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看守所,我的家人可以去看嗎?

發布 社會 2024-04-06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根據法律規定,除非是授權律師,否則在案件結案前,包括嫌疑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在內的任何家庭成員都不能見到嫌疑人。 基於目前的混亂狀態,任何猜測都是多餘的。 建議委託律師直接與犯罪嫌疑人溝通,專業指導後續步驟,從保護犯罪嫌疑人權益的角度出發,依法辯護,理性論證,使犯罪嫌疑人依法避免不必要的牢獄之災。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絕對! 中國是乙個法治社會,只要法律允許,就可以了。 但是,會有限制。 如果你多看電影,你就會知道它和電影沒有太大區別。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個哥們,我最有發言權。

    有人說是,有人說不是。

    這要視情況而定。 在宣判之前是絕對不可能的,律師可以做到。

    下來後,你可以。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是的,但一般都不好看,所以還是找個關係比較好!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在看守所裡,家屬不被允許見,但律師可以。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是的,在探視期間。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被審查的人,除律師外,絕對禁止與外界任何人接觸。 所以,一旦進入看守所,是絕對禁止出門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你自己嘗試一下,你就會知道。。。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真的想問,就去看守所,方便快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如果當事人涉嫌犯餓死罪,剛剛被拘留,沒有被判刑,或者被判刑後沒有移送監獄,不能通知家屬見面,只有律師才能會見。 第二種情形,已經定罪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滿仍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其直系親屬可以在看守所規定的時間會見。

    羈押期間,服刑人員家屬經許可可以到看守所會見。 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病危時,除情節嚴重外,經辦案機關同意,經公安機關批准,允許罪犯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到家探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 羈押期間,犯人經辦案機關同意,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聯絡、會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視。 行政拘留屬於已經作出並執行的行政處罰的,家屬可以使用其合法身份進行探視,無需事先申請。 那些不是家人和朋友的人也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參觀。

    那麼,看守所的功能是什麼呢?

    (一)被拘留者有權看守、教育、押解、安排工作、日常衛生安排、檢查旅行物品、檢查旅行證件、監督面談等。

    (二)對違反監獄規律的在押人員,有權進行批評和教育,並責令審查。對策劃、逃跑、自殺等嚴重影響看守所安全的在押人員,有權上膛。

    (三)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犯罪人的法定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案件尚未結案的,有權告知辦案機關迅速審結;超過法定拘留期限的,有權向人民檢察院說明情況。

    (四)司法人員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實施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的,有權當面向檢察院報告、制止,並直接向有關機關、檢察院說明。

    看守所的職能:

    看守所是羈押因貪汙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機關。 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不便送獄執行職務的,也可以收看看守所看守。

    看守所負責:

    看守所依照國家法律,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進行裝置看守,確保其安全; 對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進行教育; 處理嫌疑人、被告和罪犯的天數和健康狀況; 確保調查、上訴和審判的順利進行。

    以上就是看守所家屬是否需要過來的相關規定,你清楚嗎?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其他辯護人也可以與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

    辯護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授權委託書、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最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視。 行政拘留是已經制定和執行的行政處罰,家屬可以持合法身份證明探望,不準備襪子的要提前申請。 那些不是家人和朋友的人也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參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拘留設施保障被拘留者在被拘留期間與被拘留者會面的權利。 被羈押人應當遵守看守所關於會見管理的規定。 會見被羈押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的時間在看守所會見區進行。

    被羈押人委託會見被羈押人的律師,還應當出示律師執業證明、律師事務所證明、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在刑事拘留的情況下,不允許家庭成員探視。 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得探視,只能由辯護律師會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依據事實和法律,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輕罪、減輕刑事責任、放棄刑事責任提出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鏈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視,如果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已經作出並執行,家屬可以使用合法身份證明探視,無需事先申請。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看守所收犯人後,不能會見被判刑的家屬,經辦案機關同意,家屬可以會見犯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公安機關批准,在押期間,罪犯可以與近親屬聯絡、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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