發薪期間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原工資、薪金、福利、保險等福利待遇保持不變的期間。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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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生病或非工傷期間,企業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病假工資或病假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病費減免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每畝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在醫療、孕產、哺乳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長至醫療、懷孕、生育和哺乳期屆滿。
3、休長期病假的員工,在醫療期限屆滿後仍能從事原有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醫療期限屆滿後仍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單位安排的工作的,勞動鑑定委員會應參照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鑑定標準,對勞動能力進行鑑定。被認定為1級至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者非工傷退休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勞動者被評定為5級至10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規定支付遣散費和醫療補助金。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所稱最低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履行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食品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待遇。
5、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不能完成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其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給予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並應支付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貼。發生大病、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貼,重病金額增加不得低於醫療補貼費用的50%,絕症金額增加的金額不得低於醫療補貼費用的100%。
剩下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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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非因工病或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病假期間按照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者因非工傷**生病或者停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按照勞動者標準工資的60%向勞動者支付提前暈病假和工傷假工資。 換言之,用人單位可以設定標準工資的60%至100%的病假工資標準,但無論標準是什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8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 工作人員的姓名、位址、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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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員工生病住院不扣除工資,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員工的基本工資支付,當然不會發放全勤獎金等補貼,但如果員工長期生病住院,可以適當扣除相應的工資,但扣除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所在單位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位於。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就醫期限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放幾天,按照實際人數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限。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1)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實際工作經驗不足5年的,應為3個月;五年零六個月的上述銷售。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房東您好,在中國職工福利中,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性要求,但住房公積金目前不是強制性的。 但如果你的單位已經開始繳納公積金,你可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把住房公積金和社保一起寫進房貸的條款中作為職工福利,也可以和單位協商申請單位為你繳納住房公積金, 畢竟你的工作經驗長達十年,只要在開立公積金賬戶的單位,員工就可以有申請權享受,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