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勞動合同員工被強行調到另乙個工作地點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4-02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者被強行調入崗位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續簽原合同,也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拒絕接受用人單位管理層的命令或者強迫勞動者冒著危險工作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工人有權批評、舉報和指責雇主從事危及其生命和健康的工作條件。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的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分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繼承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協議,如果用人單位想調你的崗位,必須徵得你的同意,否則會被視為違約,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如果只是乙個一般性的協議,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乙份書面解釋,說明你為什麼不能勝任這份工作。

    如果你被迫換工作,你可以離職並要求你的雇主向你支付賠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直接解雇你,你可以要求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好,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您達成協議,您可以拒絕,勞動合同應繼續按照原約定履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這也意味著,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職位的調整作為合同變更的重要環節,必須滿足兩個基本前提:1、雙方協商達成共識; 2.採取書面形式。 兩者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用人單位未經協商一致單方面調動員工,員工有權拒絕。

    勞動合同繼續按照原約定履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公司有正當理由換工作,如果員工不同意,他或她可以通過協議終止僱傭合同。 終止僱傭合同可以得到補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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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4-02

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如下: >>>More

24個回答2024-04-02

它與政治或經濟無關,事實上,它與軍事無關。 明顯的問題是氧氣系統,它可能發生在高空並造成嚴重的飛行安全隱患,僅此而已,停飛是一種常規的安全措施。 當然,事實上,美國空軍正在利用停飛的機會全面公升級F22A的航空電子系統。

5個回答2024-04-02

經雙方協議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即勞動者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從應付工資中計算,不扣除稅費。

1個回答2024-04-02

標準僱傭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More

5個回答2024-04-02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