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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陳述不清楚,如果甲在**的過程中殺死了乙的父親,而乙在自衛過程中殺死了甲,那麼乙就是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甲殺害了乙的父親,乙後來為了報復而殺死了甲,則屬於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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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故意殺人罪。 近代不古,容許血親報仇,若是古今不但清白,還孝順之子,必受人稱讚。 在現代,只有法律才有權剝奪他人的生命。
但是,為父親報仇總是情有可原的,所以刑罰不會太重,故意殺人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少,不應該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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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
有乙個主觀的故意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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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友誼不等於法律,刑事責任和刑罰是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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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是比A更大的罪,因為它一定是報復性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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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nley003 - Magician Level 5 1-8 10:44
這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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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A殺了B的父親,B殺了A,B應該怎麼判刑。
甲殺死了乙的父親“,即犯罪已經完成。 任何隨後侵犯甲人身權利的行為均不得作為自衛理由。
乙再次殺死甲,犯有故意殺人罪。
將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或死刑。
但是,自願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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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沒有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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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以上是我國有關殺人量刑的法律法規中對持刀故意殺人罪的相關量刑規定,可以看出,故意殺人罪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甲用乙的刀殺了丙,乙需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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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以上是我國有關殺人量刑的法律法規中對持刀故意殺人罪的相關量刑規定,可以看出,故意殺人罪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這種情況下,甲用乙的刀殺死了丙,如果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無辜的,那麼如果乙教唆、指示等,乙也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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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愛的。
應逐案處理。
如果乙明知而借刀給甲實施犯罪行為,他就要負上責任。 如果乙不知道,刀被甲偷走,犯罪不負責任。
甲用乙的刀殺了丙,乙需要負責嗎?
你好,親愛的。 應按個案處理,如果乙明知故犯地藉刀給甲作罪,他將負責。 如果乙不知道,刀被甲偷走,犯罪不負責任。
那 b 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有責就有刑事責任,沒有責任就沒必要賠償。 但必須有證據證明它與B無關。
如果甲在乙家的盆景上從高處墜落受傷,但乙不知道,是否需要賠償。
親愛的,這是要補償的。
這能減少賠償金額嗎?
無論乙是否知情,都是乙的疏忽造成的,應該得到賠償。
如何賠償,就是如何根據受傷情況進行談判和解。
好的,謝謝,但是我從同學那裡聽說,有乙個案例,A在騎B的電動車時撞到了C,最後B賠了錢,為什麼會這樣,如果B事先不知道,他會不會要賠錢?
你能告訴我們所有關於關係或情況的資訊嗎?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乙不借給甲交通工具,甲就不會打人,所以乙要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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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我是一名法律諮詢律師。
A要求B自殺,最後B同意了A的要求並殺死了A,A是否違法?
您好,我是一名法律諮詢律師。
中國《赤小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很高興為你回答,如果你對我的針圓埋性反應感到滿意,你可以給我豎起大拇指。 並點選我的頭像進行諮詢,等待下次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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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犯有殺人未遂罪和故意殺人罪。
殺人未遂者應被判刑。 但是,與故意殺人罪(即完成罪)的最低量刑標準相比,應當從輕處罰。
量刑標準的具體適用,由司法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規定了對犯罪未遂的處罰原則:犯罪已經發生,由於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實施的,就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罪者,可以與已完成的罪行相比減輕或減輕處罰。
故意殺人罪所侵犯的物件是他人的生命權。 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代謝的生物體,這是人類生存的先決條件。
客觀要素。 故意殺人。
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既可以構成作為,也可以構成不作為。 不作為殺人罪,只有負有防止他人死亡的具體義務的人才能構成。
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國家法律。 執行死刑、正當防衛、緊急避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為極少數情況下,緊急避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通常需要避險+立功才能不構成犯罪)。 在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剝奪被害人的生命,也構成故意殺人罪。
所謂“安樂死”,仍應作為故意殺人罪予以處罰,當然,量刑也可以適用減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規定。
第三,既遂的、間接的故意殺人罪需要以被害人死亡為要素,但只有確定犯罪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才能認定犯罪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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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雖然不是故意殺人罪,但有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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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如果B被殺,就是故意殺人罪,就算是無意殺人罪,也應該是過失殺人罪,所以是犯罪,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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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A犯了殺人罪,這是過失殺人,但也是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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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甲也犯了過失殺人罪。 但他的事業非常糟糕,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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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不是過失殺人,A都是故意殺人犯,只是殺錯了人,也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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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無意的還是故意的,主觀上企圖殺人,客觀上會導致人死亡,這也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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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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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好像叫仙客漢字 我不記得了 是這個: 犯罪掮客 (1993) 金牌女王 你說那裡應該有監獄演講,新琴壞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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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過分了。 輕傷、輕傷、重傷和死亡都會受到不同的懲罰。
b 如果是。 輕傷可自行調節。
輕傷B被判處3年以下徒刑。
嚴重傷害故意傷害。
故意殺人罪。
如果乙個想證明自衛是正當的。 唯一的問題是,兩件事必須同時發生,在同乙個地方,父母受重傷或更多。
甲的父母被乙打傷或打死,甲在甲知道此事後,將乙打死或打傷,甲的罪與乙相同。
當A的父母被B打傷或打死,A在現場反擊並打死或打傷B時,情況就更複雜了。
如果父母在上述情況下受重傷,無論B的情況如何。 a,正當抗辯有可能成功。
父母受重傷或以下,b重傷視具體情況而定。 b死亡必須過於防禦。 如果過於防守,那就很難說了。
以上輕傷、輕傷、重傷都有標準。 不是憑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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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自衛,或過失致人死亡,或故意傷人致人死亡,或故意殺人。 一切皆有可能。 這取決於動機和行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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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傷人應該是故意傷害他人 殺人是故意的** 因為它是事後才知道的。
2 傷人也是故意傷人 殺人是故意殺人 因為父母一方被殺,甲對乙進行報復,所以故意殺人。
無論如何,沒有正當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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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A 的父母在被毆打時不在場,但 B 再次被毆打,正如標題所說“我學會了之後”,那麼 A 就不存在。
自衛問題是故意傷害罪。 罪行的嚴重程度取決於該人的死亡或受傷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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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問題: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
第二個問題:甲至少是正當的辯護,如果正當的辯護是在合理的限度內進行的,那麼甲是無罪的。 如果 A 超過必要的限制,則為過度防禦。
構成的犯罪可以是故意殺人、過失致人死亡、故意傷害、過失致人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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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應該是防衛過度,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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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 由於甲的意圖是殺死乙,乙被迫誤殺乙,構成正當防衛。
為什麼不防禦性挑釁? 因為B沒有招惹主的意圖,也沒有殺A的意圖。
為什麼不過度防禦? 因為A的行為是為了殺死B,不是為了嚇唬B,而是為了認真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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