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直言不諱。
持有國有土地證的房屋可以自由買賣,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則不行。
這就是最大的區別。
持有一般集體土地證的房屋也沒有資格獲得貸款。
-
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 它也被稱為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
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權的一種形式。
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制形式包括國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兩種形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的國家所有土地外,集體所有; 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地也歸集體所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 第八條 “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國家法律規定外,歸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屬於農民集體。
2)在集體土地經營管理方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歸村農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農民集體已由本村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制的,由本村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團體經營管理; 已為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制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
3)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由縣級人民登記登記,並出具證明書確認所有權。 ”
(四)集體土地的徵用和徵用。國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徵用或者徵用土地,為公共利益的需要提供補償。
(五)集體所有制土地可以由集體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國有土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下列土地屬於全體人民所有的土地,即國家所有的土地:
(一)城市用地;
(二)被依法沒收、徵用、徵用國有土地的農村、郊區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
(四)林地、草地、荒地、灘塗等依法非集體所有的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轉為城市居民的,原土地歸其成員集體所有;
(六)原本屬於搬遷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因國家組織遷移、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搬遷後不再使用。
-
法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與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區別在於,型別不同,服務年限不同,用途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放制度。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受到侵犯。 土地登記的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的樣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登記資訊可以公開搜尋。 林地、草地的權屬或者使用權的確認,水面、灘塗水產養殖使用權的確認,按照《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制土地,由土地所有人向縣級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登記登記,出具土地集體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使用者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縣級人民土地應當登記並出具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設區的市人民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第五條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土地使用人向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登記登記簿,出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確認使用權。其中,國有土地的登記發放由國家機關負責,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的登記和認證辦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政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未確定使用的國有土地,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登記登記,並負責保護和管理。
-
法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的使用權不同,使用壽命不同,使用方式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土地權屬和使用權依法變更的,因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的轉讓導致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變更登記; 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辦理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權屬和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
國有土地使用證與集體用地證的區別在於:證的主要物件不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物件可以是個人或公司和組織; 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持有者主要是村里的村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暫行條例》第三條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 按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操作。
第四條 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權在使用期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
1.所有者不同:前者屬於國家,後者屬於集體; 2、使用者不同:前者可以是任何單位或個人,後者一般是村民集體或企業; 3.不同的土地用途:
集體建設用地只能用於村民生活所需的房屋建設,而國有建設用地可用於住宅、工業、商業、娛樂等。
國有土地使用證如何處理。
1.申請土地登記。
1)首先,申請人需要準備申請材料並提交申請,宗地檔案應獲得批准檔案和建設用地許可證。此外,還需通過招標、拍賣等形式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通過出售、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需提交通過這些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和公證書,以及原土地用途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明。
3)然後提交土地使用證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如果是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則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和法人身份證。
2.地籍測量。
然後,土地註冊局將對申請人的土地進行現場驗證、測量和草圖繪製。 查明土地的位置、性質、面積及土地使用人的有關資料,並要求地塊與相鄰邊界明確劃界,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查。
土地登記機關應當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申請、權屬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然後決定是否批准使用者土地權屬登記。
4、手續辦妥後,我們正在等待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頒發。
摘要:以上是關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用地證的區別。 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區別很大,使用性質也不同。
法律分析: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提交相應材料; 3、審核材料; 4、符合登記條件,登記並頒發土地使用證。 >>>More
您購買的房屋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必須獲得買賣雙方的一致同意,買賣雙方必須在當地國土資源部大廳前台工作人員面前簽字質押, 通常四個人,如果這兩對中有離婚的寡婦,就要出具相關證明,這樣就比較麻煩了。 >>>More
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因土地使用的性質而異,從純住宅用地的70年到商業和住宅混合用地的50年不等。 請注意,該期間的起點是從開發商獲得土地的時間開始計算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